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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程建設協會標準  健康住宅評價標準T/CECS 462-2017

 二維碼 216

中國工程建設協會標準

健康住宅評價標準

Evaluating standard for healthy housing

T/CECS 462-2017

主編單位: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中國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批準單位: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
施行日期:2017年5月1日

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公告
第273號

關于發布《健康住宅評價標準》的公告

    根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關于印發<2014年**批工程建設協會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協字[2014]028號)的要求,由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中國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等單位編制的《健康住宅評價標準》,經本協會組織審查,現批準發布,編號為T/CECS 462-2017,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前言

    根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關于印發<2014年**批工程建設協會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協字[2014]028號)的要求,編制組經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內外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共分為9章和1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空間舒適、空氣清新、水質衛生、環境安靜、光照良好、健康促進等。
    本標準由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歸口管理,由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地址:北京西城區車公莊大街19號,郵政編碼:100044)負責解釋。在使用中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資料郵寄解釋單位。
    主編單位: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中國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
    參編單位: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深圳華森建筑與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清華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上海復旦大學
              中國標準化研究院
              金地集團
              當代集團
              首開集團
    主要起草人:仲繼壽 李新軍 王耀堂 王智超 燕翔 林燕丹 鄧高峰 陸一帆 張磊 蔡建奇 劉燕輝 林建平 趙鈿 胡文碩 程開春 王賀 張昕 王曉濤 韓建軍 吳相科 鄧明 祁濤 陳音 李昕 申維強 徐東群 歐陽艷艷
    主要審查人:黃匯 王立雄 薛峰 高星 戴自祝 譚華 鄭克白 黃帥

1 總 則

1.0.1 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貫徹健康住宅建設理念,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實現住宅健康性能提升,指導健康住宅建設、運行與認證,規范健康住宅的評價,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城鎮新建和改建居住建筑的健康性能的評價。

1.0.3 健康住宅評價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 健康住宅 healthy housing
    在符合居住功能要求和綠色發展理念的基礎上,通過提供更加健康的環境、設施與服務,促進居住者生理、心理、道德和社會適應等多層次健康水平提升的住宅及其居住環境。

2.0.2 公共空間 public space
    在住區內提供居民日常生活和社會生活公共使用的建筑室內空間。

3 基本規定

3.1 評價要求

3.1.1 健康住宅的評價應以項目、組團、單棟住宅、單套住宅為評價對象。評價組團、單棟住宅或單套住宅時,凡涉及與項目相關的系統性、整體性指標,應基于該組團或住宅所屬住區的總體指標進行評價。

3.1.2 健康住宅的評價分為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設計評價以場地健康自評估報告、方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為評價對象。運行評價應在申報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進行。

3.1.3 申請評價方應充分考慮當地的經濟和技術發展水平,選用適宜的建筑技術、設備、材料和服務,對建設和使用進行全過程控制,并提交相應的分析、測試及健康風險評價報告等相關文件。

3.1.4 評價機構應按本評價標準的有關要求,對申請評價方提交的報告、文件進行審查,出具評價報告,確定等級。對申請運行評價的項目,應進行現場核查。

3.2 評價方法與等級劃分

3.2.1 申報評價方應委托第三方對申報項目開展健康住宅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

3.2.2 健康住宅評價指標體系由空間舒適、空氣清新、水質衛生、環境安靜、光照良好和健康促進6類指標組成。每類指標均包括控制項和評分項。其中控制項為必須達到的指標,評定結果為滿足或不滿足,評分項的評定結果為分值。健康住宅應滿足本評價標準所有控制項的要求。評分項為進一步提高健康性能的指標,申報評價方可根據項目具體條件進行選擇,評定結果為分值。

3.2.3 設計評價時,不對建成環境及其運行管理的相關指標進行評價;運行認證評價應對全部指標進行評價。

3.2.4 健康住宅按滿足評分項的總得分確定等級。當本標準中某評分項不適用于項目所在地區氣候或生活方式等條件時,該評分項不參與評價,參評的評分項總項目數相應減少。

3.2.5 健康住宅評價指標體系中,空間舒適、空氣清新、水質衛生、環境安靜和光照良好5類指標的參評評分項總分值均為100分,促進健康章節中包含健康創新的內容,參評評分項總分值為120分,參評6類指標各自的評分項得分Q1~Q6按參評項目該類指標的評分項實際得分值除以適用于該項目的評分項總分值再乘以100分計算。

3.2.6 健康住宅評價的總得分按公式3.2.6進行計算,其中評價指標體系6類指標評分項的權重w1~w6按表3.2.6取值。



表3.2.6 健康住宅各類評價指標的權重

項目空間舒適空氣清新水質衛生環境安靜光照良好健康促進
設計評價0.160.180.150.140.120.25
運行評價0.150.170.140.130.110.30

3.2.7 健康住宅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3個等級。當健康住宅總得分分別達到50分、60分、80分時,健康住宅等級分別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4 空間舒適

4.1 一般規定

4.1.1 空間舒適包括空間尺度、空間安全、空間私密、設施設備和室內熱濕環境。

4.1.2 空間舒適指標體系按表4.1.2確定。

表4.1.2 空間舒適指標體系

4.2 空間尺度

Ⅰ 控制項

4.2.1 【空間凈高】起居室、臥室的室內凈高不低于2.4m,廚房、衛生間凈高不低于2.2m。

Ⅱ 評分項

4.2.2 【空間進深】起居室、臥室的進深,一側采光時不超過窗口上沿至地面高度的2.5倍,兩側采光時不超過5倍。評價分值為5分。

4.2.3 【窗前視野】住宅室內具有良好視野,評價總分值為7分,并按下列規則評分:
    1 起居室主要臥室至少1間窗前1.5m的范圍內,視點1.5m高度可以看到室外自然景觀,得7分;
    2 在起居室或臥室的陽臺上可以看到室外自然景觀的視野寬度不小于90°,得4分。

4.2.4 【入戶空間】入戶門廳設置換鞋、存放雨具等功能性空間。評價分值為3分。

4.2.5 【儲藏空間】住宅設置儲藏空間,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套內設計、預留獨立的儲藏間或在住宅首層、地下室設置分戶儲藏空間,得3分;
    2 獨立儲藏空間的面積不小于套型建筑面積的3%,得3分。

4.3 空間安全

Ⅰ 控制項

4.3.1 【無障礙】健康住宅滿足現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 50763的相關規定,并符合下列規定:
    1 套內至少有一個臥室與餐廳、廚房和衛生間在一個無障礙平面上;
    2 老年人使用的衛生間緊鄰其臥室布置;
    3 除樓梯和坡道外,室內地面高差小于20mm。

4.3.2 【地面防滑】地面采用防滑材料,并符合下列規定:
    1 一般空間的地面防滑系數大于0.5;
    2 衛生間洗浴空間和廚房的地面防滑系數不小于0.8。

4.3.3 【場地環境】建設場地環境符合下列要求:
    1 場地環境滿足現行行業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T 2.1的標準要求;
    2 場地內的空氣環境滿足現行國家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的要求;
    3 場地內的水環境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的要求;
    4 場地內的聲環境滿足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的要求;
    5 場地內電磁環境滿足現行行業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輸變電工程》HJ 24的要求;
    6 場地內土壤氡濃度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的要求。

Ⅱ 評分項

4.3.4 【衛生間】衛生間采取安全措施,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設置淋浴器、坐便器的衛生間或獨立隔間不采用內開門,得3分;
    2 設置安全扶手,得3分。

4.3.5 【交通環境】項目交通環境采取安全措施,評價總分值為17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車行道與活動廣場之間設置安全隔離設施,得2分;
    2 應急服務和社區服務機動車輛能夠通達每個住棟單元入口,得4分;
    3 提供方便、舒適的停車環境,總分值為8分;停車位數量達到項目住戶總數的120%,得3分;采用智能停車系統,得3分;利用手機APP實時推送本小區及周邊停車位信息,得2分;
    4 項目配套的托幼、小學出入口周邊設置非機動車停車位不少于學生總數的10%,機動車停車位不少于學生總數的5%,接送等候兒童的緩沖區域面積不小于200m2,得3分。

4.4 空間私密

Ⅰ 控制項

4.4.1 【平面布局】住宅戶內平面布局符合下列要求:
    1 戶內設置門廳、過道等過渡性空間;
    2 無前室的衛生間的門不正對餐廳或起居室。

4.4.2 【樓棟間距】樓棟間距符合下列要求:
    1 多層、高層住宅之間,主要居室直視距離不小于18m;
    2 低層住宅之間,主要居室直視距離不小于12m。

Ⅱ 評分項

4.4.3 【相鄰住宅間距】避免相鄰住戶主要居室窗戶之間產生對視,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陽臺之間、外凸窗戶之間以及陽臺與外凸窗之間的直視距離不小于4m,得3分;
    2 采用避免對視的措施,得3分。

4.5 設施設備

Ⅰ 控制項

4.5.1 【公用電梯】公用電梯符合下列要求:
    1 設置安全監控設施;
    2 住宅建筑每單元至少設置1臺可容納擔架的無障礙電梯。

4.5.2 【標識清晰】住區場所、建筑和設施設置標識,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場地、交通、建筑、單元入口及樓層、消防設施、應急疏散的標識晝夜可清晰辨識;
    2 建筑至少在兩個主要觀察方向的立面上設置樓棟編號標識。

Ⅱ 評分項

4.5.3 【開關插座】照明開關與電氣插座的設置,評價總分值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在入口門廳設置一般照明總開關,得1分;
    2 衛生間照明開關設置在門外一側,得2分;
    3 廚房照明開關設置在門外一側,得1分;
    4 照明開關的安裝高度距地1.0m~1.2m,并選用帶夜間提示的面板,得2分;
    5 老年人使用的臥室或其他空間,低位插座高度設置在0.7m~0.8m之間,得2分。

4.5.4 【安全報警】住宅室內采取智能安防措施,評價總分值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在起居室、臥室、衛生間或廚房設置相關的安全報警系統,得4分;
    2 報警系統與物業服務接警或陽臺報警設施聯動,得2分;與戶門開啟聯動,得2分。

4.6 室內熱濕環境

Ⅰ 控制項

4.6.1 【圍護結構隔熱】屋頂和東西外墻隔熱性能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的相關要求。建筑圍護結構內表面無結露、發霉和返潮現象。

Ⅱ 評分項

4.6.2 【熱濕環境指標】建筑室內熱濕環境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室內熱濕環境評價標準》GB/T 50785的要求,評價總分值為16分,對于采用人工冷熱源的建筑室內熱濕環境,按下列第1、2款分別評分并累計;對于采用非人工冷熱源的建筑室內熱濕環境,按下列第3款評分:
    1 室內熱濕環境評價等級為Ⅱ級,得5分;室內熱濕環境評價等級為Ⅰ級,得8分;
    2 人工冷熱環境局部評價指標冷吹風感引起的局部不滿意率(LPD1)、垂直溫差引起的局部不滿意率(LPD2)和地板表面溫度引起的局部不滿意率(LPD3)評價等級為Ⅱ級,得5分;評價等級為Ⅰ級,得8分;
    3 建筑具備合理有效的自然通風等被動調節技術措施,在自然狀態下室內熱濕環境符合人體適應性熱舒適的要求。人體預計適應性平均熱感覺指標—1≤APMV<—0.5或0.5<APMV≤1,得10分;人體預計適應性平均熱感覺指標—0.5≤APMV≤0.5,得16分。

