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office building
GB/T 50908-2013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施行日期:2014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146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的公告
現批準《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 50908-2013,自2014年5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3年9月6日
前言
本標準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09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9]88號)的要求,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制完成的。
本規范編制過程中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了實踐經驗,參考了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并廣泛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經審查定稿。
本標準共分為9章2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1 總則;2 術語;3 基本規定;4 節地與室外環境;5 節能與能源利用;6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7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8 室內環境質量;9 運營管理。
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管理,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寄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郵政編碼:100835)。
本標準主編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本標準參編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
清華大學
深圳市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北京清華同衡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開發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楊榕 宋凌 郎四維 朱穎心 韓繼紅 曾捷 楊建榮 林波榮 張播 劉勇 趙鋰 王昌興 李曉鋒 曾宇 李景廣 何曉燕 王占友 馬欣伯 李宏軍 許荷 馮瑩瑩 張穎 呂石磊 廖琳
本標準主要審查人:劉燕輝 袁鑌 鹿勤 王鳳來 郝軍 鄭克 白詹慶 旋譚華 程大章
1 總則
1.0.1 為規范和引導辦公建筑開展綠色建筑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
1.0.2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各類政府辦公建筑、商用辦公建筑、科研辦公建筑、綜合辦公建筑以及功能相近的其他辦公建筑的設計階段和運行階段的綠色評價。
1.0.3 綠色辦公建筑的評價應以建筑單體或建筑群為對象。評價應符合下列原則:
1 評價單棟辦公建筑時,凡涉及室外環境的指標,以該棟辦公建筑所處周邊環境的評價結果為準;
2 評價建筑群內的一棟或幾棟辦公建筑時,凡涉及室外環境的指標,以參評建筑所屬用地周邊環境的評價結果為準;
3 評價綜合辦公建筑時,評價對象至少為一棟建筑,凡涉及多功能區的指標,表述為各功能區指標的面積加權值。
1.0.4 評價綠色辦公建筑時,應根據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辦公建筑所在地域的氣候、資源、自然環境、經濟、文化等特點進行評價。
1.0.5 評價綠色辦公建筑時,應統籌處理辦公建筑全壽命期內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室內環境質量、運營管理之間的關系,體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1.0.6 評價綠色辦公建筑時,應鼓勵采用被動技術、適宜技術和綜合效益顯著的技術。
1.0.7 綠色辦公建筑的評價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 綠色辦公建筑 green office building
在辦公建筑的全壽命期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辦公人員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2.0.2 綜合辦公建筑 comprehensive office building
辦公建筑面積比例70%以上,且與商場、住宅、酒店等功能混合的綜合建筑。
2.0.3 建筑環境質量 building environmental quality
建筑項目所界定范圍內,影響使用者的環境品質,包括室內環境、室外環境以及建筑系統本身對使用者生活和工作在身心健康、舒適、工作效率、便利等方面的影響,簡稱Q。
2.0.4 建筑環境負荷 building environmental load
建筑項目對外部環境造成的影響或沖擊,包括能源、材料、水等各種資源的消耗,污染物排放、噪聲、日照、風害、交通流量增加等,簡稱L。
2.0.5 建筑環境負荷的減少 building environmental load reduction
建筑項目對外部環境造成影響或沖擊的減少程度,簡稱LR。
2.0.6 圍護結構節能率 energy-saving rate of building envelope performance
與參照建筑對比,設計建筑通過優化建筑圍護結構(不包含自然通風、天然采光和其他被動式節能設計)而使采暖和空氣調節負荷降低的比例。
2.0.7 空氣調節和采暖通風系統節能率 energy-saving rate of HVAC systems
與參照建筑對比,設計建筑通過優化空氣調節和采暖通風系統節能的比例。
2.0.8 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utilization rate of renewable energy
設計建筑所利用的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的比例。
2.0.9 雨水回用率 rate of rainwater harvest
指實際收集、回用的雨水量占可收集雨水量的比率。
3 基本規定
3.1 評價指標與權重系數設置
3.1.1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指標及其權重系數應分下列三級:
1 一級指標是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運營管理;
2 二級指標是指**級指標下設的指標;
3 三級指標為標準第4章~第9章條文。
3.1.2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指標按屬性分為建筑環境質量Q指標和建筑環境負荷的減少LR指標。
3.1.3 三級指標分為控制項和可選項兩類??刂祈棽辉O權重系數??蛇x項中每級相同屬性指標(Q指標或LR指標)的權重系數之和為1;當存在兩種得分途徑時,每種得分途徑的指標權重系數之和為1。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應按本標準附錄A的規定確定,三級評價指標分值設置應按本標準附錄B的規定確定。
3.1.4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指標應在設計階段與運行階段分別設置權重系數。
3.2 評價方法
3.2.1 設計階段與運行階段的評價應分別按各自的權重系數進行評分。綠色辦公建筑應滿足所有控制項的要求,控制項全部達標后,Q指標和LR指標各獲得基礎分50分??蛇x項的Q指標和LR指標分別計算得分。當存在兩種得分途徑時,建設項目可根據自身情況采用其中一種得分途徑評分。
3.2.2 評價時應逐級計算指標得分,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三級指標得分可采用遞進式或并列式兩種5分制逐條評分,各條文分值應按本標準附錄B的規定確定。
2 二級指標得分應按下式進行計算:
3 一級指標得分應按下式進行計算:
4 Q指標和L指標的得分應按下式進行計算:
5 各級計算過程中應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項目的Q指標和L指標的得分應保留小數點后一位。
3.2.3 綠色辦公建筑等級應根據可選項Q指標和L指標得分在Q-L圖中所處的位置確定,得分在A、B、C三個區域內的項目為綠色辦公建筑,由高到低劃分為A、B、C三個等級,分別對應★★★、★★和★(圖3.2.3)。
圖3.2.3 綠色辦公建筑Q-L分級圖
3.2.4 評價綜合辦公建筑時,建筑的其他功能部分應按相應評價標準進行評價,并以各功能部分中的最低等級作為整個項目的最終等級。
4 節地與室外環境
4.1 選址
控制項
4.1.1 建筑選址應符合城鄉規劃,符合各類保護區的建設要求。
4.1.2 建筑場地應無洪澇災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脅,無危險源及重大污染源的影響。
4.2 土地利用
可選項
4.2.1 在滿足當地城鄉規劃和室外環境質量的前提下,場地規劃宜確定合理的容積率。
4.2.2 建筑場地宜合理選用廢棄場地進行建設。
4.2.3 地下空間宜合理開發利用。
4.2.4 場地規劃與建筑設計宜提高空間利用效率,提倡建筑空間與設施的共享,設置對外共享的公共開放空間。
4.3 室外環境
控制項
4.3.1 建筑場地內不應存在排放超標的污染源。
4.3.2 建筑物不應影響周邊建筑及場地的日照要求。
可選項
4.3.3 環境噪聲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的有關規定。
4.3.4 室外日平均熱島強度不宜高于1.5℃。
4.3.5 建筑物周圍人行區距地1.5米高處風速不宜高于5m/s,冬季建筑物前后壓差不宜大于5Pa,夏季保證建筑物前后適宜壓差,避免出現旋渦和死角。
4.3.6 室外公共活動區域和綠地冬季宜有日照。
4.3.7 建筑不宜對周邊建筑物、道路及天空造成光污染。
4.4 交通
可選項
4.4.1 建筑場地與公共交通宜具有便捷的聯系。
4.4.2 建筑場地宜合理設置自行車停放設施及專門的人行道。
4.4.3 機動車停車的數量和設施宜滿足最基本的需要,宜采用多種停車方式節約用地。
4.5 場地生態
可選項
4.5.1 建筑場地設計與建筑布局宜結合現有地形進行設計,減少對原有地形地貌的破壞。
4.5.2 建筑場地內的表層土宜進行分類收集,采取生態恢復措施,并在施工后充分利用表層土。
4.5.3 場地內的自然河流、水體及濕地宜合理保護。
4.5.4 地表與屋面雨水徑流途徑宜合理規劃,降低地表徑流,減少排入市政管道的雨水量。
4.5.5 建筑場地的綠地率宜高于規劃設計要求,并合理采用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等立體綠化方式。
4.5.6 綠化設計中宜選擇適宜當地氣候和土壤條件的鄉土植物,采用包含喬、灌木的復層綠化,且種植區域有足夠的覆土深度和良好的排水性。
4.5.7 設有水景的項目,宜結合雨水收集等節水措施合理設計生態水景。
5 節能與能源利用
5.1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優化
控制項
5.1.1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指標應符合國家批準或備案的現行公共建筑節能標準的規定。
可選項
5.1.2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指標宜高于現行國家或地方節能標準的規定。
5.1.3 外窗或透明幕墻宜采用外遮陽設計。
5.1.4 圍護結構非透明部分宜采用因地制宜的保溫隔熱改善措施。
5.2 自然通風與天然采光利用
可選項
5.2.1 建筑主朝向宜選擇本地區**朝向或接近**朝向。
5.2.2 建筑宜采用合理的開窗設計及其他措施,強化自然通風,降低采暖空調負荷。
5.2.3 室內和地下主要功能空間宜采用合理的天然采光措施,降低照明能耗。
5.3 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
控制項
5.3.1 空氣調節與采暖系統的冷熱源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和地方公共建筑節能標準及相關節能設計標準中強制性條文的規定。
可選項
5.3.2 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宜合理選擇系統形式,提高設備及系統效率,優化控制策略,降低系統能耗。
5.3.3 空氣調節與采暖系統的冷熱源機組能效比宜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及相關標準的有關規定。
5.3.4 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輸配系統效率宜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的有關規定。
5.3.5 建筑物處于部分冷熱負荷時和僅部分空間使用時,宜采取有效措施節約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能耗。
5.4 照明系統
控制項
5.4.1 各房間或場所照明功率密度值不應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有關強制性條文的規定。
可選項
5.4.2 照明燈具及其附屬裝置宜合理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燈具和低損耗的燈用附件,降低建筑照明能耗。
5.4.3 照明系統宜合理設計控制方式,降低建筑照明能耗。
5.5 其他用能系統
可選項
5.5.1 電梯系統宜合理選用高效節能電梯和合理的控制方法,以降低建筑電梯運行能耗。
5.5.2 給排水輸配系統宜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并合理設計給排水系統,降低給排水系統輸配能耗。
5.5.3 生活熱水系統宜采用高效能源利用系統,降低生活熱水能耗。
5.5.4 輸配電和變配電系統宜合理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和合理的控制方法,降低建筑輸配電和變配電系統損耗。
5.6 可再生能源利用
可選項
5.6.1 可再生能源宜根據當地氣候和自然資源條件合理利用。
5.7 用能設備計量、監測與控制
可選項
5.7.1 能耗計量與用能設備監控系統宜進行合理設置。
6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6.1 水系統
控制項
6.1.1 方案規劃階段應制定水資源規劃方案,統籌、綜合利用各種水資源。
6.1.2 給水、排水系統的設置應合理、完善。熱水供應系統形式應根據用水特點合理確定。
6.2 節水措施
可選項
6.2.1 管網漏損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
6.2.2 給水系統不宜出現超壓出流現象。
6.2.3 水表宜分區域、分用途設置。
6.2.4 衛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級宜達到節水評價值。
6.2.5 用水設備宜采用節水設備或節水措施。綠化灌溉宜采用高效節水灌溉方式。
6.2.6 冷卻水系統宜采用循環冷卻塔、閉式冷卻塔等節水型冷卻塔設備或其他冷卻水節水措施。
6.3 非傳統水源利用
控制項
6.3.1 使用非傳統水源時,應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不應對人體健康與周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
6.3.2 景觀用水不應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備地下水井供水。
可選項
6.3.3 項目周邊有市政再生水利用條件時,非傳統水源利用率不宜低于40%;項目周邊無市政再生水利用條件時,非傳統水源利用率不宜低于15%。
6.3.4 項目周邊有市政再生水利用條件時,再生水利用率不宜低于30%;項目周邊無市政再生水利用條件時,再生水利用率不宜低于10%。
6.3.5 雨水回用率不宜低于40%。
7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7.1 材料資源利用
控制項
7.1.1 禁用國家和地方建設主管部門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可選項
7.1.2 場址范圍內的已有建筑物、構筑物宜合理利用。
7.1.3 建筑構、配件宜工廠化生產。
7.1.4 在保證安全和不污染環境的情況下,建筑宜使用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可再循環建筑材料和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的建筑材料,其質量之和應不低于建筑材料總質量的10%。
7.1.5 裝飾裝修材料宜經濟適用。
7.1.6 基于當地資源條件和發展水平,建筑宜合理使用新型綠色環保材料及產品。
7.2 建筑設計優化
可選項
7.2.1 建筑造型要素宜簡約,無大量裝飾性構件。
7.2.2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宜控制主要結構材料的用量。
7.2.3 建筑方案宜規則。
7.2.4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建筑結構方案宜進行優化設計。
7.2.5 主體結構宜合理使用高強混凝土。
7.2.6 主體結構宜合理使用高強度鋼。
7.2.7 建筑設計時宜采取適當措施減輕建筑自重。
7.2.8 可變換功能的室內空間宜靈活分隔。
7.2.9 建筑土建與裝修宜一體化設計。
7.3 施工過程控制
可選項
7.3.1 施工現場500km以內生產的建筑材料質量應占建筑材料總質量的60%以上。
7.3.2 現澆混凝土應使用預拌混凝土,建筑砂漿宜使用預拌砂漿。