4.6.3 【建筑外遮陽】設置建筑外遮陽設施,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設置固定或可調節外遮陽設施,得2分;
    2 可控遮陽調節設施的面積比例不小于外窗透明部分的25%,得2分;
    3 可控遮陽調節設施的面積比例不小于外窗透明部分的50%,得2分。

4.6.4 【采暖空調】住宅采暖空調系統的設置,評價總分值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采用變頻空調,得2分;
    2 主要功能房間的采暖、空調系統末端設置可獨立調節裝置,評價分值為2分;
    3 衛生間設置獨立的濕熱環境調節設施,得2分;
    4 空調室外機安裝位置對其他住戶和環境不產生影響,得2分。

4.6.5 【熱舒適環境監控】住宅室內設有熱舒適環境指標監控和顯示系統,并保存完整的數據記錄,評價分值為4分。

5 空氣清新

5.1 一般規定

5.1.1 空氣清新包括空氣質量指標、污染源控制、通風換氣和空氣質量監控。

5.1.2 空氣清新指標體系按表5.1.2確定。

表5.1.2 空氣清新指標體系

5.2 空氣質量指標

Ⅰ 控制項

5.2.1 【基本指標】對室內甲醛、苯系物、TVOC等典型污染物進行濃度預評估,且室內空氣質量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的要求。

Ⅱ 評分項

5.2.2 【評分指標】優質的室內空氣質量要求,評價總分值為14分,并按表5.2.2的指標分別評分并累計:

表5.2.2 室內空氣質量評分指標

5.3 污染源控制

Ⅰ 控制項

5.3.1 【材料】建筑材料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的有害物質限值滿足現行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的要求。

5.3.2 【家具】住宅交付時配置的室內木家具產品的有害物質限值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4的要求,塑料家具的有害物質限值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 28481的要求。

5.3.3 【水封】衛生間排水系統設置水封,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地漏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2 衛生器具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3 不使用不帶水封的機械式密封地漏。

5.3.4 【軍團菌】空調冷卻塔水、冷凝水、景觀水、淋浴水、游泳池水等不得檢出嗜肺軍團菌。

5.3.5 【禁止吸煙】在建筑門廳、電梯等公共空間設立明顯的禁煙標識;在建筑出入口、可開啟窗戶、新風引入口周圍10m范圍內禁止吸煙。

Ⅱ 評分項

5.3.6 【來源追溯】材料和家具的來源可追溯,評價總分值為4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建筑材料和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來源可溯,具有信息完整的產品標簽或現場抽檢報告,包含有害物質含量信息及健康影響聲明,得2分。
    2 家具來源可溯,具有信息完整的產品標簽或現場抽檢報告,包含有害物質含量信息及健康影響聲明,得2分。

5.3.7 【中央吸塵】住宅設置中央吸塵系統,評價分值為4分。

5.3.8 【裝修一體化】住宅裝修采用土建裝修一體化設計與施工,評價分值為5分。

5.3.9 【無串味倒灌現象】烹飪空間設有排油煙系統,無油煙彌漫和串味、倒灌現象,評價分值為3分。

5.3.10 【廚余垃圾處理】設有廚余垃圾處理系統,評價分值為3分。

5.3.11 【通氣系統】高層住宅衛生間排水系統設置與每層衛生間通氣管相連的專用通氣立管,得1分,增加器具通氣管,得3分,評價分值為3分。

5.3.12 【無霉菌滋生現象】在衛生間的天花板、墻壁或地板上沒有明顯的變色和霉菌跡象,評價分值為3分。

5.3.13 【無返臭味現象】排水系統采取措施防止水封破壞,實現衛生間無返臭味現象,評價分值為2分。

5.3.14 【串味控制】對有氣味和有污染物散發源的空間設置防串通措施,得2分。

5.3.15 【等比例性能測試】對住宅排水衛生性能進行等比例實驗模擬預測或實測,衛生性能指標符合排水立管系統內壓力不超過±400Pa的要求,評價分值為6分。

5.3.16 【建筑入口防塵】在建筑入口處設置防塵措施,評價總分值為2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在公共建筑入口、住宅單元入口設置防塵地墊和自閉門,得1分;
    2 在住宅入戶門口設置防塵地墊,得1分。

5.4 通風換氣

Ⅱ 評分項

5.4.1 【室內新風】住宅室內采取新風換氣措施,保證室內新風量和換氣次數,評價總分值為12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起居空間設計新風量和換氣次數的設計要求,評價分值為4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平分并累計:
        1)設計新風量不低于30m3/(h·人),得2分;
        2)設計通風換氣次數不小于0.5次/h,得2分。
    2 烹飪空間設計換氣次數不小于3次/h,得4分;
    3 坐便器隔間、盥洗空間或合并功能的衛生間的換氣要求,評價總分值為4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平分并累計:
        1)設置機械或自然通風換氣裝置,得2分;
        2)設計換氣次數不小于5次/h,得2分。

5.4.2 【空氣凈化】住宅室內設置具有空氣凈化功能的新風系統或凈化裝置,評價分值為6分。

5.4.3 【設備運行】空調、凈化和通風等設備的運行與維護,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有定期清洗設備、管道和風口的制度和記錄,得2分;
    2 空調通風系統送風及風管內表面的衛生要求滿足現行行業標準《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394的要求,得2分;
    3 設備維護周期不大于6個月,得2分。

5.4.4 【自然通風】入口大堂、電梯廳和室內公共走道等公共空間,有2個以上的空間具備自然通風的條件,評價分值為4分。

5.4.5 【停車庫】采用自然通風的地下停車庫,評價分值為3分。

5.5 空氣質量監控

Ⅱ 評分項

5.5.1 【監測系統】設置空氣質量指數監測系統,評價總分值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公共空間具有監測室內溫濕度、PM2.5、CO2濃度、氧含量等的空氣質量監測系統,且具有房間內實時顯示各污染物濃度、存儲至少一年的監測數據、參數越限報警及聯動控制等功能,得6分;
    2 住宅室內空氣質量指數信息可用手機APP等方式定時向住戶推送,得2分。

5.5.2 【地下車庫】地下車庫設置與排風設備聯動的CO濃度監控裝置,當CO濃度超30ppm~40ppm時,排風設備能自動啟動,評價分值為5分。

5.5.3 【問卷調查】對入住后的室內空氣質量進行問卷調查,且使用者對不良氣味的不滿意率低于15%,評價分值為5分。

6 水質衛生

6.1 一般規定

6.1.1 水質衛生包括給水水質衛生、給水排水系統、非傳統水源使用和水質檢測。

6.1.2 水質衛生指標體系按表6.1.2確定。

表6.1.2 水質衛生指標體系

6.2 給水水質衛生

Ⅰ 控制項

6.2.1 【生活飲用水】生活飲用水供水水質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的要求,直飲水供水水質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飲用凈水水質標準》CJ 94的要求。

Ⅱ 評分項

6.2.2 【生活熱水】生活熱水系統供水溫度不低于55℃,設置抑菌殺菌措施,評價總分值為1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熱水系統采用閉式系統,得4分;
    2 末端出水溫度不低于45℃,得2分,不低于50℃,得4分;
    3 末端出水時間小于15s,得2分,出水時間小于10s,得4分;
    4 設置消毒滅菌裝置,得3分;
    5 有定期清洗和維護制度,得3分。

6.3 給水排水系統

Ⅰ 控制項

6.3.1 【標識清晰】各類給排水管道和設備設置明確清晰的標識防止誤接,并采取措施防止誤飲、誤用。

6.3.2 【水池水箱維護】建立開式供水系統維護管理制度,并每半年對水池水箱清洗消毒1次。

6.3.3 【管道維護】給排水管道無結露和漏損現象。

Ⅱ 評分項

6.3.4 【閉式供水系統】采用市政自來水水源時,建筑采用閉式供水系統,評價分值為10分。

6.3.5 【輸送管道】生活飲用水系統采用優質的給水管道和安裝工藝,沒有二次污染,評價分值為9分。

6.3.6 【衛生間給水系統】衛生間給水系統設置分水器配水的方式,評價分值為12分。

6.3.7 【淋浴器】淋浴器設置恒溫混水閥,評價分值為12分。

6.3.8 【排水系統】衛生間采用同層排水的方式,評價總分值為12分,采用以下1項得12分:
    1 采用降板方式實現同層排水方式,并采用整體式淋浴盤;
    2 采用墻排方式實現同層排水方式,并采用裝配式墻面。

6.4 非傳統水源使用

Ⅰ 控制項

6.4.1 【中水使用安全】用于景觀綠化的中水水質符合以下要求:
    1 用于景觀的中水水質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的要求;
    2 用于綠化澆灌的中水水質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的相關要求。

Ⅱ 評分項

6.4.2 【中水不入戶】中水等非傳統水源不進入住宅戶內用水系統,評價分值為12分。

6.5 水質檢測

Ⅱ 評分項

6.5.1 【水質檢測制度】物業服務部門制定水質檢測制度,定期檢測各類用水的水質,評價總分值為15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生活飲用水、直飲水每季度檢測1次,得3分;
    2 室內游泳池水質檢測每月檢測1次,得3分;
    3 生活熱水每季度檢測1次,得3分;
    4 非傳統水源、采暖空調系統用水每半年檢測1次,得3分;
    5 有完整清洗消毒與水質檢測數據記錄,得3分。

7 環境安靜

7.1 一般規定

7.1.1 環境安靜包括室外聲環境和室內聲環境。

7.1.2 環境安靜指標體系按表7.1.2確定。

表7.1.2 環境安靜指標體系

7.2 室外聲環境

Ⅰ 控制項

7.2.1 【室外噪聲指標】建筑室外環境噪聲值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對應的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Ⅱ 評分項

7.2.2 【聲環境規劃】項目有聲環境專項規劃,并進行聲環境預評估,評價分值為10分。

7.2.3 【設備安裝】在設備安裝及材料選用計劃中有噪聲振動控制措施,評價分值為5分。

7.2.4 【施工組織】在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中有專門的聲環境控制及監測要求,評價分值為5分。

7.2.5 【聲環境質量提升】建筑室外環境噪聲值低于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所在聲環境功能區限值要求3dB(A)~5dB(A)之間得5分;5dB(A)以上得10分。

7.3 室內聲環境

Ⅰ 控制項

7.3.1 【分戶隔聲】分戶隔聲符合下列要求:
    1 分戶墻和樓板的空氣聲隔聲性能,其計權隔聲量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Rw+C)>50dB,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Dnt,w+C)≥50dB。
    2 分戶樓板計權標準化撞擊聲隔聲壓級L′nT,w≤70dB的要求。

7.3.2 【設備隔聲】設備隔聲符合下列要求:
    1 公共設施設備,如變壓器、水泵、風機、冷卻機組、供熱機組等噪聲源不與臥室、起居室等噪聲敏感房間毗鄰;
    2 對各類公共設施設備及其管路系統采取的降噪和隔振措施有效;
    3 對各種戶用設備及其管道系統的降噪和減振措施有效。

7.3.3 【電梯布置】電梯設置符合下列要求:
    1 電梯井道不緊鄰臥室布置;
    2 電梯緊鄰起居室布置時,采取的隔聲和減振措施有效。

Ⅱ 評分項

7.3.4 【室內噪聲指標】關窗狀態下,臥室、起居室、書房等室內噪聲級和低頻倍頻帶噪聲聲壓級符合表7.3.4-1和表7.3.4-2的指標要求,評價總分值為20分,并按表中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表7.3.4-1 關窗狀態下的室內噪聲限值[dB(A)]

時間一級指標二級指標
晝間≤40≤45
夜間≤30≤35
分值105

表7.3.4-2 關窗狀態下的室內低頻倍頻帶噪聲聲壓級(dB)

7.3.5 【圍護結構隔聲指標】住宅建筑的外墻、外窗、戶門、分戶墻、樓板的空氣聲隔聲和樓板撞擊聲隔聲符合下列指標要求,評價總分值為35分,并按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外墻的空氣聲隔聲性能,其計權隔聲量與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Rw+Ctr)>45dB,得5分;
    2 外窗的空氣聲隔聲性能,其計權隔聲量與交通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Rw+Ctr)>35dB,得5分;
    3 戶門的空氣聲隔聲性能,其計權隔聲量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Rw+C)>30dB,得5分;
    4 分戶墻的空氣聲隔聲性能,其計權隔聲量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Rw+C)>55dB,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Dnt,w+C)≥55dB,得5分;
    5 樓板的空氣聲隔聲性能,其計權隔聲量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Rw+C)>55dB,計權標準化聲壓級差與粉紅噪聲頻譜修正量之和(Dnt,w+C)≥55dB,得5分;
    6 分戶樓板計權標準化撞擊聲隔聲壓級DnT,w≤65dB,得10分。

7.3.6 【設施噪聲指標】在門窗關閉的狀態下,衛生器具、給排水管道(包括雨水管道)、排風排氣裝置等設備在臥室中產生的瞬時噪聲不大于45dB,評價分值為15分。

8 光照良好

8.1 一般規定

8.1.1 光照良好包括天然采光、人工照明。

8.1.2 光照良好指標體系按表8.1.2確定。

表8.1.2 光照良好指標體系

8.2 天然采光

Ⅰ 控制項

8.2.1 【日照指標】住宅日照指標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的相關規定。每套住宅有1個居室、4居室以上戶型有2個居室達到日照標準要求。

8.2.2 【太陽反射光控制】住宅主要居室窗臺面受太陽反射光連續影響時間不應超過30min。

Ⅱ 評分項

8.2.3 【采光指標】住宅室內天然采光標準值符合表8.2.3的指標要求,評價分值為12分。

表8.2.3 住宅室內天然采光標準值

8.2.4 【眩光防護】住宅設置防眩光措施,評價分值為8分:
    1 可控制的遮陽裝置;
    2 透過率可控制的玻璃,最高可減少90%透過。

8.2.5 【大進深空間采光】大進深的起居室或臥室75%以上面積的采光系數不小于2%,評價分值為6分。

8.2.6 【公共空間采光】公共空間采光,評價總分值為12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電梯廳、公共走道等公共空間采用天然采光,得4分;
    2 地下室或停車庫采用天然采光,且地下室或停車庫20%以上面積的采光系數不小于0.5%,得8分。

8.3 人工照明

Ⅰ 控制項

8.3.1 【安全照度】室內安全照度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要求。

Ⅱ 評分項

8.3.2 【舒適照度】室內具有良好的舒適照度,評價總分值為11分,并按表8.3.2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表8.3.2 室內舒適照度

8.3.3 【照明舒適度】室內照明的色溫、眩光、顯色性和頻閃等指標符合表8.3.3-1和表8.3.3-2的要求,評價分值為8分。

表8.3.3-1 室內照明的色溫舒適度和色表特征


表8.3.3-2 其他照明質量舒適度

8.3.4 【照明調節】住宅室內照明控制系統可按需進行調節,評價總分值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可自動調節的照度,調節后的人工照明和天然采光的總照度不低于各采光區域所規定的室內采光照度值,得4分;
    2 人工照明控制系統與遮陽裝置聯動,得4分。

8.3.5 【老年人與兒童照明】老年人與兒童活動區域照明,評價總分值為4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老年人活動區域的照度值是表8.3.2中指標的1.2倍~1.5倍范圍內,得2分;
    2 兒童活動區域照明顯色指數在85以上,得2分。

8.3.6 【過道照明】住宅臥室至衛生間之間的過道設置夜間安全照明設施,如腳燈,夜間生理等效照度水平照度不高于50lx。評價分值為3分。

8.3.7 【地下車庫照明】地下車庫照明符合表8.3.7的要求,評價總分值為8分。

表8.3.7 地下空間照明

位置標準面水平維持照度(lx)分值
車道754
停車位754

8.3.8 【室外安全照度】室外安全照度,評價總分值為12分,并按表8.3.8的指標要求評價。

表8.3.8 室外安全照度

場所標準面水平維持照度(lx)分值
廣場204
道路104
花園54

8.3.9 【夜間眩光控制】控制室外夜間照明眩光,評價總分值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不對行人和駕駛員造成眩光,得2分;
    2 在住宅窗戶外表面上產生的垂直照度不高于5lx,得4分;
    3 室外公共活動區域的眩光限值符合表8.3.9的規定,得2分。

表8.3.9 室外公共活動區域眩光限值

角度范圍≥70°≥80°≥90°≥95°
**光強Imax(cd/1000lm)50010010<1

    注:表中**光強Imax是指給出的燈具在安裝就位后與其向下垂直軸形成的指定角度任何方向上的**發光強度。

9 健康促進

9.1 一般規定

9.1.1 健康促進包括促進交往、促進健身、公共衛生、健康服務和健康創新。

9.1.2 健康促進指標體系按表9.1.2確定。

表9.1.2 健康促進指標體系

9.2 促進交往

Ⅰ 控制項

9.2.1 【交往層級】項目設置交往空間,并符合下列要求:
    1 設置住區級、組團級和住棟級交往空間;
    2 住區級交往空間的服務半徑不大于500m;
    3 組團級交往空間的服務半徑不大于150m。

9.2.2 【交往設施】項目設置交往設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住區中心廣場、公共綠地和室外活動場地集中設置交往設施;
    2 在綠化系統和步道系統中設置休憩場所或連廊;
    3 步道系統中的座椅間隔不大于50m;
    4 集中設置交往設施的場地周邊100m范圍內有對外開放的公共衛生間。

Ⅱ 評分項

9.2.3 【開放街區】項目規劃采取開放街區的形式,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項目采取開放式街區規劃和分級安全管理措施,得3分;
    2 在住區入口設置與住區外部人員共享的公共交往空間,得3分。

9.2.4 【交往大堂】設置入口大堂,評價總分值為4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在住區入口、院落入口或每個住棟入口設置交往大堂,得2分;
    2 交往大堂具備快遞、郵箱、等候、休憩和交談等功能,且單元門禁位置設置合理,得2分。

9.2.5 【文化活動設施】項目出入口500m范圍內有文化活動中心或文化活動站,評價總分值為6分,符合下列要求中3項,得3分,滿足4項及以上得6分:
    1 設有不小于50m2的公共閱覽室;
    2 設有不小于80m2的藝術訓練室;
    3 設有不小于50m2的棋牌活動室;
    4 設有不小于200m2的羽毛球室;
    5 設有不小于200m2的其他文化活動室。

9.2.6 【老年人與兒童活動場地】項目設置老年人與兒童室外活動場地。場地位置不偏僻、場地風速適宜;有50%以上場地面積處于冬至日日照不小于3h的范圍內;設有不少于5件活動設施。
    評價總分值為9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距離車行道和停車場不小于10m,得1分;
    2 場地無障礙設施完善,得2分;
    3 設有避雨、遮陽、座椅等措施,且遮陽或避雨面積不小于活動場地面積的20%,得3分;
    4 場地鋪裝材料符合環保、防滑和防摔傷的要求,有防止運動時與周邊設施發生碰撞的設施,得2分;
    5 老年人活動場地和兒童活動場地相對獨立布置,兩者之間有空間或視線聯系,得1分。

9.2.7 【綠化環境】營造優美的綠化環境,評價總分值為4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綠地率不少于35%,得2分;
    2 選擇抗病蟲害、無毒、無花粉污染的適種植物,且近人處不種植帶針刺的植物,得2分。

9.3 促進健身

Ⅰ 控制項

9.3.1 【場所面積】住區內設置集中健身場所,場所面積滿足表9.3.1的指標要求。

表9.3.1 室內外健身場所面積(m2/人)

場所分類指標
室內健身場所0.26
室外健身場地0.65

9.3.2 【場所距離】距項目出入口500m范圍內有集中健身場所。

9.3.3 【健身器具】集中健身場所配置健身器具,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每一處集中健身場所中的健身活動器具種類不少于8項;
    2 每一處集中健身場所中的健身活動器具至少滿足力量練習、耐力練習、柔韌伸展練習和協調練習的需求;
    3 室外健身路徑中布置不同形式的健身器具,器具間距適當,器具周邊留有足夠的安全空間。

9.3.4 【場所標識】健身場所設置專門標識,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場所平面示意圖、健身設施使用說明和禁煙標志等標識齊全;
    2 “體育運動安全規則”、疏散標識和應急疏散出口等安全警示標識及其位置醒目。

Ⅱ 評分項

9.3.5 【慢跑道】項目內設有專用健身步道或慢跑道,評價總分值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慢跑道及其輔助設施與住宅臥室和起居室的主要門窗的垂直距離不小于5m,得2分;
    2 長度不少于用地紅線周長的1/2,且不小于200m,得2分;
    3 慢跑道鋪裝色彩鮮明的彈性減振材料,得2分;
    4 設置慢跑道專用標識,得2分。

9.3.6 【健身服務】住區提供健身服務,評價總分值為5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住區提供與衛生保健服務聯動的健身服務,得2分;
    2 為典型人群提供個性化的科學健身與運動處方服務,得3分。

9.3.7 【鼓勵綠色出行】采用綠色出行與健身相結合的方式,評價總分值為4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自行車停車位滿足當地規劃部門的要求并不少于建筑總戶數的100%,得2分;
    2 項目出入口步行距離500m范圍內有不少于2條線路的公共交通站點,得2分。

9.3.8 【鼓勵使用樓梯】樓梯設置便于日常使用,評價總分值為5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距建筑入口距離不大于8m,并設有明顯的樓梯標識,得1分;
    2 樓梯間有天然采光,得2分;
    3 休息平臺有良好的視野,得2分。