7.3.3 建筑土建與裝修宜一體化施工。
7.3.4 施工組織設計中宜制定節材方案,并在施工過程中得到落實。
7.3.5 對舊建筑拆除、場地清理和建筑施工時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宜進行分類處理和回收利用。
7.3.6 施工過程中主要材料的損耗率應比定額損耗率降低30%。
7.3.7 現場施工中宜提高圍擋、模板等設施的重復使用率。
8 室內環境質量
8.1 光環境
控制項
8.1.1 主要功能空間室內照度、照度均勻度、眩光控制、光的顏色質量等指標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有關規定。
可選項
8.1.2 主要功能房間的采光系數宜達到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T 50033的有關規定。
8.1.3 建筑宜鼓勵采用反光、遮光、導光等新裝置、新材料作為輔助設施,改善室內或地下空間的天然采光質量,控制眩光。
8.1.4 設計中宜充分考慮照明可控性及燈具防眩光措施。
8.2 聲環境
控制項
8.2.1 室內噪聲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室內允許噪聲級的低限要求。
8.2.2 隔墻、樓板、門窗的隔聲性能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的低限要求。
可選項
8.2.3 除開放式辦公室之外,室內其他主要功能空間的噪聲級宜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室內允許噪聲級的高限要求。
8.2.4 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間功能宜合理安排,減少相鄰空間的噪聲干擾以及外界噪聲對室內的影響。
8.2.5 建筑中宜合理設計設備減噪、隔振措施。
8.3 熱環境
控制項
8.3.1 采用集中空調的建筑,房間內的溫度、濕度等參數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的有關規定。
可選項
8.3.2 建筑圍護結構內部和表面宜無結露、發霉現象;減少圍護結構帶來室內環境的不舒適性。
8.3.3 建筑設計和構造設計宜具有誘導氣流、促進自然通風的措施,可實現有效的自然通風。
8.3.4 建筑中宜合理設計各種被動措施、主動措施,加強室內熱環境的可控性,改善熱舒適。
8.4 室內空氣質量
控制項
8.4.1 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質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 18580、《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2、《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3、《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4、《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5、《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6、《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GB 18587、《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GB 18588的有關規定,放射性核素的限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有關規定。
8.4.2 建筑中游離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氣污染物濃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的有關規定,建筑在運行階段的室內空氣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的有關規定。
8.4.3 采用集中空調的建筑,新風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的有關規定。
8.4.4 新風采氣口位置應合理設計,保證新風質量及避免二次污染的發生。
可選項
8.4.5 在建筑中宜采取禁煙措施,或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室內用戶以及送回風系統直接暴露在吸煙環境中。
8.4.6 在裝飾裝修設計中,宜采用合理的預評估方法,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源頭控制或采取其他保障措施。
8.4.7 報告廳、會議室、公共區域等人員變化大的區域宜有針對空氣品質的實時監測或人工監測措施。
8.4.8 地下停車場宜有針對一氧化碳濃度監控措施。
8.5 其他要求
可選項
8.5.1 建筑人口和主要活動空間宜設有無障礙設施。
8.5.2 主要功能房間外窗宜合理設計,具有良好的外景視野。
8.5.3 公共場所宜設有專門的休憩空間和綠化空間。
9 運營管理
9.1 管理制度
控制項
9.1.1 物業管理組織架構設置合理,人員及專業應配備齊全,崗位職責明確。
9.1.2 物業管理部門應制定并實施節能、節水、節材等資源節約與綠化、垃圾管理制度。
可選項
9.1.3 物業管理單位宜通過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及ISO 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9.1.4 物業管理部門宜實施資源管理激勵機制,管理業績宜與節約資源、提高經濟效益掛鉤。
9.1.5 物業管理部門宜引導并規范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行為模式,定期進行培訓與宣傳。
9.1.6 物業管理部門宜定期進行辦公建筑環境滿意度評價,并有持續改進措施。
9.2 資源管理與運行維護
控制項
9.2.1 建筑能耗和水耗應實行分類、分項計量與分用戶計量收費,有完整的記錄、分析與管理。
可選項
9.2.2 物業管理宜采用信息化手段,并建立有完善的建筑工程、設施、設備、部品等的檔案及記錄。
9.2.3 建筑智能化系統定位合理,配置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 50314的有關規定,并滿足建筑使用功能的需求。
9.2.4 建筑通風、空調、照明等設備監控系統高效運行,滿足設計要求。
9.2.5 設備維護保養措施齊全,日常運行、檢測、維護及應急措施合理有效,運行記錄保存完整。
9.2.6 設備、管線的設置宜便于維修、改造和更換。
9.2.7 空調通風系統宜按照現行國家標準《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GB 19210的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清洗;照明燈具宜定期清潔并對室內照度進行檢測。
9.2.8 建設用地內停車場閑置時間內宜對外開放,并設置自行車服務設施。
9.3 環境管理
控制項
9.3.1 建筑運營管理過程中噪聲檢測達標,無不達標廢氣、廢水排放;危險廢棄物按規定處置率應達到100%。
9.3.2 建筑中應配置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垃圾容器設置合理,垃圾處理間應設有風道或排風、沖洗和排水設施,并定期清洗。
可選項
9.3.3 垃圾分類收集率宜達到90%以上。
9.3.4 設有餐廳或廚房的辦公建筑,宜對餐廚垃圾進行單獨收集,并及時清運。
9.3.5 栽種和移植的樹木成活率宜大于90%,且植物生長狀態良好。
9.3.6 病蟲害防治宜采用無公害防治技術,規范化學藥品的使用,避免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的損害。
附錄A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指標權重設置表
A.0.1 “節地與室外環境”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應按表A.0.1確定。
表A.0.1 “節地與室外環境”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
節地與 | Q | 0.30 | 4.1 | Q | 4.1.2 | Q | - | - | |
4.3 | Q | 0.65 | 4.3.1 | Q | - | - | |||
4.3.2 | Q | - | - | ||||||
4.3.3 | Q | 0.20 | 0.20 | ||||||
4.3.4 | Q | 0.20 | 0.20 | ||||||
4.3.5 | Q | 0.20 | 0.20 | ||||||
4.3.6 | Q | 0.20 | 0.20 | ||||||
4.3.7 | Q | 0.20 | 0.20 | ||||||
4.5 | Q | 0.35 | 4.5.5 | Q | 0.50 | 0.50 | |||
4.5.6 | Q | 0.50 | 0.50 | ||||||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
節地與 | LR | 0.10 | 4.1 | LR | 4.1.1 | LR | - | - | |
4.2 | LR | 0.35 | 4.2.1 | LR | 0.30 | 0.30 | |||
4.2.2 | LR | 0.15 | 0.15 | ||||||
4.2.3 | LR | 0.25 | 0.25 | ||||||
4.2.4 | LR | 0.30 | 0.30 | ||||||
4.4 | LR | 0.25 | 4.4.1 | LR | 0.40 | 0.40 | |||
4.4.2 | LR | 0.30 | 0.30 | ||||||
4.4.3 | LR | 0.30 | 0.30 | ||||||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
節地與 | LR | 0.10 | 4.5 | LR | 0.40 | 4.5.1 | LR | 0.25 | 0.25 |
4.5.2 | LR | 0.15 | 0.15 | ||||||
4.5.3 | LR | 0.15 | 0.15 | ||||||
4.5.4 | LR | 0.25 | 0.25 | ||||||
4.5.7 | LR | 0.20 | 0.20 |
注:1 控制項不設權重及得分,用“-”表示;
2 當場地內不存在需要保護的水體時,第4.5.3條不參評;
3 當場地內無設計水景時,第4.5.7條不參評。
A.0.2 “節能與能源利用”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應按表A.0.2確定。
表A.0.2 “節能與能源利用”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
節地與 | LR | 0.40 | 5.1 | LR | 0.20 | 5.1.1 | LR | - | - |
5.1.2 | LR | 0.65 | 0.65 | ||||||
5.1.3 | LR | 0.20 | 0.20 | ||||||
5.1.4 | LR | 0.15 | 0.15 | ||||||
5.2 | LR | 0.15 | 5.2.1 | LR | 0.20 | 0.20 | |||
5.2.2 | LR | 0.40 | 0.40 | ||||||
5.2.3 | LR | 0.40 | 0.40 | ||||||
5.3 | LR | 0.25 | 5.3.1 | LR | - | ||||
5.3.2 | LR | 1.00 | 1.00 | ||||||
5.3.3 | LR | 0.40 | 0.40 | ||||||
5.3.4 | LR | 0.30 | 0.30 | ||||||
5.3.5 | LR | 0.30 | 0.30 | ||||||
節能與 | LR | 0.40 | 5.4 | LR | 0.15 | 5.4.1 | LR | ||
5.4.2 | LR | 0.60 | 0.60 | ||||||
5.4.3 | LR | 0.40 | 0.40 | ||||||
5.5 | LR | 0.10 | 5.5.1 | LR | 0.50 | 0.50 | |||
5.5.2 | LR | 0.20 | 0.20 | ||||||
5.5.3 | LR | 0.20 | 0.20 | ||||||
5.5.4 | LR | 0.10 | 0.10 | ||||||
5.6 | LR | 0.10 | 5.6.1 | LR | 1.00 | 1.00 | |||
5.7 | LR | 0.05 | 5.7.1 | LR | 1.00 | 1.00 |
注:1 控制項不設權重及得分,用“-”表示;
2 第5.3.2條與第5.3.3、5.3.4、5.3.5條不重復參評。
A.0.3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應按表A.0.3確定。
表A.0.3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
節水與水 | Q|LR | 0.20 | 6.1 | LR | - | 6.1.1 | LR | - | - |
6.1.2 | LR | - | - | ||||||
6.2 | LR | 0.70 | 6.2.1 | LR | 0.10 | 0.10 | |||
6.2.2 | LR | 0.15 | 0.15 | ||||||
6.2.3 | LR | 0.15 | 0.15 | ||||||
6.2.4 | LR | 0.20 | 0.20 | ||||||
6.2.5 | LR | 0.20 | 0.20 | ||||||
6.2.6 | LR | 0.20 | 0.20 | ||||||
6.3 | Q|LR | 0.30 | 6.3.1 | Q | - | - | |||
6.3.2 | LR | - | - | ||||||
6.3.3 | LR | 1.00 | 1.00 | ||||||
6.3.4 | LR | 0.60 | 0.60 | ||||||
6.3.5 | LR | 0.40 | 0.40 |
注:1 控制項不設權重及其得分,用“-”表示;
2 第6.3.3條與第6.3.4、6.3.5條不重復參評。
A.0.4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應按表A.0.4確定。
表A.0.4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設計 | 運行 | |||||||
節材與材料 | LR | 0.20 | 7.1 | LR | 0.40 | 0.35 | 7.1.1 | LR | - | - |
7.1.2 | LR | 0.20 | 0.15 | |||||||
7.1.3 | LR | 0.20 | 0.15 | |||||||
7.1.4 | LR | 0.50 | 0.50 | |||||||
7.1.5 | LR | 0.30 | 0.35 | |||||||
7.1.6 | LR | 0.20 | 0.15 | |||||||
7.2 | LR | 0.60 | 0.40 | 7.2.1 | LR | 0.15 | 0.15 | |||
7.2.2 | LR | 0.60 | 0.60 | |||||||
7.2.3 | LR | 0.15 | 0.15 | |||||||
7.2.4 | LR | 0.25 | 0.25 | |||||||
7.2.5 | LR | 0.05 | 0.05 | |||||||
7.2.6 | LR | 0.05 | 0.05 | |||||||
7.2.7 | LR | 0.10 | 0.10 | |||||||
7.2.8 | LR | 0.10 | 0.10 | |||||||
7.2.9 | LR | 0.15 | 0.15 | |||||||
節材與材料 | LR | 0.20 | 7.3 | LR | - | 0.25 | 7.3.1 | LR | × | 0.25 |
7.3.2 | LR | × | 0.10 | |||||||
7.3.3 | LR | × | 0.20 | |||||||
7.3.4 | LR | × | 0.15 | |||||||
7.3.5 | LR | × | 0.15 | |||||||
7.3.6 | LR | × | 0.15 | |||||||
7.3.7 | LR | × | 0.15 |
注:1 控制項不設權重及得分,用“-”表示;
2 設計階段不參評項用“×”表示;
3 第7.1.2、7.1.3、7.1.6條三者不重復參評;第7.2.2條與第7.2.3、7.2.4、7.2.5、7.2.6、7.2.7條不重復參評;第7.3.6條與第7.3.7條不重復參評。
A.0.5 “室內環境質量”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應按表A.0.5確定。
表A.0.5 “室內環境質量”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
室內環 | Q | 0.50 | 8.1 | Q | 0.25 | 8.1.1 | Q | - | - |
8.1.2 | Q | 0.35 | 0.35 | ||||||
8.1.3 | Q | 0.35 | 0.35 | ||||||
8.1.4 | Q | 0.30 | 0.30 | ||||||
8.2 | Q | 0.15 | 8.2.1 | Q | - | - | |||
8.2.2 | Q | - | - | ||||||
8.2.3 | Q | 1.00 | 1.00 | ||||||
8.2.4 | Q | 0.50 | 0.50 | ||||||
8.2.5 | Q | 0.50 | 0.50 | ||||||
室內環 | Q | 0.50 | 8.3 | Q | 0.20 | 8.3.1 | Q | - | - |
8.3.2 | Q | 0.20 | 0.20 | ||||||
8.3.3 | Q | 0.40 | 0.40 | ||||||
8.3.4 | Q | 0.40 | 0.40 | ||||||
8.4 | Q | 0.30 | 8.4.1 | Q | × | - | |||
8.4.2 | Q | × | - | ||||||
8.4.3 | Q | - | - | ||||||
8.4.4 | Q | - | - | ||||||
8.4.5 | Q | × | 0.20 | ||||||
8.4.6 | Q | 0.70 | 0.50 | ||||||
8.4.7 | Q | 0.15 | 0.15 | ||||||
8.4.8 | Q | 0.15 | 0.15 | ||||||
8.5 | Q | 0.10 | 8.5.1 | Q | 0.20 | 0.20 | |||
8.5.2 | Q | 0.40 | 0.40 | ||||||
8.5.3 | Q | 0.40 | 0.40 |
注:1 控制項不設權重及得分,用“-”表示;
2 設計階段不參評項用“×”表示;
3 第8.2.3條與第8.2.4、8.2.5條不重復參評。
A.0.6 “運營管理”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應按表A.0.6確定。
表A.0.6 “運營管理”部分的各級評價指標權重系數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設計 | 運行 | |||||||
運營管理 | Q | 0.20 | 9.1 | Q | × | 0.15 | 9.1.1 | Q|LR | × | - |
9.1.2 | Q|LR | × | - | |||||||
9.1.3 | Q | × | 0.55 | |||||||
9.1.6 | Q | × | 0.45 | |||||||
9.2 | Q | 0.50 | 0.25 | 9.2.3 | Q | 1.00 | 0.80 | |||
9.2.7 | Q | × | 0.20 | |||||||
9.3 | Q | 0.50 | 0.60 | 9.3.1 | Q | × | - | |||
9.3.2 | Q | - | - | |||||||
9.3.3 | Q | × | 0.40 | |||||||
9.3.4 | Q | 1.00 | 0.20 | |||||||
9.3.5 | Q | × | 0.20 | |||||||
9.3.6 | Q | × | 0.20 | |||||||
一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三級指標 | 類別 | 權重 | ||
設計 | 運行 | 設計 | 運行 | |||||||
運營管理 | LR | 0.10 | 9.1 | LR | × | 0.25 | 9.1.1 | Q|LR | × | - |
9.1.2 | Q|LR | × | - | |||||||
9.1.4 | LR | × | 0.75 | |||||||
9.1.5 | LR | × | 0.25 | |||||||
9.2 | LR | 1.00 | 0.75 | 9.2.1 | LR | × | - | |||
9.2.2 | LR | × | 0.20 | |||||||
9.2.4 | LR | × | 0.25 | |||||||
9.2.5 | LR | × | 0.20 | |||||||
9.2.6 | LR | 1.00 | 0.20 | |||||||
9.2.8 | LR | × | 0.15 |
注:1 控制項不設權重及其得分,用“-”表示;
2 設計階段不參評項用“×”表示;
3 在設計階段,當第9.3.4條不參評時,二級Q指標9.2的權重系數調整為1.00;
4 在運行階段,當第9.3.4條不參評時,三級Q指標第9.3.3,9.3.5,9.3.6條的權重系數分別調整為0.50,0.25,0.25。
附錄B 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設置表
B.0.1 “節地與室外環境”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應按表B.0.1確定。
表B.0.1 “節地與室外環境”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設置
續表B.0.1
續表B.0.1
續表B.0.1
續表B.0.1
續表B.0.1
續表B.0.1
續表B.0.1
續表B.0.1
續表B.0.1
B.0.2 “節能與能源利用”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應按表B.0.2確定。
表B.0.2 “節能與能源利用”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設置
續表B.0.2
續表B.0.2
續表B.0.2
續表B.0.2
續表B.0.2
續表B.0.2
續表B.0.2
續表B.0.2
續表B.0.2
續表B.0.2
B.0.3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應按表B.0.3確定。
表B.0.3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設置
續表B.0.3
續表B.0.3
續表B.0.3
續表B.0.3
續表B.0.3
B.0.4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應按表B.0.4確定。
表B.0.4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設置
續表B.0.4
續表B.0.4
續表B.0.4
續表B.0.4
續表B.0.4
續表B.0.4
續表B.0.4
B.0.5 “室內環境質量”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應按表B.0.5確定。
表B.0.5 “室內環境質量”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設置
續表B.0.5
續表B.0.5
續表B.0.5
續表B.0.5
續表B.0.5
續表B.0.5
續表B.0.5
續表B.0.5
續表B.0.5
B.0.6 “運營管理”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應按表B.0.6確定。
表B.0.6 “運營管理”部分第三級評價指標分值設置
續表B.0.6
續表B.0.6
續表B.0.6
續表B.0.6
續表B.0.6
本標準用詞說明
1 為了便于執行本標準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
1) 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允許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
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用詞,采用“可”。
2 本標準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引用標準名錄
1《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T 50033
2《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
3《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
4《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
5《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 50314
6《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
7《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
8《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
9《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10《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 18580
1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1
12《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2
13《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3
14《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4
15《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5
16《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6
17《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GB 18587
18《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GB 18588
19《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
20《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GB 19210
21《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JGJ/T 163
22《玻璃幕墻光學性能》GB/T 18091
23《民用建筑熱工設計規范》GB 50176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
GB/T 50908-2013
條文說明
制訂說明
國家標準《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GB/T 50908-2013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3年9月6日以第146號公告批準、發布。
本標準是為完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體系,總結近年來《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06在評價辦公建筑實踐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我國綠色建筑方面的研究成果,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制定的國內**部針對辦公建筑的綠色建筑專用評價標準,引導政府辦公建筑、商用辦公建筑、科研辦公建筑、綜合辦公建筑以及功能相近的辦公建筑的綠色設計、建設與運行,規范綠色辦公建筑的評價工作。
為便于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有關人員在使用本標準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標準》編制組按章、節、條順序編制了本標準的條文說明,對條文規定的目的、依據以及執行中需注意的有關事項進行了說明。但是,本條文說明不具備與標準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把握標準規定的參考。
3 基本規定
3.1 評價指標與權重系數設置
3.1.1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指標共分三級:一級指標為第4~9章的標題,包括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運營管理,共六部分;二級指標為第4~9章下各節的標題,如一級指標“節地與室外環境”的二級指標為4.1選址、4.2土地利用、4.3室外環境、4.4交通和4.5場地生態;三級指標為標準第4~9章條文的具體要求,如二級指標“4.1選址”的三級指標為第4.1.1條和第4.1.2條。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指標的Q指標和LR指標分布在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六部分。其中,“節地與室外環境”、“節水與水資源利用”和“運營管理”部分既有Q指標,也有LR指標;“節能與能源利用”和“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部分均為LR指標;“室內環境品質”部分均為Q指標。
3.1.2 權重系數與評價指標相對應,同樣分為三級。其中,一級指標權重系數反映了節地與室外環境、節能與能源利用、節水與水資源利用、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室內環境質量和運營管理六類一級指標之間的權重關系;二級指標權重系數反映了二級指標之間的權重關系;三級指標權重系數反映了三級指標之間的權重關系。
控制項不設權重系數??蛇x項中每級相同屬性指標(Q指標或LR指標)的權重系數之和為1;但當存在兩種得分途徑時,每種得分途徑的指標權重系數之和為1。如表1所示,一級Q指標1、5、6的權重之和為1。二級LR指標中有兩種得分途徑,其中1.3和1.4為一種得分途徑,其權重之和為1;1.3、1.5和1.6為另一種得分途徑,其權重之和也為1。三級Q指標1.1.1、1.1.2和1.1.3的權重之和為1。
表1 綠色辦公建筑評價指標與權重設置示例
3.2 評價方法
3.2.1 本條闡述評價的打分原則。
設計階段評價時參照設計階段的權重系數進行打分;運行階段評價時參照運行階段的權重進行打分。
綠色辦公建筑應滿足所有控制項的要求,根據可選項的得分確定綠色建筑的等級。
本標準中部分指標有兩種得分途徑。建設項目可根據自身情況采用其中一種得分途徑打分,兩種途徑不能同時得分。
3.2.2 本條闡述逐級計算指標得分的方法。
三級指標得分計算采用遞進式或并列式兩種5分制逐條打分(如表2和表3所示)。
二級指標得分計算,以表1為例,如果三級Q指標1.1.1~1.1.2的得分分別為4分和3分,且1.1.3不參評,則二級Q指標1.1的得分為。
表2 第7.2.6條的評價(遞進式5分制評分表)
條文 | 評價內容 | 得分 | |
7.2.6主體結構宜合理使用高強度鋼 | 對于砌體結構(含配筋 | 高強度鋼的使用率達到60%,但低于70%;或對40%~60%的結構構件所采用的鋼強度等級的合理性進行了論證 | 3 |
高強度鋼的使用率達到70%,但低于80%;或對60%~80%的結構構件所采用的鋼強度等級的合理性進行了論證 | 4 | ||
高強度鋼的使用率達到80%;或對80%以上的結構構件所采用的鋼強度等級的合理性進行了論證 | 5 |
表3 第4.2.4條的評價(并列式5分制評分表)
條文 | 評價內容 | 優 | 良 | 一 | 得分 |
4.2.4 場地規劃與建筑設計宜提高空間利用效率,提倡建筑空間與設施的共享,設置對外共享的公共開放空間 | ①建筑中的休息交往空間、會議設施、健身設施等共享 | 3 | - | - | 5×(①+ |
②對外共享的室外或半室外公共開放空間 | 3 | 2 | 0 | ||
③未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房間面積和層高過大;過多的交通輔助空間;較多不易使用的空間;過于高大的室內空間 | 3 | - | - | ||
④充分利用建筑的坡屋頂等不易使用的空間(沒有坡屋頂等不易使用的空間不參評) | 1 | - | - |
一級指標得分計算,以表1為例,如果二級Q指標1.1和1.2的得分分別為3.63分和4分,則一級指標“節地與室外環境”的Q指標得分為。
3.2.3 綠色建筑要求在提高建筑使用性能(室內環境)的同時,**限度地降低對地球環境的負荷。本標準引入“建筑環境質量Q”和“建筑環境負荷L”兩類指標,通過二者的得分確定綠色辦公建筑等級。
考慮到現行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06將綠色建筑劃分為三個等級,為在現階段與其評價結果一致,故本標準將綠色辦公建筑劃分為三個等級。當本標準與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在劃分綠色建筑等級上存在差異時,應在保證各級綠色辦公建筑指標水平基本一致的基 礎上,明確綠色建筑等級的對應關系。
此外,為進一步細劃綠色辦公建筑等級,并考慮到其他行業在等級評定中普遍采取五個等級的劃分,近年來諸多專家學者建議將綠色建筑的等級劃分調整為五個等級,因此為適應未來發展需要,本標準建議采取以下方式將綠色建筑劃分為五個等級:將劃分三星級的B區域劃分為B+和B-兩區域,C區域劃分為C+和C-兩區域,由高到低依次分為A、B+、B-、C+、C-五個等級,分別對應★★★★★、★★★★、★★★、★★、★,根據Q指標和L指標得分在Q-L圖中所處的位置確定綠色等級,見圖10建設項目也可應用基于上述評價方法開發的《綠色辦公建筑參評項目自評軟件iCODES》進行評價。
圖1 綠色辦公建筑Q-L五等級分級圖
4 節地與室外環境
4.1 選址
4.1.1 城鄉規劃包括依法審批的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各類保護區包括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歷史文化保護區等受到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地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文物古跡周邊保護范圍等有明確范圍及建設要求的地區。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查看相關城鄉規劃文件。
4.1.2 本條主要關注建筑場地安全。建筑場地選址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的安全規定,確保場地無洪澇災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脅,與周邊可能存在的各種危險源及重大污染源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場地防洪設計須滿足現行國家標準《防洪標準》GB 50201及行業標準《城市防洪工程設計規范》CJJ 50的要求。土壤中氡濃度檢測及控制措施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的要求。電磁輻射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 8702和《電磁輻射暴露限值和測量方法》GJB 5313的要求。
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場地選址文件、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分析及相關檢測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審核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及相關檢測報告。
4.2 土地利用
4.2.1 為促進土地資源的節約和集約利用,提高場地的利用效率,本條鼓勵適當提高容積率。針對目前出現的一些土地資源浪費現象,如有些辦公建筑的附屬廣場面積過大,本條提出應避免設計面積過大的廣場。
容積率計算方法補充說明:
1 用地面積可不計代征綠地和代征道路;
2 規劃待建的建筑可計入總建筑面積和用地面積;