9.4 公共衛生

Ⅰ 控制項

9.4.1 【環境衛生保障】加強環境衛生保障,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密閉分類垃圾裝置進行垃圾收集;
    2 垃圾房的位置隱蔽、密閉,且處在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設置排氣、沖洗和排水設施;
    3 化糞池的位置遠離主要出入口和人員聚集場所;
    4 建立病蟲害消殺工作管理制度并保存消殺記錄,每年開展的消殺工作不少于2次,未發生鼠、蠅、蟑、蚊等害蟲蔓延現象:
    5 采取無公害病蟲害防治技術,殺蟲劑、除草劑、化肥、農藥等化學藥品的使用規范、安全,并有公示記錄;
    6 設有清理寵物糞便用品的設施。

Ⅱ 評分項

9.4.2 【醫療衛生機構】項目設置的醫療衛生機構到達項目出入口的步行距離不大于500m,與周邊住宅有隔離設施,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醫護人員每月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有完整的培訓記錄,得1分;
    2 設有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基本醫學救援設施,得2分;
    3 設有院前醫療急救綠色通道,得1分;
    4 設有對接移動醫療的基礎設施,得2分。

9.4.3 【家庭醫生】醫療衛生機構設有家庭醫生,評價總分值為3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簽約服務家庭覆蓋率大于50%,得1分;
    2 簽約服務老年人覆蓋率100%,得2分。

9.4.4 【醫療衛生服務】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評價總分值為8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提供衛生保健門診服務,得1分;
    2 建立健康檔案管理系統,得1分;
    3 提供健康心理輔導和心理咨詢服務,得2分;
    4 設有用于靜思或宣泄用的心理調整房間或設施,得2分;
    5 提供家庭康復護理服務,得1分;
    6 每季度開展2次以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有完整的活動記錄,得1分。

9.5 健康服務

Ⅰ 控制項

9.5.1 【管理制度】制定健康住宅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立健康住宅管理部門,設立專職責任人和應急處理機制;
    2 定期開展居住者回訪調研和健康管理持續改進;
    3 制定健康物業服務章程,每季度至少一次對物業服務人員開展健康住宅維護與健康意識培訓。

Ⅱ 評分項

9.5.2 【公共食堂】設置對外開放的公共食堂,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面積不少于50m2,得2分;
    2 制定食堂清潔計劃,定期清除廢棄物和消毒,所有清潔產品符合環保要求,得2分;
    3 提供營養指導和營養配餐,得1分;
    4 提供送餐上門服務,得1分。

9.5.3 【家政服務】項目為不少于項目總戶數10%的家政服務人員設置居住用房,評價分值為2分。

9.5.4 【健康教育】開展健康教育,設置宣傳欄,不定期宣傳健康知識。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編制《健康住宅使用手冊》,得2分;
    2 對新的居住者進行至少1次健康住宅使用培訓,得2分;
    3 每季度組織2次以上有關安全防范、醫療保健、環境衛生、文化體育、食品安全、營養指導等方面的宣傳和活動,得2分。

9.5.5 【健康保險】項目為住戶提供1項以上的健康相關的保險服務,評價分值為2分。

9.5.6 【健康調查】開展針對居住者的周期性調查,評價總分值為6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首次調查是在入住后一年,且入住率超過50%,得1分;
    2 調查的家庭數量超過入住總戶數的70%,得2分;
    3 調查的內容至少包含房屋隔聲、廚房衛生間空氣質量、飲用水質量的內容,得2分;
    4 調查周期不超過2年,得1分。

9.5.7 【健康數據發布】在公共空間或住宅室內發布實時監測的健康性能指標數據,評價總分值為10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實時顯示室外環境噪聲,得1分;
    2 實時顯示項目所在區域溫度、濕度、PM2.5濃度,得2分;
    3 實時顯示項目公共空間的甲醛、TVOC參數,得2分;
    4 實時顯示項目飲用水濁度、TDS、pH值、余氯含量,得2分;
    5 開發健康建筑信息服務平臺并向業主無償提供,定時推送健康相關知識、天氣信息、活動消息等訊息,并對該服務平臺開展持續維護,評價分值為3分。

9.6 健康創新

Ⅱ 評分項

9.6.1 【健康創新】鼓勵健康創新,評價總分值為10分,為額外得分,并按下列要求分別評分并累計:
    1 創新項目包含健康策略與健康行動,得5分;
    2 創新項目超過2項,得5分。

9.6.2 【**實踐】鼓勵項目采用健康技術推薦目錄中的技術,評價分值為10分,為額外得分。

附錄A 評價細則

表A 評價細則









































本標準用詞說明

1 為便于在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

2 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引用標準名錄

    《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
    《無障礙設計規范》GB 50763
    《民用建筑室內熱濕環境評價標準》GB/T 50785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
    《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 28481
    《飲用凈水水質標準》CJ 94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T 2.1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輸變電工程》HJ 24
    《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WS 394

中國工程建設協會標準

健康住宅評價標準


T/CECS 462-2017


條文說明

1 總 則

1.0.1 《“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提出,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核心”,“以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為重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維護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顯著改善健康公平”。對于居住環境建設而言,就是要“把健康融入城鄉規劃、建設、治理的全過程,促進城市與人民健康協調發展”。廣泛開展健康住區、健康村鎮和健康住宅建設,提高社會參與度。因此,健康住宅對于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現住宅健康性能提升,引導住宅建設與住宅消費具有重要作用。

1.0.2 本條規定了評價對象為新建和改建的居住建筑,以住宅為主,其他居住建筑參照執行。

1.0.3 本條規定了健康住宅評價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尤其是住宅的基本功能要求和國家綠色發展的相關規定。

3 基本規定

3.1 評價要求

3.1.1 健康住宅的評價對象包括住區、組團、單棟住宅和單套住宅等不同規模的項目。運行評價與認證的對象必須是完工的全裝修住宅,但不得是臨時住宅或應急用住宅。根據2002年住建部出臺的《商品住宅裝修一次到位實施細則》,全裝修是指房屋交鑰匙前,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畢,廚房與衛生間的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成。具體地說,全裝修房廚房中應有灶具、洗滌池、操作臺、排油煙機、電器插座、頂燈(防水、防塵型)、冰箱位及接口等,全裝修房衛生間內應有浴缸或淋浴器、便器、洗面盆、鏡(箱)、鏡燈、排風扇(風道)、電器插座、頂燈(防水型)等。

3.1.2 健康住宅的評價分為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設計評價的重點為提升健康性能的預期指標和相應采取的健康措施,關注的健康理念的貫徹和健康措施的技術經濟可行性。運行評價的重點是建成環境的運行效果,關注的是建成環境的健康性能。

3.1.3 申請評價方需要開展相關的健康策劃、設計優化、建設管理和運行服務等工作,以保障相關健康性能及指標的實現。健康性能指標的選取、設計方案和技術措施的優化,以及維護與促進健康的服務內容選擇需要在評價對象規模、技術先進性、居住者可擔負能力與健康性能之間取得協調,并使空間舒適、空氣清新、水質衛生、環境安靜、光照良好和健康促進6類指標獲得較均衡的提升。

3.1.4 對申請運行評價和認證的項目,評價機構應根據標準要求對項目的參評指標開展現場核查,逐項落實項目的實際健康性能和運行效果。

3.2 評價方法與等級劃分

3.2.2 由于居住環境對人的健康影響是由多種復雜健康損害因素的作用和相互作用形成的,涉及的學科包括醫學、心理學、營養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體育學、建筑學等多種學科領域,健康性能也包括了空間環境、熱濕環境、空氣質量、水質、聲環境、光環境、綠化環境、交往環境、健身環境、醫療衛生和健康管理等,因此需要對上述指標進行綜合評價,不可偏廢。

3.2.4 控制項為必須達到的指標,在本標準中用黑體字表示,明顯區別于評分項。由于氣候特征、建設環境、居住者的行為習慣和項目規模的不同,評價標準中的一些評分項可能不適用于特定評價對象,對于不適用的評分項不予評定,此時參評的評分項總項目數可以相應減少??梢詼p少的評分項應由評價專家提出并報評價機構批準備案。

4 空間舒適

4.2 空間尺度

Ⅰ 控制項

4.2.1 適宜的凈高給人以良好的空間感,凈高過低會使人感到壓抑或影響空間使用。如在衛生間上部空間安裝熱水器水箱時,容易造成水箱高度偏低影響下部空間的使用。

Ⅱ 評分項

4.2.2 室內進深與地板至窗戶上沿高度之比稱為室深系數。室內進深直接影響采光質量和換氣能力。進深大的室內離外窗較遠的地點,空氣滯留不動,換氣困難。室內采光在靠近窗戶處得到的照度**,距離在2.5m處,照度明顯下降。窗戶上沿距天花板越近,則直射和散射陽光越容易深入室內。

4.2.3 外窗除了有自然通風和天然采光的功能外,還具有從視覺上溝通內外、感知自然、調整節律的作用。合理設置視覺窗口,不僅可以創造良好的視野,而且有助于改善人的情緒、提高人的敏捷性、維持健康活力。

4.2.4 入戶門廳是連接室內外的過渡空間,是健康住宅要求的必備功能空間之一。本條要求入戶門廳應具備設置懸掛衣物、背包、放置鞋、雨具等入戶收納功能,有倚墻或坐下換鞋的空間。入口門廳收納空間最小墻面尺度可參考表1。

表1 入口門廳收納空間最小墻面尺度(mm)

入口收納方式戶門一側最小墻垛凈寬度戶門一側最小墻延長面凈尺寸
有獨立門廳空間6001100
無獨立門廳空間400900

4.2.5 全國新建住區的調查統計以及生活實態調查結果表明,每個家庭均有一定數量的食品、衣物、日常用品等需要儲藏,住宅內部缺乏儲藏空間往往會造成空間環境混亂,對功能使用、感觀以及心理健康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應按住宅套型的面積設置不同面積的儲藏空間。儲藏空間可以采用壁柜、儲藏室、吊柜等形式。本條鼓勵設置獨立的儲藏空間,并以面積比作為評價指標,不包括壁柜、吊柜等常見儲藏空間。

4.3 空間安全

Ⅰ 控制項

4.3.1 住宅室內高差處理不當會給老年人、殘疾人、兒童造成潛在安全隱患,容易被絆倒,造成身體上的傷害。日本厚生省曾對日本全國做過“人口動態統計”發現,每年約有5000人死于建筑災害,其中有80%左右的意外事故發生在一般的住宅之內。因此,主要功能空間,包括起居室、餐廳、臥室、廚房、衛生間,都應確保無障礙通行。同時,考慮到老人行動不便,衛生間需要緊鄰臥室布置。

4.3.2 地面防滑系數是地面防滑防跌倒性能的重要指標?,F行行業標準《地面石材防滑性能等級劃分及試驗方法》JC/T 1050中根據地面材料防滑系數,將地面防滑性能劃分為三個等級:不安全(防滑系數小于0.5)、安全(防滑系數為0.5~0.79)、非常安全(防滑系數不小于0.8)??紤]到住宅廚房與衛生間用水等因素,住宅廚房與衛生間地面的防滑要求會更高。