3 含辦公的綜合體可整體計算容積率;也可不計用地內的公寓、旅館、大型商業、大型餐飲娛樂、大型影劇院等,只計算辦公部分相應的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
4 受文物保護、環保、安全、景觀等環境因素影響的區域可不參評,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規劃限高在12m以內的項目可不參評。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根據圖紙審核建設項目容積率或此條不參評的說明文件。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核實建設項目容積率。
4.2.2 城市的廢棄地包括不可建設用地(各種原因未能使用或尚不能使用的土地,如鹽堿地、裸巖、石礫地、陡坡地、塌陷地、沙荒地、廢窯坑等),長期棄置的倉庫與工廠等建設用地,選用這些用地是節地的首選措施,但應根據場地及周邊地區環境影響評估和全壽命期成本評價,對廢棄地采取改造或土壤改良的措施;對原有的工業用地、垃圾填埋場等已被污染的場地,可能存在健康安全隱患,應進行土壤化學污染檢測與再利用評估,并提供檢測和評估報告;改良或治理后的場地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方可使用。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場址檢測報告及改良措施的可行性。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核實廢棄場地利用情況、場地改造措施以及場地改造后是否達到相關標準。
4.2.3 充分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是節約土地資源的重要措施之一。地下與地上建筑及城市空間應緊密結合,統一規劃。地下空間可以作為車庫、機房、公共設施、超市、儲藏等空間,應科學協調好與地上空間的關系。人員活動頻繁的地下空間應滿足空間使用的安全、便利、舒適及健康等方面的要求,做好引導和無障礙設施。人防空間應盡量做好平戰結合設計。
地下建筑容積率為地下建筑面積與總用地面積之比,該指標反映了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強度。
為地下空間引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如將地下室設計為可自然采光通風的半地下室,或設置采光井、采光天窗、通風井、窗井、下沉庭院、反光板、散光板、集光導光設備等,能使地下空間更加健康、舒適,并能節約通風和照明能耗,提高地下空間環境品質,有利于地下空間的充分利用。
考慮到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與諸多因素有關,因此對于無法利用地下空間的項目應提供相關說明,經過論證確實不適宜建設地下室的項目,例如項目所在地地質條件不好等情況,本條可不參評。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地下空間設計文件或此條不參評的說明文件。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核實設計階段的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4.2.4 在建筑中設計可共享的休息空間、交往空間、會議設施、健身設施等,可以有效提高空間的利用效率,節約用地,節省建設成本,減少對資源的消耗。
對于建筑中較難使用的空間,宜進行充分利用以提高空間利用效率。如坡屋頂空間可以用作儲存空間,也可作為自然通風間層,在夏季遮擋陽光直射并引導通風降溫,冬季作為溫室加強屋頂保溫。
有條件的建筑應開放一些空間供社會公眾享用,增加公眾的活動與交流空間,使建筑服務于更多人群,提高建筑的利用效率,節約社會資源,節約土地,為人們提供更多溝通和休閑的機會??衫眠B廊、架空層、上人屋面等設置公共步行通道、公共活動空間、公共開放空間,并設置完善的無障礙設施,且盡量考慮全天候的使用需求。
建筑中設置過多的交通輔助空間,過于高大的大廳,過高的建筑層高,過大的房間面積,形成一些很難使用或使用效率低的空間等會增加建筑能耗,浪費土地和空間資源。所謂層高過大,通常指標準層層高大于5m;所謂過多的交通輔助空間,通常指走廊過寬;所謂很難使用或使用效率低的空間,通常指有較多銳角空間;所謂過于高大的室內空間通常指大廳面積超過建筑標準層面積,大廳高度大于20m。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設計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核實設計落實情況。
4.3 室外環境
4.3.1 建筑場地存在污染源會影響建筑場地內及周邊的環境,影響人們的室內外工作生活。因此根據現場踏勘及規劃情況,應考慮建筑場地內的空氣質量、水質等各項環境指標。污染源對項目所在區域的影響。建筑場地內不應存在大氣污染物或污水排放超標的污染源,包括未達標排放的廚房、車庫,超標排放的燃煤鍋爐房、垃圾站等。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環評報告和設計中應對措施的合理性。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各項污染物排放的檢測報告。
4.3.2 新建及改建建筑應避免過多遮擋周邊建筑及影響周邊場地的日照,以保證其滿足日照標準的要求。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日照分析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建筑物高度、間距等。
4.3.3 環境噪聲是評價建筑室外環境的重要指標,與室內聲環境共同保證建筑的整體聲環境符合綠色建筑的要求。應對場地周邊的噪聲現狀進行檢測,并對工程實施后的環境噪聲進行預測,必要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環境噪聲狀況,使之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中對于不同聲環境功能區噪聲標準的規定。當擬建噪聲敏感建筑不能避免臨近交通干線,或不能遠離固定的設備噪聲源時,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噪聲干擾。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環境噪聲影響評估報告以及現場測試報告,達到評價要求或采取適當的隔離或降噪措施后達到評價要求同樣得分。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場地噪聲檢測報告、現場核查降噪措施。
4.3.4 熱島效應是指一個地區(主要指城市內)的氣溫高于周邊郊區的現象,可以用兩個代表性測點的氣溫差值(城市中某地溫度與郊區氣象測點溫度的差值)即熱島強度表示?!盁釐u”現象在夏季出現,不僅會使人們高溫中暑的幾率增大,同時還會形成光化學煙霧污染,增加建筑的空調能耗,給人們的工作生活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To采用建筑當地過去20年的夏季平均熱島強度值,規劃設計階段,要求對夏季典型日的室外熱島強度△Thi進行模擬計算,以夏季典型時刻的郊區氣候條件(風向、風速、氣溫、濕度等)為例,模擬建筑室外1.5m高處的典型時刻的溫度分布情況。
除應采用計算機模擬手段優化室外建筑規劃設計外,還可采取相應措施改善室外熱環境,降低熱島效應。例如:可選擇高效美觀的綠化形式,包括屋頂綠化、墻壁垂直綠化及水景設置等;營造綠色通風系統,把市外新鮮空氣引進市內,以改善小氣候;除建筑物、硬路面和林木之外,其他地表盡量為草坪所覆蓋;建筑物淡色化以增加熱量的反射;控制使用空調設備,提高建筑物隔熱材料的質量,以減少人工熱量的排放;改善道路的保水性能,用透水性強的新型材料鋪設路面,以儲存雨水,降低路面溫度;建筑物和室外道路的下墊層宜使用熱容量較小的材料等措施。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熱島模擬預測分析報告或審核設計中采取相應措施的合理性分析說明文件。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核對實施情況與設計要求是否相符。
4.3.5 高層建筑的出現使得再生風和二次風環境問題凸現出來。在鱗次櫛比的建筑群中,由于建筑單體設計和群體布局不當,有可能導致局部風速過大,行人舉步維艱或強風卷刮物體傷人等事故。
夏季、過渡季自然通風對于建筑節能十分重要,通風不暢還會嚴重地阻礙風的流動,在某些區域形成無風區和渦旋區,不利于室外散熱和污染物消散。大型室外場所的夏季室外熱環境惡劣,不僅會影響人的舒適程度,當環境的熱舒適度超過極限值時,長時間停留還會引發一定比例人群的生理不適直至中暑。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規劃設計中的風環境模擬預測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實際情況與設計要求是否相符以及測試報告。
4.3.6 室外公共活動區域(如供人們室外活動的集中鋪地和綠地)冬季宜有日照,以保證冬季公共活動區域的舒適性。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日照分析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建筑物高度、間距等。
4.3.7 建筑的本體和照明設施應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光污染;建筑的布局、體形及外圍護結構材料、裝飾構件等也應避免引起對周圍環境的光污染。
建筑立面如采用鏡面式鋁合金裝飾外墻或玻璃幕墻,當直射日光和天空光照射其上時,會產生反射光及眩光,進而可能造成道路安全隱患,而不合理的夜景照明易造成光侵擾及過亮的天空輝光,應加以避免。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環評報告、光污染分析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或文件,并現場核實。
4.4 交通
4.4.1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是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的重要對策,辦公建筑是人流比較集中的建筑類型,與公共交通的聯系尤為重要。為便于辦公建筑的使用者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在選址與場地規劃中應重視辦公建筑與公共交通站點的有機聯系,需設置便捷的通道,如辦公建筑外的平臺直接通過天橋與公交站點相連,或地下空間與地鐵站點直接相連等。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規劃設計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公交站點、距離、人行通道等。
4.4.2 自行車是綠色環保的交通工具,在綠色建筑中對其作出細致周到的考慮,有利于自行車的推廣使用。自行車丟失是影響其使用率的主要障礙之一,若通過專人看管或設置具備攝像監控的自行車停車設施,可以減少自行車被盜的可能,讓自行車的使用更加安全。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設計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并現場核實。
4.4.3 綠色建筑不鼓勵機動車的使用,以減少因交通產生的大氣污染、能源消耗和噪聲,因此停車位數量符合城市規劃規定的下限指標即可,不應盲目增加停車位數量。通過對地面停車比例的控制,以及采取機械停車或建設停車樓等措施,有利于更好地利用空間、節約用地。
考慮到城市停車設施緊張,停車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為了**限度地發揮資源的社會效益,鼓勵辦公建筑機動車停車場在節假日、夜間錯時對社會開放。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設計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及停車場管理措施,并現場核實。
4.5 場地生態
4.5.1 設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地形地貌現狀,盡可能維持原有場地的地形地貌,減少土石方量。在施工過程中確需改造場地地形、地貌等條件時,應采取生態恢復措施,減少對原有場地環境的改變。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設計圖紙及生態恢復計劃。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施工過程中及施工后的生態恢復措施,并現場核實。
4.5.2 表層土主要是指自然形成的土壤表面一定厚度的土層。其中含有豐富的有機質、植物生長需要的礦物質和微量元素,適合植物和微生物生長,有利于生態環境的恢復。表層土需要很長時間的自然演變才能形成,是十分珍貴的資源。因此,對表層土進行分類收集并利用,有利于資源的利用以及環境生態的恢復。需要進行改良的表層土主要包括現狀植物生長不良,缺乏營養的表層土。
若原始場地中不存在可利用或者可改良的表層土時,本條不參評。
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表層土收集、改良及利用策略等相關圖紙或說明文件。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或文件,并現場核實。
4.5.3 場地內的自然河流、水體、濕地等不但具有較高的生態價值,而且是傳承場地所在區域歷史文脈的重要載體,也是該區域重要的景觀標志,因此需要對其進行保護。
當原始場地中無水體時,本條不參評。
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水體保護策略等相關圖紙或說明文件。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或文件,并現場核實。
4.5.4 增強地面透水能力,有利于降低城市熱島,調節小氣候,增加場地雨水與地下水涵養,減輕排水系統負荷,改善場地排水狀況。
室外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綠地、綠化地面和鏤空面積大于40%的鋪地。
透水性鋪裝包括透水性硬化路面及鋪地,內部構造是由一系列與外部空氣相連通的多孔結構形成骨架,同時又能滿足交通使用強度和耐久性要求的地面鋪裝,通常包括透水性瀝青鋪裝、透水性混凝土鋪裝及透水性地磚等。透水磚物理性能應滿足建材行業標準《透水磚》JC/T 945的相關要求。
本條采用措施評價與性能評價兩種評價方法,兩種評價方式不能同時得分。
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設計圖紙及文件。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并現場核實。
4.5.5 綠地率是衡量環境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提高綠地率有助于提高室外環境質量,因此應鼓勵在滿足規劃條件的情況下,適當提高綠地率。
屋頂綠化、垂直綠化有利于增加綠化面積,改善生態環境,因此應鼓勵結合辦公建筑屋頂、墻面采取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等綠化方式,尤其是對建筑西、南外墻采取垂直綠化措施,有利于輔助建筑節能。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設計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并現場核實。
4.5.6 植物的選擇應體現地域性特點,宜選擇適合當地條件和小氣候特點的鄉土植物。
鄉土植物包括:在本地自然生長的野生植物種及其衍生品種;歸化種(非本地原生,但已逸生)及其衍生品種;馴化種(非本地原生,但在本地正常生長,并且完成其生活史的植物種類)及其衍生品種。
根據生態和景觀的需要,合理配置喬木、灌木、草本,形成復層綠化,提升綠地的生態效益。同時種植區域的覆土深度應滿足喬、灌木生長的需要。通常深根喬木種植土厚度應大于1.5m;淺根喬木種植土厚度應大于0.9m;大灌木種植土厚度應大于0.6m。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園林種植設計圖紙及苗木表。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并現場核實。
4.5.7 為了減少水景所消耗的水資源及其他能源,不鼓勵在辦公建筑周邊設置水景,對于沒有設置水景的項目,本條不參評。
對于設置水景的項目,在進行水景設計前,需結合當地氣候、水資源、給排水工程等客觀環境條件,制定水系統規劃方案,鼓勵結合雨水收集等節水措施采用生態化的手段處理水景,如生態水池、小型濕地等,以達到美化環境、調節小氣候、降低城市熱島的作用。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水景相關設計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竣工圖紙,并現場核實。
5 節能與能源利用
5.1 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優化
5.1.1 建筑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指標達到國家和地方節能設計標準的規定,是保證建筑節能的關鍵,在綠色建筑中更應該嚴格執行。我國由于地域氣候差異較大,經濟發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在符合國家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基礎上,各地也制定了相應的地方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因此體形系數、窗墻面積比、外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屋頂透明部分面積比的規定限值應符合國家和當地要求。
本條評價方法為采用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中的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權衡判斷法進行評判,不對單個部件進行強制性規定。如果地方公共建筑節能標準的相關條款要求高于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中的節能要求,則應以地方標準對建筑物圍護結構熱工性能進行評判。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項目的建筑施工圖設計說明、圖紙、施工圖節能審查備案登記表和節能計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項目的建筑竣工圖,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檢測報告等。
5.1.2 鼓勵綠色建筑的圍護結構做得比國家和地方的節能標準更高,降低空調采暖負荷,同時提高非空調采暖季節的室內熱環境質量,在設計時應利用計算機軟件模擬分析的方法計算其本體節能率??紤]到地域性差異,對于以采暖負荷為主的嚴寒地區,以及兼顧供冷采暖的寒冷地區、夏熱冬冷地區和夏熱冬暖地區,應執行不同的評分辦法。
圍護結構節能率旨在評價設計建筑相比于參照建筑,由于圍護結構優化設計(建筑體形、窗墻比、圍護結構熱工性能等)對于降低空調采暖負荷的貢獻率,評價時設計建筑和參照建筑的系統能效完全一致,因此可以折算為節能率。
參照建筑和設計建筑的能耗模擬設定方式,應依照現行國家和地方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相關規定。
圍護結構節能率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 QENV——設計建筑的采暖、空調負荷需求,kW·h;
QENV,ref——參照建筑的采暖、空調負荷需求,kW·h;
φENV——圍護結構節能率。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設計單位提供的建筑施工圖設計說明、圍護結構做法詳圖、施工圖節能審查備案登記表以及建筑節能評估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竣工圖說明、圍護結構做法詳圖,建設監理單位及相關管理部門提供的檢驗記錄和性能檢測報告等。如竣工資料中關于圍護結構構件的熱工性能指標未能達到設計要求,則需要根據實際值重新計算圍護結構節能率,并出具相應的建筑節能評估報告。
5.1.3 建筑外窗對室內熱環境和空調負荷影響很大,應通過各種形式的遮陽設計減少主要功能空間的太陽輻射熱量。建筑形體設計時,可利用建筑自身的形體變化形成自遮陽;立面設計時,可把普通構件和遮陽構件進行整合,形成與建筑統一協調的遮陽形式;天窗、東西向外窗宜設置活動外遮陽。
夏熱冬暖、夏熱冬冷地區的辦公建筑應在建筑設計中優先考慮自遮陽,并通過軟件模擬進行分析優化。當采用外遮陽設施進行陽光入射控制時,應綜合比較遮陽效果、天然采光和視覺影響等因素,采用可調節遮陽或固定遮陽。
嚴寒地區本條不參評。
本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設計說明、立面圖紙、遮陽系統大樣圖和控制原理圖等,以及設計院或第三方提供的建筑遮陽模擬評估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建筑竣工圖紙,并進行現場核實。
5.1.4 嚴寒、寒冷地區、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分別采取適宜的外墻和屋頂保溫隔熱措施,如反射隔熱涂料、種植屋面等,以改善外墻和屋頂的熱工性能。反射隔熱涂料的性能,應滿足現行行業標準《建筑反射隔熱涂料》JG/T 235中關于產品隔熱性能的相關規定。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根據設計資料和竣工資料分別計算采用因地制宜保溫隔熱措施的屋面部分面積比例和外墻部分面積比例, 并根據項目所在熱工分區,判定相應得分。設計階段評價時審核建筑設計說明、屋面和立面圖及構造詳圖等,以及采用特殊保溫隔熱處理的外圍護結構面積比例計算書。運行階段評價時審核相關建筑竣工圖紙,并進行現場核實。如竣工資料或現場核實結果表明與設計資料不符,則需要根據實際值重新計算本條文得分。
5.2 自然通風與天然采光利用
5.2.1 建筑朝向的選擇涉及當地氣候條件、地理環境、建筑用地情況等因素,必須全面考慮。建筑總平面設計的原則是冬季能避開主導風向,夏季和過渡季則能利用自然通風。各地區建議的建筑朝向表可參照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以及地方相關節能標準的相關規定。
本條評價方法為判斷參評建筑的主朝向是否屬于該城市所推薦的**、適宜的建筑朝向,并且主要功能房間是否迎向夏季主導風向。設計階段評價時審核建筑總平面圖、設計說明、各層平面圖等。運行階段評價時審核相關建筑竣工圖紙,并進行現場核實。
5.2.2 為有效利用自然通風,使室內達到良好的熱舒適性并減少空調運行時間,主要功能房間,如辦公室、會議室、報告廳、餐廳等,應具備一定的通風開口面積比。在通風開口面積比無法達到要求的情況下,可采用多種補償措施改善自然通風效果,也可采用室內氣流模擬設計的方法綜合比較不同建筑設計及構造設計方案,確定**的自然通風系統方案。例如,可采用導風墻、捕風窗、拔風井、太陽能拔風道等誘導氣流的措施,并對設有中庭的建筑在適宜季節利用煙囪效應引導熱壓通風。對于地下空間,通過設計可直接通風的半地下室,或在地下室局部設置下沉式庭院改善自然通風效果。
本條的得分由基礎分和附加分兩部分構成,基礎分滿分3分,附加分2分,共計滿分5分?;A分要求夏熱冬暖、溫和、夏熱冬冷、寒冷地區辦公建筑主要功能房間的通風開口面積比不應小于3%,嚴寒地區則不應小于2%,根據氣候區的差異設置不同的得分方式。附加分要求對于建筑采用了導風墻、捕風窗、拔風井、太陽能拔風道等誘導氣流的措施,或設計可直接通風的半地下室和下沉式庭院,或采用室內氣流模擬設計的方法綜合比較不同建筑設計及構造設計方案,確定**的自然通風系統方 案,在此情況下可在本條基礎得分的基礎上增加2分。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設計說明、立面圖紙、門窗表及大樣圖、通風開口面積與地上部分建筑面積比例計算書,以及設計院或第三方提供的建筑自然通風模擬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建筑竣工圖紙以及相應的通風開口面積與地上部分建筑面積比例計算書,并進行現場核實。
5.2.3 國家標準《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T 50033對不同功能空間的采光系數作出了規定,本條根據項目主要功能空間的采光系數達標面積比例進行評價。
建筑可通過合理的采光設計及各種被動和主動式的采光技術措施改善天然采光效果,并通過采用模擬軟件進行定量分析,提交計算報告,但報告中應明確主要計算參數。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計算建筑室內主要功能區域(包括地下層主要功能房間)的采光系數達標面積比例,判定相應得分。采光系數達標面積比例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F——采光系數達標面積,m2;
Fall——被評建筑室內主要功能空間總面積,m2。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平立面立面圖紙、門窗表,以及說明天然采光設計的相關圖紙和資料,并查閱設計院或第三方提供的建筑天然采光模擬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建筑竣工圖紙,并進行現場核實。
5.3 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
5.3.1 冷熱源的能耗是辦公建筑空調系統能耗的主體,冷熱源機組能效比對節能至關重要。同時,高品位的電能直接轉換為低品位的熱能進行采暖或空調,熱效率低,運行費用高,屬于“高質低用”的能源轉換利用方式,應避免采用。本條重點考查建筑的冷熱源形式、冷源的性能系數和鍋爐的熱效率,均應滿足國家和地方公共建筑節能標準及相關節能標準的要求。
空氣調節與采暖系統的冷熱源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第5.4.2、5.4.3、5.4.5、5.4.8及5.4.9條對冷熱源機組能效比的規定。此外冷熱源機組的能效比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冷水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19577、《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19576、《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21454等相關節能標準的規定。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施工圖設計說明、系統圖、設備清單。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竣工圖、相關設備的型式檢驗報告或證明符合能效要求的檢測報告,以及建設監理單位的進場驗收記錄。
5.3.2 本條對設計建筑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節能率進行評價,旨在鼓勵通過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優化空調采暖系統,提高系統用能效率,提高節能效果。
本條以建筑采暖空調系統節能率 φHVAC為評價指標,按下式計算:
式中:QHVAC——被評建筑設計空調采暖系統全年能耗,GJ;
QHVAC,ref——被評建筑參照空調采暖系統全年能耗,GJ。
參照系統優先選用風機盤管加新風系統,對于不宜采用風機盤管的空間,選用全空氣定風量系統。確定參考系統時,應綜合考慮建筑內外分區、高大空間氣流組織設計等方面因素。參照系統的設計新風量、冷熱源、輸配系統設備能效比等均應嚴格按照節能標準選取,不應盲目提高新風量設計標準,不考慮風機、水泵變頻、新風熱回收、冷卻塔免費供冷等節能措施。
對于集中式空調采暖系統,計算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能耗時,應考慮部分負荷下的設備效率。計算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系統能耗時,除冷熱源能耗外,還應計入輸配系統、末端等的能耗。如,采用水冷式制冷機組作為冷源的系統,應計入冷卻側的水泵和風機的能耗,即冷卻泵及冷卻塔風機電耗;水源熱泵、土壤源熱泵系統應同時計算地下水取水及回灌用水泵電耗;利用電熱的末端再熱或加濕裝置的電耗應計入此項;利用冷卻塔自由冷卻的風機電耗應計入此項;水環路熱泵系統各熱泵分別計算并累加后統一計算。
對于有多種能源形式的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其能耗應折算為一次能源進行計算。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設計說明和相關圖紙,以及設計院或第三方提供的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節能率計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建筑竣工圖紙,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運行能耗記錄,并進行現場核實。
當建筑主要空間設計新風量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中表3.0.2的相關規定時,本條必須參評,第5.3.3條和第5.3.4條不參評。
5.3.3在公共建筑節能標準要求的基礎上,通過提升冷熱源機組的性能系數,進一步挖掘辦公建筑中的節能潛力?!豆步ㄖ澞茉O計標準》GB 50189第5.4.2、5.4.3、5.4.5、5.4.8及5.4.9條對冷熱源形式和機組的性能已有明確規定要求。此外,冷熱源機組性能還應符合需滿足《冷水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19577、《單元式空氣調節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19576、《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21454等相關節能標準的規定要求。
根據選用的冷熱源性能比等級,計算提升百分比。本條以冷熱源能效比提升比例φCOP為評價指標,可按下式進行計算:
式中:COP——被評建筑實際空調采暖系統冷熱源能效比;
COPref——被評建筑參照空調采暖系統冷熱源能效比。
當采用多種冷熱源形式時,應按照承擔負荷比例,折算到一次能源進行計算。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項目的暖通施工圖設計說明、系統圖、設備清單。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竣工圖,相關設備的型式檢驗報告或證明符合能效要求的檢測報告。
當建筑主要空間設計新風量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中表3.0.2和《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 50019的相關規定時,本條不參評,但第5.3.2條必須參評。
5.3.4 辦公建筑,尤其是高層和超高層辦公建筑中,采暖空調的輸配系統能耗在建筑總能耗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因此必須嚴格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的相關規定進行設備性能控制。
采暖系統耗電輸熱比、通風空調系統風機的單位風量耗功率和冷熱水系統的輸送能效比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第5.3.26、5.3.27條的相關規定。
本條以耗電輸熱比(EHR)、單位風量耗功率(Ws)和輸送能效比(ER)為評價指標。若采用多套輸配系統,則按照各系統全年能耗,按照比例折算到一次能源進行計算。本條最終得分根據各指標得分及各系統輸送能量比例確定。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施工圖設計說明、設備清單(說明風機的單位風量耗功率和冷熱水系統的輸送能效比)。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竣工圖、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耗電輸熱比、單位風量耗功率和輸送能效比的測試報告等。
當建筑主要空間設計新風量高于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中表3.0.2的相關規定時,本條不參評,但第5.3.2條必須參評。
5.3.5 針對部分負荷、部分空間使用的情況,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節約能源,顯得至關重要。系統設計中應考慮采取合理措施提高系統在部分冷熱負荷時和部分空間使用時的系統效率,如合理的系統分區、提高機組IPLV、變總風量、變新風量、變水量等節能措施,保證在建筑物處于部分冷熱負荷時和僅部分空間使用時,能根據實際需要提供恰當的能源供給,同時不降低能源轉換效率,并能夠指導系統在實際運行中實現節能高效運行。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施工圖設計說明、系統圖和空調平面圖。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竣工圖,物業及技術支持單位提供的系統運行記錄。
5.4 照明系統
5.4.1 本條的目的是有效控制照明功率密度,降低運行中的照明能耗。
參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第6.1.2~6.1.4條的相關規定,采用房間或場所一般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作為照明節能的評價指標,要求公共場所和部位照明設計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現行值要求。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照明施工圖設計說明、各層照明平面圖。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照明竣工圖設計說明、各層照明平面圖,照明產品型式檢驗報告,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照明功率密度檢測報告。
5.4.2 照明能耗在辦公建筑運行能耗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在設計階段嚴格采取措施降低照明能耗,對控制建筑的整體能耗具有重要意義。
本條采用照明系統用能效率(LEE)進行評價。照明系統用能效率是指在滿足同樣的照度要求下,各功能區域的照明功率密度(LPD)均滿足節能要求時整幢建筑的照明總功率與設計方案實際照明系統總功率的比值,可按下式進行計算:
式中:E'l——各功能區域的照明功率密度均滿足節能要求時整幢建筑照明系統總功率,kW;
El——實際照明系統,整幢建筑的照明系統總功率,kW。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照明施工圖設計說明、各層照明平面圖,照明系統用能效率設計計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照明竣工圖、照明產品型式檢驗報告、第三方檢測機構提供的照明功率密度檢測報告、運行階段照明系統用能效率計算書。
5.4.3 除在保證照明質量的前提下盡量減小照明功率密度(LPD)外,采用合理的照明控制系統也能夠有效地降低照明能耗,如:隨室外天然光的變化自動調節人工照明照度;采用人體感應或動靜感應等方式自動開關燈;門廳、電梯廳、大堂和走廊等場所采用夜間定時降低照度的自動調光裝置;中大型建筑按具體條件采用集中或集散的、多功能或單一功能的照明自動控制系統等。
本條采用照明自控面積比例φBAS,L進行評價,可按下式進行計算:
式中,宜采用照明自控的建筑面積指門廳、電梯廳、大堂、走廊、車庫等公共活動空間以及大開間辦公室等。
對于小型建筑,合理設計照明回路,采用就地控制方式可得3分。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照明施工圖設計說明、照明自控系統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照明竣工圖設計說明、照明自控系統竣工圖。
5.5 其他用能系統
5.5.1 在辦公建筑中,尤其隨著高層超高層寫字樓的興起,電梯能耗也在快速增加,通過選用高效節能電梯和合理的控制方法,可降低高層、超高層建筑中的電梯運行能耗。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施工設計說明、電氣智能化設計說明、設備控制系統圖。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設計竣工圖、電氣智能化竣工圖,電梯設備的型式檢驗報告、物業提供的運行記錄。