4.3.3 住區環境質量要從源頭抓起,以利在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基礎上,達到“人與自然和諧共存”的目標。除對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勘探外,還應查清建設用地的環境狀況,包括對土壤放射性的測定,做出量化評估,以便在規劃設計中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滿足住區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對原有的工業用地、垃圾填埋場等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隱患的場地應進行 土壤化學污染檢測與再利用評估。

Ⅱ 評分項

4.3.4 一般的衛生間/浴室空間相對狹小,在發生人員意外倒地或出現緊急問題需要救援時,內開的門不但會被倒地人員阻擋而無法開啟,而且容易在開啟門時傷及患者。因此,淋浴間、坐便器隔間或者二者合一的衛生間應設置緊急情況下易于打開的門,包括外開、推拉或內外可雙向開啟的形式等。另外,發生緊急狀況時,為及時報警和救護,衛生間/浴室應裝設報警設施。

4.3.5 當車行道與活動廣場相鄰時,需要確?;顒尤巳旱陌踩?,同時改善交通環境質量,在車行道與活動廣場之間設置綠化、安全島等安全隔離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應急服務水平是健康住宅的重要考量條件之一,最基本的要求是每個住棟單元入口可以通達機動車,以滿足特殊需要。當地面設計為步行化區域時,也要注意車輛通行與景觀設計的結合,消防通道可采用暗敷形式,行車空間在平時可作為步行路、硬地、廣場、可過車草坪等使用,同時要達到消防車輛等相應的地面承載力、通行寬度、轉彎半徑等技術要求。
    學生接送是目前的普遍需求,在規劃學校、托幼時,要考慮家長接送、等候的停車需要,在其周邊規劃適當的臨時停車空間,同時也要注意在學校、托幼入口處留有廣場硬地等作為學生走出校門或接送等候學生的緩沖區域。

4.4 空間私密

Ⅰ 控制項

4.4.1 合理的過渡空間設置,除了具有換鞋、更衣、儲存物品的功能外,還能在戶內與公共空間之間形成緩沖空間,保護私密性。過道寬度設計考慮老年人、殘障人士的生活行為特點,考慮家具搬運的要求,提高住戶的使用舒適度。
    衛生間的門正對餐廳和起居空間,不僅氣味不佳,影響觀瞻和隱私,還會對人的健康產生影響。

4.4.2 住棟之間的距離除了要符合日照、消防規定之外,在視線方面也要保持一定的距離,避免直接對視產生的視線干擾,改善住宅自身的私密性。環境行為學研究認為,一般情況下,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在24m內能辨別對方,12m內能看清對方容貌,大于12m是減輕直接對視的低限。因此要求低層住宅直視距離應不小于12m,多、高層應不小于18m。

Ⅱ 評分項

4.4.3 住宅樓轉角處相鄰住宅主要居室窗戶之間不能滿足大于4m的直視距離時,應當采用遮擋的設計手法或者特殊的門窗產品,改善視線干擾,減少對隱私層面的健康影響。窗戶之間、相鄰住宅陽臺之間以及陽臺與窗戶之間的視線干擾應引起重視。
    對有可能存在對視的住戶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對業主心理產生不良影響。

4.5 設施設備

Ⅰ 控制項

4.5.1 公用電梯發生安全問題概率相對較高,安全監控設施應能覆蓋電梯內部的各個角落,發生問題時便于緊急處置和記錄事發情況。公用電梯也是緊急救護與搬運的重要通道,因此,至少應有一臺電梯滿足擔架出入的要求。

4.5.2 住區內主要出入口及公共活動場地均應設置安全提示標識和緊急疏散標識。在每棟樓座的至少兩個方向上設置住棟編號標識,保證晝夜在任何方向均清晰可見且編號連續,確保緊急情況下如消防、救護車輛能準確、快捷的到達救助地點。交通、住棟、單元入口及各樓層、場地、消防設施、緊急疏散的標識還應具備認知性、醒目性和可讀性。

Ⅱ 評分項

4.5.3 建筑內環境的明暗差異極大,眼睛從一個表面轉移到另一個表面時需要適應的過程。在適應過程中,眼睛的視覺能力通常是會降低的。眼睛適應時,需要一定的時間才會恢復正常視力。因此,要求在門廳離戶門較近的墻面設置一般戶內照明總開關,在廚房、衛生間門外一側設置照明開關,這樣可以迅速改變光環境,避免在黑暗環境中尋找開關可能引起的傷害。為了便于老年人、兒童使用開關和安全考慮,照明開關安裝高度距地1.0m~1.2m,并需選用帶夜間提示的面板。本標準參考了現行國家標準《老年人居住建筑設計規范》GB 50340的相關指標。插座高度充分考慮到老年人使用插座的舒適性和安全性,避免老年人彎腰過度或快速站起可能對身體造成的損害,包括大腦供血不足引起的”頭昏眼花”。

4.6 室內熱濕環境

Ⅰ 控制項

4.6.1 住宅室內表面長期或經常結露會引起霉變,污染室內空氣,會引起過敏和以呼吸道為主的的感染性疾病,嚴重影響人們的身心健康。因此,通過改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來提高熱舒適水平,防止內表面產生結露。

Ⅱ 評分項

4.6.3 在太陽輻射強度較高的地區,夏季強烈的陽光照射到室內,令住戶產生不舒適感,且熱舒適度降低,雖然室內窗簾可以遮擋直射陽光,但會影響室內的天然采光和視野。因此,結合建筑立面設置外遮陽,能有效阻止太陽光直射,提高住戶的舒適感。

4.6.4 采用變頻空調的室內溫度波動小、恒溫舒適度較高,有利于人體健康。
    采用集中采暖空調系統時,主要功能房間的末端需要設置可獨立調節裝置,以滿足不同用戶對室內熱舒適度的需求。
    衛生間的濕熱環境對于舒適的洗浴和老年人的健康非常重要。過冷、過熱的環境或與其他居室溫差太大,容易造成風寒、風熱等不適癥狀,尤其對于老年人的健康影響更大。因此,要求衛生間設置局部濕熱環境調節設施。
    室外空調機位設置應有利于空調運行散熱,空調室外機安裝應盡量遠離門窗,避免對室內造成熱污染和噪聲污染。底層空調室外機的安裝位置應避免室外機直吹行人。

4.6.5 設置室內熱舒適監控系統,對室內的溫度、濕度、空氣流速等參數進行實時監控,可以實時保障室內熱舒適度。

5 空氣清新

5.2 室內空氣質量

Ⅰ 控制項

5.2.1 室內環境對人的日常生活有著重大影響,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一份統計報告顯示,全球近一半的人處于室內空氣污染中,室內污染已經引起35.7%的呼吸道疾病,22%的慢性肺病和15%的氣管炎、支氣管炎和肺癌。因此,業主入住后的室內空氣質量各項指標必須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的規定。并從建筑設計階段采取措施,對建成環境室內空氣質量進行預測。
    在建筑設計階段,根據室內裝飾裝修方案及其材料類型和用量,分析預測建成環境存在的危害室內空氣質量的因素和程度,提出相應技術和對策,作為改進設計方案的依據。預評估采取“總量控制”原則,分析測試每一個污染源的釋放特征,計算有害氣體釋放水平。根據每一種污染物的釋放總量,判定和評估建成環境空氣質量水平,是否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的規定。在預測時可以選擇典型房間,如臥室、起居室進行預測,重點評估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TVOC濃度水平。
    二氧化碳本身不是有毒氣體,對人體沒害處,但對人體的健康有影響。室內空氣二氧化碳在0.7‰以下時屬于清潔空氣,人體感覺良好;當濃度在0.7‰~1‰時屬于普通空氣,個別敏感者會感覺有不良氣味;在1‰~1.5‰時屬于臨界空氣,室內空氣的其他征狀開始惡化,人體開始感覺不適;達到1.5‰~2‰時屬于輕度污染,超過2‰屬于嚴重污染;在3‰~4‰時,人的呼吸加深,出現頭疼、耳鳴、血壓增加等癥狀;當達到8‰以上時就會引起窒息死亡。
    氨的溶解度較大,易溶于上呼吸道的水分中,因而吸入后僅很小一部分能夠到達肺組織。但氨可造成眼睛、呼吸道和皮膚的刺激。氨主要來源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外加劑以及室內裝飾材料中的添加劑和增白劑。
    甲醛是一種無色易溶的無色氣體,對眼、鼻、喉的黏膜有強烈的刺激作用,最普遍的癥狀就是眼睛受刺激和頭痛,嚴重的可引起過敏性皮炎和哮喘。甲醛在室溫時極易揮發,可經呼吸道吸收,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確定為可疑致癌物。甲醛對人眼的刺激閾值可低至0.6mg/m3~1.2mg/m3,嗅覺閾值為0.03mg/m3~0.6mg/m3。甲醛主要來源于室內裝修用的各類人造板、人造板制造的家具以及含有甲醛成分的黏合劑或者墻面漆涂料等。
    苯能引起麻醉和刺激呼吸道,并在體內神經組織及骨髓中蓄積,破壞造血功能(紅、白血球的破壞使血小板減少),長期接觸會造成嚴重后果。苯主要來源于建筑材料的有機溶劑、涂料和填料等。
    TVOC表現出毒性、刺激性,能引起機體免疫水平失調,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出現頭暈、頭痛、嗜睡、無力、胸悶等癥狀,還可能影響消化系統,出現食欲不振、惡心等,嚴重時可損傷肝臟和造血系統,甚至引起死亡。TVOC主要來源于建筑材料、建筑裝修材料及生活與辦公用品等。
    氡是導致人類肺癌的第二大“殺手”,是除吸煙以外引起肺癌的第二大因素,世界衛生組織把它列為使人致癌的19種物質之一。氡主要來源于房屋地基的土壤、建筑材料(如花崗巖、砂子、水泥及石膏等)、供水及用于取暖和廚房設備的天然氣等。

Ⅱ 評分項

5.2.2 室內空氣質量對人們的身體健康尤其重要,因此,在本標準中對住宅室內空氣質量提出更高層次要求,用以滿足更高要求人群的需要。
    據相關研究表明,吸入體內的顆粒物會導致腦炎、氣喘、肺功能下降等呼吸系統疾病,生活在顆粒物污染水平較高的地區人群死亡率明顯會增加。國家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2012中規定PM2.5濃度限值,24小時平均濃度一級為35μg/m3。結合我國具體國情,本標準確定室內PM2.5濃度限值,24小時平均濃度為35μg/m3。

5.3 污染源控制

Ⅰ 控制項

5.3.1 室內裝修污染、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的有害物質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和有關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等九項標準(GB 18580~GB 18588),以及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等的相關規定。

5.3.3 地漏性能的好壞直接影響室內環境與空氣的質量,對衛浴間的異味控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保證地漏水封高度是防止水封被破壞的有效手段,日本根據居室排水器具中地漏水封最容易被破壞的特點,將地漏水封深度設置為50mm~100mm。另外,由于不經常使用的地漏和水封容易干涸,毛發粘連、膠圈龜裂等也會影響機械密封地漏的密封效果,所以對地漏和水封提出了強制要求。

5.3.4 軍團菌是人工管道水中常見的微生物,尤其存在于中央空調系統、沐浴設施、游泳池及其他人工水體(如噴泉等)中。中央空調系統冷卻塔水中檢出率最高,陽性率可達到50%左右。
    人工水環境中軍團菌污染程度不可忽視。這類設施與人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軍團菌廣泛而長期藏匿于其間,必將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威脅。因此,應采用定期檢測與維護措施減少其對身體健康的影響。

5.3.5 2012年原衛生部發布的《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指出,我國吸煙人群逾3億,另有約7.4億不吸煙人群遭受二手煙的危害,每年因吸煙相關疾病所致死亡人數超過100萬人。目前,各地的控煙條例主要針對公共建筑提出監管要求,使得住宅的門廳、電梯、走廊等公共區域出現控煙的盲區。健康的居住空間,有必要對室內、外的公共活動空間提出控煙要求。

Ⅱ 評分項

5.3.8 住宅裝修一次到位,不但有利于提高裝修工業化程度,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而且便于控制裝修污染。

5.3.9 廚房內的烹飪煙氣中含有大量的顆粒物及其他有害物質,在全國大樣本調查問卷中發現,女性患心血管疾病和呼吸道疾病的概率大于男性,這主要是因為女性長期在廚房炊事的原因。美國的一個癌癥研究中心也指出,中國婦女患肺癌比例高的主要原因是高溫炒菜的油煙危害所致。因此,應對室內防排煙系統進行合理的設計,才能有效地組織煙氣的排放,減少煙氣在室內的擴散。

5.3.10 室內廚房設有廚余垃圾處理系統,可以有效減少室內污染物的堆積,避免環境的進一步惡化。廚余垃圾處理有戶式處理收集系統和戶內粉碎共用管道排放系統兩類。在每次烹飪結束后,通過廚余垃圾處理系統將餐飲垃圾清除,防止霉變和發臭,保持室內空氣清潔。

5.3.11 住宅排水系統足尺實驗研究顯示,每層通過通氣管連接通風立管與排水立管時,排水立管的排水能力明顯大于隔層連接,且系統中水封保持能力增強。

5.3.12 住宅室內衛生間因洗浴、洗衣等生活活動影響造成空氣濕度較大,在天花板、墻壁或地板上會出色變色和霉菌滋生的現象,從而引起室內的空氣污染,進而導致易感群體如兒童、老年人、過敏患者患有哮喘等疾病,因而在洗浴、洗衣等生活活動后應及時進行通風和除濕,盡量減少霉菌滋生。

5.3.13 住宅排水系統設計不合理、地漏水封不合格、室外氣候變化等,都會導致衛生間出現明顯的返臭現象。這主要是由于排水管道中的有害氣體通過空氣流動從地漏等水封設施進入到衛生間內。經檢測,下水管道內產生的有毒氣體主要包括CO2、氮氣、甲烷、糞臭素、硫化氫等,這些氣體會對人體造成嚴重的危害。因此,應加強排水系統設計,使用合格的水封設施,并采取加大地漏水封容積、水封系統補水等避免地漏干涸的措施防止臭味溢出。

5.3.15 通過住宅建筑排水衛生性能等比例實驗裝置,能夠對住宅排水系統設計方案進行完善和優化,保證排水系統中的氣壓在任何工況(包括室外極端氣候條件)下不會破壞排水系統中的水封裝置,包括地漏、存水彎、坐便器水封等。

5.3.16 住戶在進入建筑時,會帶入有害的化學物、生物污染物以及顆粒物等。這些來自室外的污染物進入建筑物后,會隨空氣傳播到室內。目前,防塵地墊、旋轉門等設計多應用于公共建筑,考慮到此類設計可以有效阻隔室外污染物的特點,建議在住宅入口處設置防塵地墊、自閉門等措施,增強入口地板系統對鞋上的污染物的容納以及減少從室外到室內空間的空氣流動。

5.4 通風換氣

Ⅱ 評分項

5.4.1 新風量是評價室內空氣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本條標準的新風量采用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中規定新風量指標為不低于30m3/h·人。新風換氣的指標借鑒了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736規定,對于設置新風系統的住宅,所需最小新風量宜按換氣次數法確定,換氣次數宜符合表2規定。

表2 住宅設計最小換氣次數

    廚房衛生狀況與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密切相關。廚房的污染來源主要有燃料燃燒和烹飪油煙產生大量的有害氣體、油污積聚發生氧化后產生的氣體以及廚余垃圾等。這些氣體對人體器官造成很大的危害,會引起細胞突變、致癌或破壞免疫功能等。因此,廚房應安裝相應設備或采取適當措施保持良好通風換氣的條件,才能及時有效地將室內污染空氣排出室外,保障住戶的身體健康。
    住宅室內的衛生間、浴室由于洗浴品、潮濕等容易產生異味現象。因此,應加強衛生間、浴室的通風換氣,盡快將污染氣體排出室外,防止串入室內其他功能房間。
    廚房和衛生間的通風換氣指標借鑒了現行行業標準《建筑通風效果測試與評價標準》JGJ 309。

5.4.2 通風換氣是降低室內空氣污染的有效措施,在自然通風不能滿足室內換氣或不能開窗通風的情況下,可在居室內設置帶過濾和熱回收功能的新風換氣裝置。設置過濾裝置可以有效過濾室外空氣、室內再循環空氣,可以有效移除空氣中的污染物,改善室內空氣品質,提高舒適度。同時,設置熱回收裝置除了可以起到節能作用外,還能提高新風溫度,提高舒適度。

5.4.3 空調、凈化、通風等設備創造了舒適的空氣環境,但突出的衛生問題是在設計安裝、運行各環節中,特別是由于通風管道和風口長期未清洗,沉積下的污垢成了各類污染物的載體和孳生各類病菌的溫床。實測調查發現,大多數住戶在夏季使用空調設備前,很少會對空調管道、風口、濾網等進行清洗,這些污染物隨著空氣流動傳播到室內,引發過敏和呼吸系統的感染性疾病。極易使免疫功能較差的幼兒和老年人感染,存在較大的健康風險。因此,安裝空氣質量監測設備和預警系統,可以與新風設備進行聯動,或提醒業主及時打開窗戶進行自然通風,并能夠及時提醒業主對設備管道和風口進行清理和維護,保證清潔空氣進入室內,減少疾病的發生。

5.4.4 自然通風可提高入口大堂、樓梯間、電梯廳、公共走廊等公共空間使用的舒適性,為鄰里交往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5.4.5 停車庫采用自然通風,可以有效地排除車庫內的有害氣體和潮濕的空氣。提高車庫內的空氣質量。

5.5 空氣質量監控

Ⅱ 評分項

5.5.2 地下車庫設置一氧化碳檢測裝置,可以檢測停車庫中一氧化碳的含量,并且在超標時與排風設備聯動,保證地下車庫的空氣質量符合健康要求。

5.5.3 對住宅室內空氣質量進行定期的問卷調查,可以時時了解空氣質量的優劣,并能及時提醒住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室內空氣質量,減少對人體健康的傷害。

6 水質衛生

6.2 給水水質衛生

Ⅰ 控制項

6.2.1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調查,人類疾病80%與水有關,水質不良可引起多種疾病。我國的飲水衛生現狀表明,飲水的生物性污染和化學性污染是同時存在的,以生物性污染為主,但化學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更為嚴重。本條文采用了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的要求。

Ⅱ 評分項

6.2.2 生活熱水水質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的規定。
    生活熱水系統在加熱過程中,會因余氯的揮發而導致殺菌能力的降低或消失,進而會滋生軍團菌等細菌,致使生活熱水達不到指標要求。所以,在集中生活熱水系統中控制熱水最低溫度、設置滅菌裝置,可以有效地消除有害病菌。
    相關研究表明,軍團菌在35℃~36℃時最易繁殖,20℃以下不能繁殖,45℃~50℃以上不繁殖或死亡,70℃則迅速死亡。因此,當水溫低于55℃時,不易殺死滋生在溫水中的各種細菌,尤其是軍團菌之類致病菌。當水溫高于60℃時,系統熱損耗大、耗能,而且將加速設備與管道的結垢與腐蝕,還會使供水安全性降低,易產生燙傷人的事故。因此,在目前技術條件下,生活熱水的水溫控制在55℃~60℃。為提高熱水使用舒適度,終端出水水溫不低于45℃的出水時間不應大于15s。

6.3 給水排水系統

Ⅱ 評分項

6.3.4 生活飲用水池(箱)水塔一般為開式,存在較大的二次污染的衛生隱患,采用無負壓(疊壓)閉水供水系統可有效避免二次污染。因此,應采用閉式二次供水系統。

6.3.5 生活飲用水管道大量采用不銹鋼、襯塑鋼管等管材,現場焊接無法保證管道接口質量。采用管道工業化預制、現場冷連接的施工工藝可有效保證接口質量,避免管道銹蝕影響水質;還可大幅度延長管道使用壽命,減少管道更換造成的污染,提高建筑綜合健康質量。

6.3.7 沐浴器設置恒溫水閥,用戶可根據需要自行調節冷熱水混水溫度,所需溫度可以迅速達到并且穩定,保證出水溫度恒定且不受水溫、流量、水壓變化的影響,解決了洗浴中水溫忽冷忽熱的問題。當冷水中斷時,恒溫龍頭可以在幾秒中內自動關閉熱水,起到安全保護作用,避免燙傷。

6.3.8 衛生間同層排水是指排水橫支管布置在本層,衛生器具排水管不穿越樓層的排水方式。同層排水不僅在維修時不干擾下層住戶,而且衛生器具的布置不受限制,滿足衛生潔具個性化的要求。同時,可以降低排水噪聲,減少滲漏水的概率,有效地防止疾病的傳播。

6.5 水質檢測

Ⅱ 評分項

6.5.1 定期對住區內的給水水質進行監測,可以及時掌握用水水質的衛生情況,并對超標水質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防止因用水水質超標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7 環境安靜