5.5.2 給排水系統能耗在辦公建筑,尤其是高層、超高層建筑能耗中,是一個不可忽略的環節。本條文要求建筑的給水系統根據市政、氣候條件及建筑用水特點進行優化設計,合理采用各類節能措施,提高供水系統節能率。如:變頻供水、疊壓供水(利用市政余壓)系統等;高層建筑給水系統分區合理;供水系統采用高效設備等。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給排水施工圖設計說明、設備材料表等。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給排水竣工圖,給排水設備產品型式檢驗報告。
5.5.3 辦公建筑中生活熱水的能耗也占較大比例,尤其分布式電熱水器往往處于長時間開啟狀態。因此,鼓勵采用高效的能源利用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選用滿足國家標準《儲水式電熱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21519等相關標準的節能產品,提高管道、熱水貯水槽的保溫性能,對熱水供應設備采用合理的控制方法,如控制出水溫度等,從而降低辦公建筑中的生活熱水能耗。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給排水施工圖設計說明、系統圖、生活熱水系統設計方案。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給排水竣工圖、生活熱水設備的型式檢驗報告等。
5.5.4 合理選用高效節能設備及合理的控制方法,有利于降低建筑輸配電和變配電系統損耗。例如,采用必要的補償方式提高系統的功率因數,并對諧波采取預防和治理措施;合理地計算、選擇變壓器容量,并選擇低損耗、低噪聲的節能高效變壓器等,均可以達到提高電能質量和節能的目的。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電氣專業施工圖。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電氣專業竣工圖及物業提供的運行記錄。
5.6 可再生能源利用
5.6.1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指出,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鼓勵在技術經濟分析合理的前提下,選用高效設備系統,采用可再生能源替代部分常規能源使用。
對于采用太陽能光伏發電技術的項目,根據等效太陽能光電板面積占建筑基底面積的比例φA進行評價,并且要求選用設備的實際運行效率不低于市場主流產品的平均水平。φA可按下式計算:
式中:φA——等效太陽能光電板面積占建筑基底面積的比例;
E ——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年發電量,MWh;
e ——按照水平面上**鋪設方式的太陽能光電板單位面積年發電量,MWh/m2;
A ——建筑基底面積,m2。
對于采用地源熱泵技術的項目,根據其承擔的負荷比例φB進行評價,并且要求系統(含熱泵機組和輸配系統)實際運行的一次能源效率高于國家節能標準的燃氣鍋爐與水冷式離心機組系統。
對于采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術的項目,利用建筑總能耗可再生能源替代率φREN進行評價,替代率的計算考慮了可再生能源系統必需的能源消耗,可按下式進行計算:
其中,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系統能量消耗和建筑總能耗應按照當地能源方式及能源利用效率折算為同一能源形式進行計算;建筑總能耗指采暖、通風、空氣調節、照明和生活熱水能耗之和。
前述評價中已得分的措施,在本條評價中不再重復得分。
對于采用多種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的項目,根據其利用情況分別進行打分,得分之和為本條得分,但最高不超過5分。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可再生能源系統設計說明及圖紙、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計算書等。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可再生能源系統竣工圖紙、主要產品型式檢驗報告、運行記錄以及第三方檢測報告等。
5.7 用能設備計量、監測與控制
5.7.1 公共建筑的能源消耗情況較復雜,以空調系統為例,其組成包括冷水機組、冷凍水泵、冷卻水泵、冷卻塔、空調箱、風機盤管等多個環節。對新建或重大改建的辦公建筑,要求在系統設計時必須考慮,按照國家和地方能耗監測系統建設相關規范的要求,使建筑內各能耗子項如冷熱源、輸配系統、照明、辦公設備和熱水能耗等都能實現獨立分項計量,有助于分析公共建筑各項能耗水平和能耗結構是否合理,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從而有效地實施建筑節能。
用能設備監控系統應對建筑內各類用能設備系統進行全面、有效的監控和管理,使各系統設備始終處于有條不紊、協同一致和高效、有序的狀態下運行,盡量節省能耗和日常管理的各項費用。如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應對冷熱源、風機、水泵、冷卻塔等設備進行有效監測,對關鍵數據進行實時采集并記錄,對上述設備系統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可靠的自動化控制。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能耗分項計量系統圖、各用能系統施工圖紙、配電系統圖、智能化系統施工圖等。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能耗分項計量系統竣工圖紙、各用能系統竣工圖紙、配電系統圖、智能化系統竣工圖,物業及技術支持單位提供的分項計量運行記錄,以及用能監控系統運行記錄等。
6 節水與水資源利用
6.1 水系統
6.1.1 在進行綠色建筑設計前,應充分了解項目所在區域的市政給排水條件、水資源狀況、氣候特點等客觀情況,通過全面的分析研究,制定水資源規劃方案,提高水資源循環利用率,減少市政供水量和污水排放量。水資源規劃方案應包含下列內容:
1 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節水要求、地區水資源狀況、氣象資料、地質條件及市政設施情況等,選擇可利用的水資源。
2 當項目除辦公建筑之外還有其他性質建筑,如商場、餐飲、會展、旅館等建筑時,可統籌考慮項目內水資源的情況,確定綜合利用方案。
3 確定用水定額、編制用水量估算(水量計算表)及水量平衡表。辦公建筑用水定額的確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 50555的規定。
4 采用雨水和建筑中水作為景觀用水補水時,水景規模應根據設計可收集利用的雨水或中水量來確定,需要進行水量平衡分析計算,進而確定適宜的水景規模。
6.1.2 給排水系統設置及熱水系統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給排水系統的規劃設計應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相關規定。
2 給水水壓穩定、可靠,優先采用高效節能的給水系統。
高層建筑生活給水系統合理分區,低區充分利用市政壓力。合理采用減壓限流的節水措施。
3 根據用水要求的不同,給水水質應達到國家、地方或行業規定的相應標準。
4 管材、管道附件及設備等供水設施的選取和運行不應對供水造成二次污染。有直飲水時,直飲水應采用獨立的循環管網供水,并設置安全報警裝置。
5 各給水系統應保證以足夠的水量和水壓向所有用戶不間斷地供應符合衛生要求的用水。
6 應設有完善的污水排放設施,利用中水但無市政中水的建筑還需設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
7 對已有雨水排水系統的城市,室外排水系統應實行雨污分流,避免雨污混流。雨污水收集、處理及排放系統不應對周圍人群和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8 為避免辦公服務用房內的重要物資和設備受潮引起的損失,在設計中應采取措施避免管道、閥門和設備的漏水或結露。
9 選擇熱水供應系統時,熱水用水量較小且用水點分散時,宜采用局部熱水供應系統;熱水用水量較大、用水點比較集中時,應采用集中熱水供應系統,并應設置完善的熱水循環系統,保證用水點開啟后10秒鐘內熱水出水溫度達到45℃。由于辦公熱水用水時間短,采用局部加熱有利于節能和計量;酒店式辦公用水有一定持續性,采用集中熱水系統可節約一次性投資;公寓式辦公應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局部或集中熱水系統。
10 設集中生活熱水系統時,應確保冷熱水系統壓力平衡,或設置混水器、恒溫閥、壓差控制裝置等。
本條評價方法為審核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并進行現場核實。
6.2 節水措施
6.2.1 管網漏失水量包括:管網閥門漏水量、室內衛生器具漏水量、屋頂水箱漏水量和漏計量水量等。避免管網漏損的有效措施包括:
1 給水系統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標準,避免供水壓力持續高壓或壓力驟變。
2 使用的管材、管件、閥門等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及產品行業標準的要求。選用密閉性能好的閥門、設備,使用耐腐蝕、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熱水系統所使用的管材、管件的設計溫度不低于80℃;管材與管件連接的密封材料衛生、嚴密、防腐、耐壓、耐久。
3 合理設置檢修閥門位置及數量,降低檢修時泄水量。
4 水池、水箱溢流報警和進水閥門自動聯動關閉。
5 做好室外管道基礎處理和覆土,控制管道埋深,加強管道工程施工監督。
6 根據水平衡測試標準的要求安裝分級計量水表,計量水表安裝率達100%。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相關防止管網漏損措施的設計文件等。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查閱用水量計量情況報告、水量平衡測試報告,報告包括建筑內用水計量實測記錄、管道漏損率和原因分析。
6.2.2 超壓出流是指衛生器具流量大于額定流量的現象。超壓出流量并不產生正常的使用效益,是浪費的水量。由于這部分水量是在使用過程中流失的,不易被人們察覺和認識,屬“隱形”水量浪費。
建筑給水系統超壓出流的現象是普遍存在而且比較嚴重的。建筑給水系統超壓出流的防治對策應從給水系統的設計、合理進行壓力分區、采取減壓措施等多方面采取對策。如合理進行壓力分區,每區供水壓力不大于0.45MPa;采用減壓限流措施,用水點處供水壓力不大于0.20MPa;采用自帶減壓裝置的用水器具等。設3檔進行評分。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書,采用自帶減壓裝置的用水器具時,在設計文件中要注明用水器具自帶減壓裝置的相應參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竣工圖紙、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并進行現場核查。
6.2.3 按照使用用途、分區域(分戶、繳費單元)和水平衡測試要求設置水表。
對不同使用用途和不同計費單位分區域、分用途設水表統計用水量,并據此施行計量收費,以實現“用者付費”,達到鼓勵行為節水的目的,同時還可統計各種用途的用水量和分析滲漏水量,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
為保證計量收費、水量平衡測試以及合理用水分析工作的正常開展,至少在以下位置應安裝水表:
1 給水系統總引入管(市政接口)。
2 每棟建筑的引入管。
3 高層建筑的如下位置:
1) 直接從外網供水的低區引入管;
2) 高區二次供水的水池前引入管;
3) 對于二次供水方式為水池-水泵-水箱的高層建筑,有條件時,可在水箱出水管上設置水表,以防止水箱進水浮球閥和水位報警失靈,溢流造成水的浪費。
4 冷卻塔補充水管。
5 公共建筑內需單獨計量收費的支管起端。
6 滿足水量平衡測試及合理用水分析要求的管道其他部位。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施工圖紙并現場核實。
6.2.4 綠色建筑鼓勵選用高節水性能的節水器具,目前我國已對部分用水器具的用水效率制定了相關標準,如:現行國家標準《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 25501和《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 25502,今后還將陸續出臺其他用水器具的標準。
現行國家標準《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 25501規定了水嘴用水效率等級,在(0.10±0.01)MPa動壓下,依據表4的水嘴流量(帶附件)判定水嘴的用水效率等級。
水嘴的節水評價值為用水效率等級的2級。
表4 水嘴用水效率等級指標
用水效率等級 | 1級 | 2級 | 3級 |
流量(L/s) | 0.100 | 0.125 | 0.150 |
現行國家標準《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級》GB 25502規定了坐便器用水效率等級(見表5),坐便器的節水評價值為用水效率等級的2級。
表5 坐便器用水效率等級指標
用水效率等級 | 1級 | 2級 | 3級 | 4級 | 5級 | ||
用水量 | 單檔 | 平均值 | 4.0 | 5.0 | 6.5 | 7.5 | 9.0 |
雙檔 | 大檔 | 4.5 | 5.0 | 6.5 | 7.5 | 9.0 | |
小檔 | 3.0 | 3.5 | 4.2 | 4.9 | 6.3 | ||
平均值 | 3.5 | 4.0 | 5.0 | 5.8 | 7.2 |
用水效率等級達到節水評價值的衛生器具具有更優的節水性能,因此按達到的用水效率等級分檔評分。今后其他用水器具如出臺了相應標準,也按同樣的原則進行要求。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書,在設計文件中要注明對衛生器具的節水要求和相應的參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竣工圖紙、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并進行現場核查。
6.2.5 用水設備的節水性能應滿足現行國家、行業、企業相關標準的要求。
綠化灌溉采用噴灌、微灌、滴灌等節水灌溉方式具有顯著的節水效果。傳統的澆灌多采用直接澆灌(漫灌)方式,不但會浪費大量的水,還會出現跑水現象,使水流到人行道、街道或車行道上,影響周邊環境。傳統灌溉過程中的水量浪費還可能由以下四個方面導致:
1 由于高水壓導致的霧化。其解決方法是保持穩定的**水壓,進而防止高壓導致的霧化和蒸發,每降低0.035MPa,即可節水6%~8%。
2 由于土壤密實、坡度和過量灌溉所導致的徑流損失。其解決方法是對植物根部區域或周圍提供精準的灌水量,以達到最高效率,通過直接對根系供給水分,使水的利用率更高。
3 由于天氣和季節變化導致的過量灌溉。其解決方法是采用自動監測關閉系統和降雨延遲控制。
4 由于不同植物種類和環境條件所導致的過量灌溉。其解決方法是采用多個并行獨立系統分區灌溉,或采用植物根部直接灌溉。
采用節水灌溉方式和設備,如噴灌、滴灌以及干旱地區使用的更加高效的微灌,都是行之有效的高效節水灌溉技術。
目前普遍采用的綠化節水灌溉方式噴灌,比地面漫灌要省水30%~50%。噴灌要在風力小時進行。當采用再生水灌溉時,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氣中極易傳播,應避免采用噴灌方式。
微灌包括滴灌、微噴灌、涌流灌和地下滲灌,它是通過低壓管道和滴頭或其他灌水器,以持續、均勻和受控的方式向植物根系輸送所需水分,比地面漫灌省水50%~70%,比噴灌省水15%~20%。微灌的灌水器孔徑很小,易堵塞。微灌的用水一般都應進行凈化處理,先經過沉淀除去大顆粒泥沙,再進行過濾,除去細小顆粒的雜質等,特殊情況還需進行化學處理。綠化不需要灌溉或僅在種植初期需要臨時灌溉的項目(如采用耐旱植物或本地植物作為綠化植物的項目),節水灌溉項可不參評,但采用臨時灌溉的項目必須在竣工一年后拆除臨時灌溉設施。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并進行現場核查。
6.2.6 冷卻水系統宜采用循環冷卻塔、閉式冷卻塔等節水型冷卻塔設備或其他冷卻水節水措施。
1 采用循環冷卻塔。
2 采用冷卻水節水措施。開式循環冷卻水系統設置水處理措施和(或)加藥措施,以減少排污的水量損失;采取加大積水盤、設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卻水泵停泵時冷卻水溢出。
3 采用閉式冷卻塔。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及現場核查。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冷卻水補水的用水計量表。
6.3 非傳統水源利用
6.3.1 用水安全保障措施評價范圍包括:水質安全保障、水量安全保障、衛生安全保障;在處理、儲存、輸配等環節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和監(檢)測控制措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非傳統水源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標準要求,應按使用用途要求達到相應的水質標準,采用中水用于沖廁、道路清掃、綠化灌溉、車輛沖洗等雜用時,其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GB/T 18920的規定;用于景觀環境用水時,其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標準》GB/T 18921的規定。利用雨水時,如用于上述用途,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 50400的規定。根據使用用途考慮消毒、殺菌措施。
2 雨水或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在儲存、輸配等過程中應有足夠的消毒殺菌能力,保證水質不會被污染,水質應符合國家或地方相應標準的規定。