7.2 室外聲環境

Ⅱ 評分項

7.2.2 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研究,噪聲能夠損害人體正常生理機能,降低抵御精神壓力的能力,影響正常免疫系統的效率。它會對人體形成不可避免的壓力,成為一些慢性疾病的催化劑,如偏頭痛、高血壓、冠狀動脈疾病、消化性潰瘍病和腸道綜合征,也會引起植物神經和內分泌系統失調的可能,進而導致心血管的影響。孕婦在噪聲壓力下,可能出現子宮血流量降低,從而會在妊娠早期(受孕后14天±60天)導致出生缺陷的現象,如唇腭裂和脊柱畸形發生的概率會增大。
    德國學者對日常噪聲與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進行的研究表明,兩者之間存在確定的關聯性,并認為降低噪聲影響對公眾健康的作用巨大。
    國內研究結果顯示,噪聲污染會對居民的睡眠、情緒、工作或學習效率產生較大影響,還會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居民聽力下降、頭痛、耳鳴、心慌、記憶力減退、高血壓加劇等。因此,安靜的室內環境是住宅的基本要求。為了保證健康安靜的室內聲環境,防止建筑設計、材料選用、設備選型、施工安裝等多個環節可能出現的聲環境破壞,需要建立聲規劃專項制度,即在區域規劃、建筑設計、建筑施工、設備安裝等環節的控制流程文件中,設立聲環境專篇,并應指派專人進行落實和監督。
    影響建筑室內聲環境的主要因素包括:室外環境噪聲、室內設備振動,以及建筑圍護結構的隔聲性能。聲規劃專項中的聲環境專篇,從這些因素著手,結合建筑工程的實際情況,使室內健康聲環境在建成環境中得以實現。

7.3 室內聲環境

Ⅰ 控制項

7.3.2 公共設備產生的噪聲對睡眠及心理影響很大,長期受到噪聲干擾,會導致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減退和頭痛失眠等多種神經衰弱癥狀??照{系統是住宅內常見的噪聲源,應對空調系統進行降噪控制,同時還要注意空調的安裝位置不對鄰里的生活產生影響。另外,變壓器、水泵、風機、冷卻機組、供熱機組等設備也是住區內常見的噪聲源,若規劃布局不當(與臥室、起居室距離過近),將會嚴重影響建筑室內的聲環境品質,應遠離噪聲敏感房間。

7.3.3 電梯運行會產生噪聲和振動。如果長期受到電梯的低頻噪聲襲擾,容易造成神經衰弱、失眠、頭痛、記憶力減退、綜合判斷能力下降。國外研究發現,低頻噪聲可以穿透人體腹壁和子宮壁,影響胎兒器官發育,甚至造成胎兒畸形。為了防止電梯噪聲和振動干擾居室環境、影響睡眠質量,在住宅設計中要盡可能使電梯井道遠離主要居住空間,尤其不得緊鄰臥室布置。如果不得不緊鄰起居室布置時,必須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

Ⅱ 評分項

7.3.4 住宅室內聲環境是健康住宅重要的評價指標之一。住宅的臥室、起居室、書房等空間屬于生活、學習、休息的空間,需要保持安靜的環境。本評價指標參考了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和美國標準THE WELL BUILDING STANDARD等國內外標準的規定。
    低頻噪聲令人極度不舒適,甚至威脅健康。因此,除了室內噪聲A聲級須達到健康要求外,低頻的頻帶噪聲級亦應達到健康要求。低頻噪聲限值參考了現行國家標準《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2337。

7.3.5 要創造良好的室內聲環境,建筑隔聲設計至關重要,并且應對建筑構件采取隔聲、減振措施,以免相互干擾。本評價指標參照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的相關規定。
    隔聲質量與人們的主觀感受有關,如表3、表4所示。

表3 分戶墻計權隔聲量與主觀評價


表4 樓板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與主觀評價

7.3.6 臥室、起居室、書房等空間經常會受到衛生器具、給排水管道(包括雨水管)、排風排氣道等設施運行時所產生的瞬時噪聲影響。因此,在住宅設計時應仔細優化上述設施的位置,并選用低噪聲產品。本條規定了上述設施對安靜要求最高的臥室的噪聲控制要求。由于上述設施產生的噪聲為非連續噪聲,故規定了瞬時噪聲的限值,便于監督、檢測和控制。

8 光照良好

8.2 天然采光

Ⅰ 控制項

8.2.2 項目中采用的外墻裝修材料不應對住宅產生眩光影響。項目不宜大面積采用玻璃幕墻,當自身或周邊建筑設置的玻璃幕墻產生反射光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光污染。玻璃幕墻的反射光在周邊居住建筑窗臺面的連續滯留時間限值源自現行國家標準《玻璃幕墻光熱性能》GB/T 18091的相關規定。

Ⅱ 評分項

8.2.3 人們適當地暴露在自然光環境中可以強化生理節律,有利健康,并減少對人工照明造成的電力消耗。健康的建筑采光應保證至少55%的區域在全年50%以上的視覺使用時間達到300lx的室內天然光照度。

8.2.4 人們在充分利用天然采光時,應避免眩光對視力的影響。因此可以利用可移動的窗簾、可反射光線的室外遮陽設施、可折射直射光的遮陽軟片或反射玻璃等避免太陽直射光產生的眩光影響。

8.2.5 天然采光有利于增加室內外自然信息的交流,改善室內衛生環境,調節使用者的心情。規定側面采光質量要求或控制空間的有效進深可保障房間的采光均勻度,同時可為大進深房間的照明設計與區域照明控制提供參考依據。

8.2.6 天然采光可提高樓梯間、電梯廳、公共走廊等公共空間使用的舒適性與疏散的安全性,并提供良好的鄰里交往環境。
    地下室采用天然采光可以降低人們的恐懼感,提高安全體驗和空間使用頻率。一方面,停車庫采用天然采光,可在白天提供良好的自然光線,不但節省地下停車庫的運行維護成本,在防災方面也有很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車庫入戶空間成為人們交往的空間之一,有利于促進人們的交往行為,并可提高車庫空間防侵入的安全性能。

8.3 人工照明

Ⅱ 評分項

8.3.2 大量研究顯示,人眼在不同照度下觀察物體或閱讀書籍時,能分辨或看清字體的視角變化很大。在高照度下分辨角降低,就更容易看清細小的字體,人眼不易產生視覺疲勞,對控制近視發生率較有利。因此,室內光環境要求適宜的照度非常重要。本條照度的安全標準引自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規定。日本照明學會編制的《照明手冊》明確指出,根據有關視覺信息傳遞的理論研究以及節能照明技術發展的現狀,目前適合讀寫的照度宜為500lx~750lx。
    如果在作業場所內環境的明暗差異極大,眼睛從一個表面轉移到另一個表面時會發生適應過程。在適應過程中,眼睛的視覺能力通常是會降低的。眼睛適應時,需要一定的時間才會恢復正常視力,如果經常交替適應,整個視力工作就會發生困難,甚至導致視覺疲勞的產生。因此良好的室內照明環境對作業面鄰近周圍照度有所要求,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表5)。

表5 作業面鄰近周圍照度(lx)

    注:作業面鄰近周圍指作業面外寬度不小于0.5m的區域。
    室內安全照度和舒適照度的數據除了參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外,還引用了日本《照度推薦性通用規則》JISZ 9110。
    傳統風水中的“不走下坡路”,在今天的生活中表現為更多的臺階,包括門廳與過道之間的臺階、大堂與其他空間之間的臺階,與入戶門直對的樓梯梯段。在黑暗的環境中,人們容易踏空產生恐懼感。因此,除了需要1.2m以上的平臺寬度等過渡空間外,電梯前廳、樓梯間和戶內門廳的光環境應符合安全照度標準。

8.3.3 光的非視覺效應研究發現,光線通過第三類感光細胞和單獨的神經系統將信號傳遞至人體的生物鐘,生物鐘再據此調整人體大量不同的生理進程中的周期節律,包括每天的晝夜節律和季節節律。
    較高的色溫對褪黑激素分泌的抑制作用更為明顯,有助于人保持一定的警覺度。
    眩光可導致眼部肌肉過度疲勞及其他眼組織不適狀態、視功能減退或眼部不適、眼及眼眶周圍疼痛、視物模糊、眼睛干澀、流淚等,甚至會出現頭痛、惡心、眩暈等不適癥狀。長期處于眩光嚴重的光環境中,將導致人們近視加深、出現復視、閱讀時易串行、注意力無法集中等,影響人們的學習與工作效率。
    顏色質量影響人們對物體原本顏色的判斷,進而影響人在光照環境中的舒適度。顯色指數是目前使用最為廣泛的顏色質量評價指數。依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一般室內照明要求的顯色指數達到80,部分顯色性要求高的場所或場景則要求達到90。
    頻閃和閃爍是視覺環境中影響工作者視覺功效的主要參數之一?,F行國家標準《視覺功效學原則 室內工作系統照明》GB/T 13379規定“應防止頻閃效應和閃爍現象的出現”,并建議“宜采用提高電源頻率的方法”作為措施。有研究表明,降低頻閃效應可以減少眼干燥、發脹、疼痛、流淚和視物模糊等視疲勞綜合征狀。

8.3.4 住宅室內照明控制系統可以較好地保持視覺的舒適效果。同時,人工照明與遮陽裝置的聯動。在保障室內具有良好的光環境的同時實現了節能的需要。

8.3.5 老年人因視覺功能衰退,所以其活動區域的照明要求較高。兒童在成長過程需要接受豐富的顏色刺激,兒童房的設計往往也色彩繽紛。因此,兒童在室內學習、閱讀、娛樂、游戲的整體區域的照明顯色指標要求更高。

8.3.6 生理等效照度是根據輻照度對于人的非視覺系統的作用而導出的光度量。在缺乏照明的情況下,夜間走動容易導致磕碰與跌倒,腳燈的設計既可以改善夜間照明環境又可以達到節能。臥室與衛生間之間的過道是夜間人們必須經過的通道,設置腳燈照明可以避免因視線不清造成的危險,確保夜間使用衛生間等活動的安全。同時,為了保證良好的休息環境,在滿足視覺照度的同時,室內生理等效照度不得高于50lx。

8.3.7 在地下車庫可采用導光管采光系統、窗井、天窗等措施,提高天然采光質量,并實現節能。

8.3.8 住區室外照明的合理照度能有效提高居民日常生活的安全性,改善居住區環境品質。室外安全照度指標參照了日本標準《照度推薦性通用規則》JISZ 9110的相關規定。

8.3.9 住區室外夜間照明設計不合理會影響居民的夜間休息.造成光污染,同時也浪費能源。因此,道路照明需根據道路照明等級進行設計,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合理控制。本評價標準參照現行行業校規《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CJJ 45和《機動車道與人行道的照明》CIE 115。同時還需要注意道路照明不對行人和駕駛員造成眩光影響,在住宅窗戶外表面上產生的垂直照度不高于5lx。

9 健康促進

9.2 促進交往

Ⅰ 控制項

9.2.1 健康住宅除應提供健康的居住環境外,還應為居民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互助、情感和思想上的交流以及休閑娛樂的條件,滿足心理健康的需要。
    住區交往空間按層級設定服務半徑,能保證居民使用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以及空間設施規模與分布的合理性。

9.2.2 住區廣場、公共綠地、室外活動場地等場所是鄰里交往的主要場所,因此,應利用戶外空間和綠地為住戶提供休閑、健身、交往的場地和休閑、游戲、休憩設施。交往設施的種類應滿足適用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和各年齡組兒童的需要。在老年人交往設施附近宜布置兒童游樂設施等,以便于活動的相對獨立和互相照顧。
    在炎熱與多雨地區,住區入口、公共場所與住棟之間設置騎樓、連廊等連續的遮陽避雨設施,可有效提高室外公共空間使用率,促進鄰里交往的機會,同時還為室外運動提供了良好的場所。
    座椅設置間隔不能太大,便于老年人及行動不便者的室外活動。

Ⅱ 評分項

9.2.3 住區規模較大時,積極采用開放式街區的規劃形式,既方便居民生活,又引入了城市活力。
    城市與街區的相容性是極為重要的,應在規劃設計中合理利用住區的入口及開放的街區,形成與城市更為有機互動的公共空間,為人們提供較好的城市空間與家園之間的緩沖區。

9.2.4 高層住宅單元的住戶較多,在住區入口、院落入口或住棟單元入口處設置一定的公共交往空間及服務設施,既可滿足住戶交往需求,又能優化單元入口空間品質,提高居住的舒適性。
    在南方,很多住宅首層為架空層,可充分利用架空層作為人們交往的空間。
    住棟入口大堂是距離住宅最近的交往空間,在此處設置小型公共交往空間和休憩、等候、交談等設施,可方便老年人和兒童的近宅活動,促進鄰里交往。

9.2.5 文化活動中心或文化活動站的設計需要結合住區規模合理配置,也可共享周邊在規定距離范圍內的文化活動場所和設施。
    設置文化活動場所及設施的目的是豐富住區居民的文化生活,加強業主間的交流與溝通,緩解生活壓力,提高生活品質。
    滿足不同人群需求的文化設施配置可使文化設施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避免資源的浪費。住區的文化活動中心或活動站可包括小型圖書館、科普活動室、球類活動室以及各類藝術訓練班、青少年和老年人學習活動場地等。

9.2.6 據我國居住實態調查表明,我國兒童大部分是由老年人居家看護照顧,兒童身體機能較弱,容易發生危險,為保證交往活動的開展,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不要布置在風速偏高的區域。為了及時發現危險情況,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亦不得布置在偏僻的區域,且應在場地內設置遮陽、避雨、擋風、休憩等設施,提高活動場地使用的舒適度。
    老年人、兒童行動靈敏度較低,為避免交通意外的發生,老年人、兒童活動場地應設置在距離車行道、停車場不小于10m的地方。
    老年人、兒童的辨別能力相對較弱。因此,室外活動場地應符合老年人、兒童的生理及心理特征?;顒訄龅貞佈b環保、彈性較好的材料,以降低老年人和兒童摔傷的可能性。
    老年人與兒童活動場地之間有空間或視線聯系能夠發揮兩者相互照護的功能,減少危險的發生,并對危險情況做出緊急處理,降低危害。另一方面,隨著年齡的增長,老年人心理上會產生失落感和孤獨感,照顧小孩、加強老年人和孩子的交流可以有效減輕老年人的失落感和孤獨感。因此,將老年人活動場地與兒童場地相鄰布局,對各個年齡層的人都具有明確的環境功能意義。

9.2.7 綠地率是反映住區園林綠化水平的指標之一。豐富的綠化環境不僅有凈化空氣、降低噪聲干擾的功能,同時還可以陶冶情操、放松心情。因此,為保障居住者的長期效益,本條文規定綠地率達到35%以上。
    植物選擇上應注重合理選擇和搭配,盡量選擇有益于微氣候環境的適種植物品類,促進居住健康,提高種植的健康效益。

9.3 促進健身

Ⅰ 控制項

9.3.1 健身體系是實現主動健康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合理的住區體育健身場所是引導住戶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增進鄰里感情、促進社區文明的重要舉措之一。健身場地既可以是場地內自建的場所,也可以共享滿足要求的體育場所。

9.3.2 2014年國務院46號文件《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中指出,發展體育事業和產業是提高中華民族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體育需求。同時,規定城市社區居民以正常速度從居住地步行15min左右(約1000m距離內)就可享受公共健身設施等基本公共服務,因此,本標準規定了距項目出入口500m范圍內有集中健身場所。

9.3.3 住區健身設施配置應具有可達性、便利性、靈活性。適宜的體育健身設施配置和便捷的可達性可誘發居民的駐足、參與,培養居民的健身愿望。住區的健身設施應該與健身場地相配套,使健身場地得到有效利用。
    健身配套設施能反映住區內居民的運動需求和健身狀況,不僅在數量上應該達到標準,而且在種類上也應該滿足不同住戶的需求,并體現普及、適用、娛樂的特點,便于發動、引導、組織住戶開展經常性的健身活動。
    沿健身路徑和慢跑系統布置不同形式的健身器具,有利于增加健身活動的機會。

Ⅱ 評分項

9.3.5 長期堅持慢跑運動,可以預防和改善心腦血管、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起到強身健體的作用。跑道應設置專用的標識系統,鋪裝材質采用彈性減振材料,以減少對人體關節的沖擊和損傷。各器械區也應鋪裝軟質地面,防止意外跌倒損傷。
    慢跑道系統與住宅臥室和起居室的垂直間距過小會影響其他人的休息和隱私。
    本條中的慢跑道長度,參考了《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的相關規定。

9.3.6 健身體系、組織管理系統與社區衛生保健體系對接,通過互聯網技術和APP設備的應用,建立運動的個性化指導與客戶管理服務等系統,有助于實現健身的科學性、生活方式的健康性,實現健身與交往的結合,健身與心理調整的互補,達到引導和吸引住戶參與健身運動的目標。

9.3.8 具有便捷和舒適的樓梯,可以吸引居民步行上下樓梯,從而達到強身健體的作用。

9.4 公共衛生

Ⅰ 控制項

9.4.1 垃圾容易導致細菌的滋生,污染環境,危害人們的健康。采用密閉分類垃圾裝置可以很好地解決垃圾污染環境、影響居民健康的問題。
    住區垃圾收集站應隱蔽、密閉,保證垃圾不外漏,且有風道或排風設施及沖洗、排水設施,保持站房清潔衛生。垃圾站房應設置垃圾壓縮機,將垃圾壓縮后外運,安全轉運。垃圾收集站設于下風向可防止垃圾臭味污染住區空氣。
    在進行病蟲害消殺工作時,一定要謹慎采用各種化學用品。殺蟲劑和除草劑是致癌物質,其中的一些化學物質會干擾內分泌及影響神經系統。這些化學物質通過雨水污染地下水、土壤和河流,最終返回人類的食物鏈到達人體,進而對人體產生危害。因此,這就需要采用無公害病蟲害管理系統以減少殺蟲劑和除草劑的使用,淘汰高毒性化學物質。
    住區內很多住戶都有飼養寵物的習慣。在住戶與寵物散步時,寵物的糞便會給住區環境衛生及其清掃工作帶來影響,而且易滋生大量致病細菌,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在公共空間內設置一定數量的小塑料袋存取設施,便于主人清理寵物的糞便,有利于保障住區的環境衛生和住戶的健康。

Ⅱ 評分項

9.4.2 住區內的衛生服務中心應設置在居民可以快速到達的位置,且與住宅分開設置,避免由于醫用垃圾引發的疾病傳播。
    衛生服務中心定期組織醫護人員進行各種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提高醫護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能力,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社區居民。
    住區內設置基本醫學救援設施和醫療急救綠色通道,可確保在突發衛生類事件的情況下,能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提高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衛生救援水平,**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社區居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時也能夠在突發衛生類事件的**時間內,及時、準確傳達相關信息,避免發生恐慌性事件。

9.4.3 家庭醫生對居民健康管理方面具有積極有效的影響。衛計委《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中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也予以了明確的規定,本標準借鑒了該指導意見的相關內容。

9.4.4 衛生服務中心的主要服務內容包括:開展疾病預防、醫療保健、健康教育、生育指導以及常見病、多發病、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和康復等綜合性衛生保健服務。
    在住區內開展衛生保健服務有利于配置衛生資源,加強預防戰略,實現“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目標。其特點是貼近居民、就近就醫、防治結合、綜合服務,充分體現積極主動的服務模式。
    衛生服務中心的功能還包括:建立健康檔案管理系統,包括建立個人健康信息卡;組織開展健康咨詢、體檢與診斷;根據預防控制健康危險因素進行生理、心理和社會適應能力評估;組織實施健康促進方案,并開展個案主動追蹤服務和干預。
    醫療衛生保健服務方式包括配置家庭醫生、主動上門服務、開設家庭病床、醫療與疾病預防相結合、實施雙向轉診等。
    衛生服務中心定期組織社區居民開展衛生防疫知識、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識、科普宣傳教育活動等,提高居民自我保護的健康意識,培養健康的生活方式。

9.5 健康服務

Ⅱ 評分項

9.5.2 在住區中建立公共食堂,可以解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和兒童健康和按時就餐問題,同時也為居民提供相互交流的場所和機會。對于行動不便的老年人還應提供送餐上門等服務,引導健康的營養膳食,并可實現食品的安全與健康溯源。

9.5.3 家政服務是指將部分家庭事務社會化、職業化、市場化,屬于民生范疇。由社會專業機構、社區機構、非營利組織、家政服務公司和專業家政服務人員來承擔,幫助家庭與社會互動,構建家庭服務規范,提高家庭生活質量,以此促進整個社會的發展。因此,為家政服務人員提供居住用房可以更好地為住區居民提供服務,并可提高居民的生活隱私水平。

9.5.4 《健康住宅使用手冊》的內容可包括健康住宅的性能、指標、使用與維護,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裝修管理、物業服務等知識,同時應包含住區和住宅內部的應急通道位置。通過手冊的制定可培養和引導健康的生活意識和生活方式,提高健康住區生活品質。
    定期組織住區居民參加建筑性能、設施使用和健康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培訓和醫療保健、環境衛生、文化體育、食品安全、營養指導等講座活動,可以讓居住者更好地了解到健康住宅的使用與維護,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物業服務,培養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

9.5.5 健康保險可提升住戶人身安全和家庭生活質量。保險公司積極主動地對投保人和投保項目進行干預以降低醫療風險,既提高了項目健康運行的抗風險能力,又進一步拓寬了保險服務領域,實現住房服務業的創新。

9.5.6 開展居住健康實態調查,了解居民對健康住宅的使用情況,以便更好地改進居住環境的健康性能,提高居住者的健康水平。

9.5.7 在公共空間或住宅室內實時發布健康性能指標數據和健康相關知識、天氣信息、活動消息等,可以讓居住者及時了解居住環境的健康性能,在不利環境下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障人們健康安全。

9.6 健康創新

Ⅱ 評分項

9.6.1 隨著技術經濟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健康影響因素的認識會更加深入,健康促進技術也會不斷地通過相關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的應用獲得進展。本條設置的目的是鼓勵人們為健康而創新,不斷地提高居住環境健康效益。

9.6.2 編制健康技術推薦目錄的目的是不斷地凝練性價比高、對關鍵健康影響因素作用顯著的技術和產品,引導健康住宅向著提升可持續健康效益發展。隨著健康住宅試點工程建設的推進,以及健康住宅評價工作的開展,健康技術推薦目錄中的技術和產品會越來越豐富。同時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也會聯合相關機構通過向社會發布居住健康需求,征集健康技術相關技術和產品,引導健康住宅向更高層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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