3 雨水或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在處理、儲存、輸配等過程中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 50335、《建筑中水設計規范》GB 50336及《建筑與小區雨水利用工程技術規范》GB 50400等的相關要求。
4 雨水或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的供水管道及各種設備應有明顯的**性標識,給水栓口、取水口應設帶鎖裝置,以保證與生活用水管道嚴格區分,防止誤接、誤用。
5 供水系統根據需要設有備用水源、溢流裝置及相關切換設施等,以保障水量安全。
6 當采用自來水補水時,應采取防污染措施。
7 景觀水體采用雨水或再生水時,在水景規劃及設計階段應將水景設計和水質安全保障措施結合起來考慮。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設計圖紙、說明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并查閱全年運行數據報告,包括年用水量、水質檢測記錄和報告。
6.3.2 景觀用水不應采用市政供水和自備地下水井供水,并應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 景觀用水只能采用雨水、建筑中水、市政再生水等非傳統水源。
2 根據所在地區水資源狀況、地形地貌及氣候特點,合理規劃水景面積比例,水景的補水量應與回收利用的雨水、建筑中水水量達到平衡。
3 當采用雨水和建筑中水作為景觀用水補水時,水景規模應根據設計可收集利用的雨水或中水量來確定,需要進行水量平衡分析計算,即研究水景的補水量(蒸發量、漏損水量等)與水景面積的關系,進而確定合適的水景規模。
4 水景的年損耗水量必須與非傳統水源年供應量相平衡,一年中的各月間允許水景水位高度在常水位上下能夠接受的范圍內波動。
5 采取景觀用水水質保障措施,設置循環水處理設施,景觀用水循環使用。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竣工圖紙、設計說明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查閱用水量報告和系統運行報告。
6.3.3 普通辦公建筑用水類型單一,對于不設集中空調的辦公建筑,其用水主要為沖廁(60%-66%)和盥洗(40%-34%),沖廁用水比例較高。
對于包含商業、餐飲、旅館、辦公的綜合性建筑,辦公區域和附屬辦公服務區域應按辦公建筑參評,其他區域應按相應建筑類型參評??砂从盟康臋嘀兀ㄉ钣盟坎糠郑┖兔娣e的權重(綠化灌溉、道路澆灑、管網漏損和未預見水量部分)調整計算非傳統水源利用率的要求。
非傳統水源利用率按下式計算:
式中:Ru——非傳統水源利用率,%;
Wu——非傳統水源設計使用量(規劃設計階段)或實際使用量(運行階段),m3/a;
WR——再生水設計利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行階段),m3/a;
WR——海水設計利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行階段),m3/a;
Wo——其他非傳統水源利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行階段),m3/a;
Wt——設計用水總量(設計階段)或實際用水總量(運行階段),m3/a。
按年用水量計算,設計取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 50555的規定。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設計說明書和非傳統水源利用報告等。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全年運行數據報告(年用水量記錄報告)等。
當項目所在地區年降雨量低于400mm、周邊無市政再生水利用條件,且項目建筑面積小于5萬m2或可回用水量小于100m3/d時(如地方標準中有更高要求,應按地方標準實施),本條可不參評。
6.3.4 在規劃設計階段應考慮利用周邊市政再生水的可行性,再生水可代替市政自來水用作室內沖廁用水以及室外綠化、景觀、道路澆灑、洗車等非飲用用水。再生水包括市政再生水(以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或城市污水為水源)、建筑中水(以建筑生活排水、雜排水、優質雜排水為水源)。
再生水水源的選擇應結合項目的用水情況、周邊建筑用水狀況、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水量平衡等,從經濟、技術和水源水質、水量穩定性等各方面綜合考慮。項目周邊有市政再生水利用條件時,應優先利用市政再生水。
公寓式辦公建筑和酒店式辦公建筑廢水量較大,自建中水設施在經濟上較合理。常規辦公建筑廢水量較小,投資自建中水設施所帶來的節水效益可能不明顯,只有當建筑面積大于5萬m2且可回用水量(包括項目范圍周邊其他可利用的再生水水源,見下段)大于100m3/d時,才考慮設置中水處理設施。
當項目除辦公建筑之外還有其他性質建筑(如旅館、洗浴健身等)功能時,可統籌考慮回收、處理此類建筑的優質雜排水,回用作辦公沖廁等。
當條件允許時,在取得相關政府部門和產權單位允許的前提下,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可以選擇利用除參評項目以外的其他建筑的再生水水源,包括參評范圍外附近其他建筑的廢水。選擇其他再生水水源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必須在參評建筑本身再生水水源已得到充分利用的前提下,才可考慮選擇其他再生水水源。
2 選擇其他再生水水源時,必須做好水量平衡分析,保證供水的水量安全和減少不必要的浪費,不得影響周邊建筑自身的非傳統水源利用。
再生水利用率可按下式進行計算:
式中:RR——再生水利用率,%;
WR——再生水設計利用量(設計階段)或實際利用量(運行階段),m3/a;
Wt——設計用水總量(設計階段)或實際用水總量(運行階段),m3/a。
用水量按年用水量計算,設計取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節水設計標準》GB 50555的規定。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竣工圖紙、設計說明書、非傳統水源利用方案(非傳統水源利用方案中,必須包含非傳統水源利用的水量平衡表)、相關政府部門和產權單位出具的許可證明等。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勘查和查閱系統設備運行記錄和用水量計量記錄。
當項目周邊無市政再生水利用條件,且建筑面積小于5萬m2或可回用水量小于100m3/d時(如地方標準中有更高要求,應按地方標準實施),本條可不參評。
6.3.5 通過技術經濟比較,合理確定雨水集入滲、調蓄及利用方案。結合當地氣候條件和建筑所在地地形、地貌等特點,除采取措施增加雨水滲透量外,還可以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處理、儲存、利用等配套設施,對屋頂雨水和其他地表徑流雨水進行有效的收集、調蓄、回用??墒占晁渴侵刚麄€場地形成徑流的雨水量,包括屋面及地表徑流。
1 對于屋頂面積較大的辦公建筑,雨水收集利用宜優先收集屋面雨水。
2 可收集雨水量應扣除入滲而沒有形成徑流的雨水和初期棄流雨水等。
3 當參評建筑本身可收集雨水已得到充分收集利用,尚無法滿足雨水利用需求時,可以考慮收集利用參評范圍外附近其他建筑和住宅小區的雨水。但必須做好水量平衡分析,不得影響周邊建筑或住宅小區自身的雨水利用和雨水入滲。
4 參評項目周邊有調蓄功能良好的地表天然或人工水體(如天然河道、湖泊、人工水渠等)時,在取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許可的前提下,也可用于雨水的調蓄,項目可從水體取水使用,但必須采取措施收集場地內的雨水,保證注入的雨水量不小于取水量,不得破壞水體的水量平衡,且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水體的雨水造成的面源污染。
雨水回用率為實際收集回用的雨水量占可收集雨水量的比率,設計階段和運行階段的雨水回用率可按下式進行計算:
可通過增加雨水入滲實現本條要求,可收集雨水量應扣除不能形成徑流的雨水,這樣可以引導雨水入滲。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設計說明書和非傳統水源利用報告等。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運行數據報告(用水量記錄報告)等。
年降雨量低于400mm的地區不宜設置雨水回用設施,當項目位于此類地區時,本條可不參評。但項目可加強雨水入滲,評價要求見第4.5.4條。
7 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
7.1 材料資源利用
7.1.1 隨著科技的進步和使用過程中不斷暴露的新問題,一些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技術性能已經被證明不適宜繼續在建筑工程中應用,或者不適宜在某些地區或某些類型的建筑中使用。因此,在綠色辦公建筑中嚴禁使用國家及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例如《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公告》、《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材目錄》中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等。
本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對照國家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材及制品目錄,查閱設計說明和概預算材料清單,對設計選用的建筑材料進行核查。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對照國家和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材及制品目錄,查閱工程材料決算材料清單,對實際選用的建筑材料進行核查。
7.1.2 已有建筑物、構筑物“利用率”的計算公式為:
式中,已有建筑物、構筑物的“利用面積”等于場址范圍內被利用的已有建筑物建筑面積與被利用的構筑物等效面積之和。其中,“構筑物等效面積”應按造價相等的原則,依據當地現行的概算定額折算獲得,即:
當申報項目場址范圍內無建筑物、構筑物,或已有建筑物、構筑物的建筑面積(含構筑物的等效面積)不足100m2時,本條可不參評;超過1000m2時,計算利用率時按1000m2計算。
有些項目因場地等原因,保留舊建筑會帶來材料消耗的大幅度增加。對于此類項目,本著“合理”的原則,允許不利用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但應專門對此進行詳細解析。當以安全因素為理由對已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拆除時,應由具有資質的鑒定單位出具鑒定報告,理由充分者,本條可不參評,否則應判定本條不達標。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施工圖紙及已有建筑物、構筑物利用面積和利用率計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竣工圖紙、施工方案及已有建筑物、構筑物利用面積和利用率計算書。
7.1.3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本條旨在鼓勵提高建筑的工業化率,采用工廠化生產的建筑構、配件,如預制樓板、預制陽臺、預制樓梯、預制隔墻板、預制外墻板、幕墻等,既能減少材料浪費,又能減少施工對環境的影響,同時也為將來建筑拆除后構、配件的再利用創造了條件。裝配式或裝配整體式結構是目前預制化水平較高的兩種結構體系,鼓勵合理使用。
目前本條僅考察樓面板、屋面板、陽臺、樓梯、隔墻板、外墻板、幕墻的工廠化程度。為了鼓勵采用鋼、木、鋼木組合結構,本條將鋼、木、鋼木組合構件視作工業化方式生產的構件?!肮I化率”可按下式進行計算:
工業化率=P/G (16)
式中:G——全部樓面板、屋面板、陽臺、樓梯、隔墻板、外墻板、幕墻的總質量與鋼構件、木構件、鋼木組合結構構件總質量之和;
P——采用工業化方式生產的樓面板、屋面板、陽臺、樓梯、隔墻板、外墻板、幕墻的總質量與鋼構件、木件、鋼木組合結構構件總質量之和。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施工圖紙及工業化率計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竣工圖紙,工業化率計算書,并進行現場核實。對抗震設防地區的辦公建筑,本條可不參評。
7.1.4 本條的設置旨在整體考量建筑材料的循環利用對于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的貢獻,評價范圍是**性安裝在工程中的建筑材料,不包括電梯等設備。
本條中的“可再利用建筑材料”是指不改變所回收材料的物質形態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經過簡單組合、修復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如場地范圍內拆除的或從其他地方獲取的舊磚、門窗及木材等。合理使用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可充分發揮舊建筑材料的再利用價值,延長仍具有使用價值的建筑材料的使用周期,降低材料生產的資源、能源消耗和材料運輸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本條中的“可再循環建筑材料”是指通過改變材料的物質形態,可實現多次循環利用的建筑材料,如金屬材料、木材、玻璃、石膏制品等。充分使用可再循環利用的建筑材料可以減少生產加工新材料帶來的資源、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對于建筑的可持續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具有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本條中的“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的建筑材料”是指在滿足安全和使用性能的前提下,使用廢棄物等作為原材料生產出的建筑材料,其中廢棄物主要包括建筑廢棄物、工業廢棄物和生活廢棄物。在滿足使用性能的前提下,鼓勵利用建筑廢棄混凝土生產出的再生骨料制作成的混凝土砌塊、水泥制品和配制的再生混凝土;鼓勵使用和利用工業廢棄物、農作物秸稈、建筑垃圾、淤泥為原料制作的水泥、混凝土、墻體材料、保溫材料等建筑材料。鼓勵以工業副產品石膏制作的石膏制品。鼓勵使用生活廢棄物經處理后制成的建筑材料。為保證廢棄物使用量達到一定要求,本條要求以廢棄物為原料生產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同類建筑材料的比例需超過30%,且其中廢棄物的摻量要求至少達到20%,此類建筑材料應滿足相應的國家或行業檢測標準的要求方能使用。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申報單位提交的工程概預算材料清單和相關材料使用比例計算書,核查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可再循環建筑材料以及以廢棄物為原材料生產的建筑材料的使用情況。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申報單位提交的工程決算材料清單和相應的產品檢測報告,核查可再利用建筑材料、可再循環建筑材料以及以廢棄物為原材料生產的建筑材料的使用情況。
7.1.5 在辦公建筑中裝飾裝修材料是工程建筑材料的重要組成部分,過度裝修造成的材料的浪費和裝修成本的增加,應予以控制。尤其是針對政府類辦公建筑,提倡選用經濟適用的裝飾裝修材料,進行簡易裝修,不片面追求美觀,減少材料資源的消耗。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申報單位提交的工程概預算材料清單(含裝修部分)和裝飾裝修材料設計情況專項說明,該說明需從裝飾裝修材料設計用量、單位面積裝修造價等角度對申報項目的裝飾裝修材料的經濟適用性進行介紹,由專家判斷裝飾裝修材料的設計情況。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申報單位提交的工程決算材料清單(含裝修部分)和裝飾裝修材料實際使用情況專項說明,該說明需從裝飾裝修材料實際用量、單位面積裝修價格等角度對申報項目的裝飾裝修材料的經濟適用性進行介紹,由專家進行評價。
7.1.6 考慮到建材業的飛速發展,為綠色建筑所適用的新型建材不斷出現,為鼓勵創新性,特設置本條。鼓勵項目根據當地的資源條件和發展水平合理使用新型材料及產品,新型材料及產品應占到同類產品用量的一半以上,且經國家和省市建設主管部門推薦使用或第三方權威機構認證。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工程概預算材料清單和其他說明文件,核查是否使用新材料及新產品。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工程決算材料清單和其他說明文件,核查項目是否實際使用了新材料及新產品。
7.2 建筑設計優化
7.2.1 以較大的資源消耗為代價,追求美觀,不符合綠色建筑的理念,故本條鼓勵建筑構件功能化,減少純裝飾性構件的應用。
本條的工程總造價系指所有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總和。本條所指的“純裝飾性構件”是指只有裝飾作用的構件,主要針對下列構件:
1 不具備遮陽、導光、導風、載物、輔助綠化等作用的飄板、格柵和構架等;
2 單純為追求標志性效果的塔、球、曲面等;
3 女兒墻中高度超出安全防護最低要求的部分;
4 雙層外墻中無益于節能的外層墻(含幕墻)。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施工圖紙,建筑效果圖,工程預算書及裝飾性構件造價比例計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竣工圖紙,工程決算書及裝飾性構件造價比例計算書,并進行現場核實。
有的項目為了追求美觀,對某些功能性構件進行了尺寸上的過分夸張,當情節嚴重時,也應判定本條不達標。
7.2.2 綠色建筑的成本通常高于普通建筑,但可通過優化建筑設計,適當降低綠色建筑的增量成本,更可減少資源消耗和碳排放。
在確保滿足規范規定安全度的前提下,節約用材是減少碳排放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因此材料用量應作為重要的評價指標,使用較多材料資源的建筑不應被評為綠色建筑。
影響材料消耗水平的因素包括建筑方案優劣、結構布置優劣、材料選擇和構造合理性、設計精細化程度等諸多方面,材料用量是上述諸多因素的綜合反映。
本條的“同類建筑”是指結構類型相同的建筑;“層數(高度)相近”是指與參評建筑層數和高度相差均不超過15%?!爸饕Y構材料”是指如鋼筋混凝土結構中的混凝土和鋼筋,鋼結構中的鋼材和混凝土,木結構中的木材,砌體結構中的砌塊、鋼筋、混凝土(當采用木樓板時為木材)等。
衡量申報項目建筑結構材料用量的多少,應與當地層數(高度)相近且結構類型相同的建筑進行比較??紤]到目前積累的資料有限,且短期內難以統計出權威的材料用量平均值數據,故本條僅要求比較單位建筑面積的主要結構材料的用量,并提供了簡化的統計方法。當樣本積累到一定數量時,應按統計學的方法進行統計,以便形成一組科學、合理、權威的統計數據。
本條要求各申報項目的設計單位應配合建設單位收集項目所在地區已建的層數(高度)相近的同類建筑單位建筑面積的主要結構材料用量,統計出“平均值”,并將其作為證明材料上報評價機構。評價機構經審核確定是否可將該數據作為本申報項目材料用量的比較基準。
鑒于目前現狀,主要結構材料用量“平均值”的統計工作應滿足如下要求:
對于有地下室的建筑,應將地上、地下(含基礎)部分分開分別統計;對于無地下室的建筑,應將地上部分與基礎部分合并統計;一般不計入樁、地基處理部分的材料用量,可以僅計算一次結構的材料用量。
此外,對于帶裙房的建筑,應注意參與統計建筑的裙房與主樓的建筑面積之比應與參評建筑的面積比相似。
本條在設計階段評價時應以預算資料為準,可不計損耗。運行階段評價時應以決算資料為準,應計入損耗。預算、決算等不同階段的材料用量統計資料允許相互折算,以求對比口徑上的一致。
評價鋼與混凝土組合(混合)結構建筑時,可將其中的鋼材用量累加到鋼筋用量中,按鋼筋混凝土結構進行評價。
對于缺乏統計資料的地區,可將風荷載和抗震設防烈度均相同的地區的資料視作當地的資料;當風荷載控制時,也可將風荷載相同地區的資料視作當地的資料;當地震荷載控制時,也可將抗震設防烈度相同地區的資料視作當地的資料。此外,還可將結構或預算方面專家根據經驗估計的數據視作符合要求的樣本,每位專家提供的經過簽名確認的書面數據可作為一個樣本。
各樣本的極差不得超過平均值的30%,否則應分析原因,并補充樣本。此外,符合上述條件的統計樣本數不得少于5個,且應盡量選取2002年以后設計的建筑作為樣本。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施工圖紙及用材量報告(含預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竣工圖紙及用材量報告(含決算書)。
本條與第7.2.3、7.2.4、7.2.5、7.2.6、7.2.7條不重復參評。
7.2.3 建筑的材料用量與建筑方案的規則性關系密切。在抗震設防地區,采用不規則的建筑方案需按規范采取加強措施;采用特別不規則的建筑方案需進行專門研究和論證,采取特別的加強措施。在非抗震設防地區,采用不規則的建筑方案也會帶來材料用量的增加。因此,建筑及其抗側力結構的平面布置宜規則、對稱,并應具有良好的整體性;建筑的立面和豎向剖面宜規則,結構的側向剛度宜均勻變化,豎向抗側力構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強度宜自下而上逐漸減小,避免抗側力結構的側向剛度和承載力突變。
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禁止在抗震設防區采用嚴重不規則的建筑方案。對于不規則、特別不規則、嚴重不規則建筑方案的判斷,可參考《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技術要點》(建質[2010]109號),也可以參考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的施工圖審查意見書。
對于城市建設需要的不規則或特別不規則的建筑方案,應提供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對于不需進行抗震設計的建筑,應參照上述辦法進行判斷。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施工圖紙,建筑效果圖,施工圖審查意見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竣工圖紙,施工圖審查意見書,并進行現場核實。
7.2.4 實踐證明,結構體系相同而結構布置不同的建筑,用材量水平會有很大差異,資源消耗水平、對環境的沖擊也會明顯不同。因此,除了關注結構體系外,還應關注結構布置的優劣。辦公建筑中超過一半的材料用于結構構件,因此在設計過程中對結構體系和結構構件進行合理優化,能夠有效地節約材料用量。
本條的主要目的在于強調精細化設計,增強設計單位和建設單位的優化意識。因此,作為申報方之一的設計單位應對參評項目的上部結構和基礎方案分別進行比選論證,提交結構優化論證報告,在報告中充分反映結構構件布置的優化過程及其合理性。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結構優化論證報告及相關圖紙,并結合參評項目的具體情況,酌情判斷優化結果的合理性。
7.2.5 混凝土是用途最廣、用量**的建筑材料之一,減少混凝土用量,是節材的重要措施。
一般情況下,提高豎向承重構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可以明顯減小豎向承重構件的截面尺寸,減少混凝土用量,并增加使用面積;提高水平承重構件混凝土的強度等級也可以減小水平承重構件的截面尺寸,減少混凝土用量,并增加室內凈空。
我國將C50作為高強混凝土的起點強度等級。在合理的前提下,豎向承重構件應優先采用高強混凝土,水平承重構件宜根據論證結論采用適當強度等級的混凝土。由于某些建筑結構的豎向承重構件采用高強混凝土是不合理的,因此,本條允許在合理的前提下,豎向承重構件采用低于C50的混凝土,但需針對所有結構構件進行詳細論證,并提交論證報告。
砌體結構(含配筋砌體結構)和鋼結構中的混凝土用量較鋼筋混凝土結構要少很多,因此對于上述兩類結構,本條可不參評。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結構施工圖紙,工程預算材料清單,豎向承重結構中高強混凝土的使用比例計算書,相關論證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結構竣工圖紙,工程決算材料清單,豎向承重結構中高強混凝土的使用比例計算書,相關論證報告,混凝土檢驗報告,必要時進行現場核實。
7.2.6 鋼(鋼筋和鋼材)是用途最廣、用量**的建筑材料之一,減少鋼的用量,是節材的重要措施。
一般情況下,在鋼筋混凝土結構中,選用高強度鋼筋作為受力鋼筋,節材效果顯著。據測算,用HRB400鋼筋代替HRB335鋼筋,可節省約10%的鋼筋。
與鋼筋混凝土結構相比,鋼結構本身具備自重輕、強度高、抗震性能好、施工快、建造和拆除時環境污染少、容易回收再利用等獨特優點,應鼓勵采用。一般情況下,高層、超高層、大跨度鋼結構建筑采用高強鋼非常理想。
符合規范的抗拉強度設計值不低于360MPa的鋼筋(如HRB400、RRB400級鋼筋、冷拉鋼筋、冷軋扭鋼筋及高強預應力鋼絲(索)等)均可視作滿足本條要求的高強度鋼。當采用抗拉強度設計值高于360MPa的鋼筋(絲、索)時,可按等強(抗拉能力設計值相等)的原則,將上述更高強度的鋼筋(絲、索)折算成HRB400級鋼筋。
符合規范的Q345GJ、Q345GJZ級鋼材和抗拉強度設計值不低于295MPa的鋼材(如厚度不大于35mm的Q345級鋼材),均可視作滿足本條要求的高強度鋼。
評價鋼與混凝土組合(混合)結構建筑時,可將其中的高強鋼材用量與高強鋼筋用量之和作為高強鋼的用量,全部鋼材和鋼筋用量之和作為鋼的總用量。
在合理的前提下,應優先采用高強鋼。由于某些承重構件采用高強鋼是不合理的,因此,本條允許在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較低強度的鋼,但需進行詳細論證,并提交論證報告。
砌體結構(含配筋砌體結構)中的用鋼量較鋼筋混凝土結構和鋼結構少很多,因此對于上述結構,本條可不參評。
本條設計階段評價方法為查閱結構施工圖紙,工程預算材料清單,高強鋼的使用率計算書,相關論證報告。運行階段評價方法為查閱結構竣工圖紙,工程決算材料清單,高強鋼的使用率計算書,相關論證報告,鋼筋、鋼材檢驗報告,必要時現場核實。
7.2.7 減輕建筑自重對節材有重要意義,是重要的節材途徑。本條僅評價樓地面現澆面層和墻面抹灰的自重,其主要原因如下:
1 樓地面現澆面層和墻面抹灰的密度較大,用量多,對結構材料用量影響大;
2 建筑拆除時,樓地面現澆面層和墻面抹灰均是難以處理的建筑垃圾,對環境影響大;
3 目前僅關注樓地面現澆面層和墻面抹灰,更具可操作性。
計算樓地面現澆面層自重時,對于以瓷磚和石材為面板的樓地面,應包括結構板以上所有做法的重量;對于以木板為面板的樓地面,可不包括木地板層,但至少應包括其下的找平層、找坡層、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填充層等。
計算墻面抹灰量時,可不包括墻面膩子,但至少應包括濕掛、濕貼的瓷磚和石材面層,且應包括外圍護墻、內隔墻(斷)、結構墻的抹灰及其外部的貼面。
盡管減小結構構件的截面也是減輕建筑自重的重要途徑,但其節材效果已在第7.2.4~7.2.6條中有所考慮,故本條不再對該措施進行評價。
本條設計階段評價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施工圖紙及室內地面現澆面層平均自重計算書、墻面抹灰體積計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竣工圖紙、室內地面現澆面層平均自重計算書、墻面抹灰體積計算書,并進行現場核實。此外,當采取本標準未涉及的其他措施減輕建筑自重時,尚應查閱相關說明和證明資料。
7.2.8 辦公類建筑中的可變換功能空間應在保證室內工作環境不受影響的前提下,盡量多采用可循環利用隔斷(墻),以減少室內空間重新布置時對建筑構件的破壞,節約材料。
除設計使用年限內位置比較固定的走廊、樓梯、電梯井、衛生間、設備機房、公共管井以外的地上室內空間均應視為“可變換功能的室內空間”。此外,對于重新分隔概率較高的地下空間,如作為商業娛樂、辦公等用途的地下空間,也應視為“可變換功能的室內空間”,其他地下空間面積在計算時可剔除。
可循環利用隔斷(墻)是指使用可再利用材料或可再循環利用材料組裝的隔斷(墻),其在拆除過程中應基本不影響與之相接的其他隔斷(墻),如:大開間敞開式辦公空間內的矮隔斷(墻)、玻璃隔斷(墻)、預制板隔斷(墻)、特殊設計的可分段拆除的輕鋼龍骨水泥壓力板或石膏板隔斷(墻)和木隔斷(墻)等。采用砂漿砌筑的砌體隔斷(墻)不應算作可循環利用隔斷(墻)。
在可變換功能的室內空間內,將作為房間整面的可循環利用隔斷(墻)全部去掉后,留下的墻體與門圍合出若干封閉區域,其中面積小于100m2的辦公區域以及面積小于500m2的其他功能區域應視作“不可循環利用隔斷(墻)圍合的房間”。
對于砌體結構、剪力墻結構等結構墻較密的辦公類建筑,本條可不參評。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施工圖紙及可變換功能的室內空間內不可循環利用隔斷(墻)圍合的房間總面積占可變換功能的室內空間總面積的比例計算書。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結構竣工圖紙及可變換功能的室內空間內不可循環利用隔斷(墻)圍合的房間總面積占可變換功能的室內空間總面積的比例計算書,并進行現場核實。
7.2.9 本條排斥三邊工程,除非采取充分措施,能夠避免破壞和拆除已有的建筑結構構件及設施。
一般情況下,應針對參評項目的全部建筑面積進行評價,僅部分建筑面積滿足時不能得分。粗裝修銷售或出租的項目多為商業建筑,該類項目一般只能做到建筑主要入口、樓電梯廳、衛生間等公共區域的“土建與裝修一體化設計”,故本條要求此類項目應至少提供一套完整的裝修方案,并完成預留預埋設計。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土建、裝修各專業施工圖紙、訂貨合同及其他證明材料,評審時尚未開始土建施工的項目,應以申報時的實際狀況為準。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各專業竣工圖紙、訂貨合同及其他證明材料并現場核實。
7.3 施工過程控制
7.3.1 建材本地化是減少運輸過程資源和能源消耗、降低環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之一,提高本地化材料的利用率還可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本條旨在鼓勵使用當地生產的建筑材料,提高就地取材制成的建材產品所占的比例。
選用的建筑材料應由距離施工現場500km范圍內的廠家生產,以生產地為準,如在當地或鄰近地區建材商處采購的建材,但其生產廠家距離施工現場500km以上,則不符合本條要求。
地基(樁)處理中產生的回填土不計入其中??紤]到地域性差異,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對指標進行適當調整。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在運行階段評價時,要求申報單位提供500km以內建筑材料使用比例計算書,計算書要求以建筑材料的生產廠家地址為準,對距施工現場500km以內的建筑材料的質量之和與項目建筑材料的總質量的比例進行統計計算,專家根據該計算書和材料決算清單進行評價。當使用較多規定范圍外工廠生產的建筑材料時,若能說明此類建筑材料不可變更的原因,則由專家根據說明材料酌情判斷。
7.3.2 相比于現場攪拌混凝土生產方式,預拌混凝土性能穩定性比現場攪拌好得多,對于保證混凝土工程質量十分重要。與現場攪拌混凝土相比,使用預拌混凝土還能夠減少施工現場噪聲和粉塵污染,并節約能源、資源,減少材料損耗。我國預拌混凝土的應用技術已較為成熟,國家有關部門發布了一系列關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文件,明確規定“北京等124個城市城區從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其他?。ㄗ灾螀^)轄市從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br /> 相比于現場攪拌砂漿,使用預拌砂漿可明顯減少砂漿用量。據測算,對于多層砌筑結構,使用預拌砂漿比使用現場攪拌砂漿可節約30%的砂漿量;對于高層建筑,使用預拌砂漿比使用現場攪拌砂漿可節約抹灰砂漿用量50%。使用預拌砂漿不僅可節省材料,而且預拌砂漿的性能也比現場攪拌砂漿更穩定,質量更好,更有利于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商務部、公安部、建設部等六部委于2007年6月6日聯合發布了《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等10個城市從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重慶等33個城市從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長春等84個城市從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
由于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技術已經較為成熟,技術經濟性優勢較為明顯,實際工程中并不難實現。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應予以推廣。綠色辦公建筑中的現澆混凝土應全部使用預拌混凝土。鼓勵在綠色辦公建筑中使用包括干粉砂漿、濕拌砂漿在內的預拌砂漿。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購銷合同、供貨單、材料決算清單等證明文件,根據現澆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的實際使用比例進行評價。如某些特殊地區無法實現本條,需撰寫專項說明,由專家酌情判斷。
7.3.3 本條在第7.2.9條的基礎上,重點考察施工過程中土建與裝修一體化的情況。
本條在設計階段可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土建和裝修各工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組織設計文件。
7.3.4 鼓勵施工單位編制綠色施工方案,在保證工程安全與質量的前提下,制定節材措施,如:進行施工方案的節材優化,建筑垃圾減量化,盡量利用可循環材料等。該方案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獨立成章,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批。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施工組織方案及相關資料,考核是否制訂了施工中的節材方案與措施。
7.3.5 施工過程中,應**限度利用建設用地內拆除的舊建筑材料,以及建筑施工和場地清理時產生的廢棄物等,如合理使用建筑余料、科學利用板材、塊材等下腳料和撒落混凝土及砂漿等,達到節約原材料,減少廢物,減少由于更新所需材料的生產及運輸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舊建筑拆除、場地清理和建筑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在現場進行分類處理,這是回收利用廢棄物的關鍵和前提??稍倮貌牧显诮ㄖ兄匦吕?,可再循環材料通過再生利用企業進行回收、加工,**限度地避免廢棄物隨意遺棄、造成污染。施工單位需設計專門的建筑施工廢物管理規劃,包括尋找市場銷路;制定廢品回收計劃和方法,包括廢物統計、提供廢物回收、折價處理和再利用的費用等內容。廢棄物管理規劃中需確認的回收物包括紙板、金屬、現場垃圾、塑料、玻璃、石膏板、木制品等。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建筑施工廢棄物管理規劃、施工現場廢棄物分類處理記錄、可再循環利用材料回收記錄。
7.3.6 施工單位在圖紙會審時,應審核節材與材料資源利用的相關內容,施工過程中控制主要材料的損耗率至少應比其定額損耗率降低30%。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評價時,要求施工單位對于施工過程中的材料損耗率進行申報,根據申報材料與定額損耗率進行對比后進行評價。
7.3.7 利用已有圍墻,或采用裝配式可重復使用的圍擋,可大大減少施工過程中的圍擋材料用量。對于施工中使用的臨時圍擋材料,重復使用可節約施工用材,要求至少達到70%以上。鼓勵采用工具式模板和新型模板材料,如鋁合金、塑料、玻璃鋼和其他可再生材質的大模板和鋼框鑲邊模板,對于木模板,要求周轉次數達到5次以上,對于其他模板,要求周轉次數達到10次以上。
本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確認圍擋、腳手架、模板的重復使用率。
8 室內環境質量
8.1 光環境
8.1.1 室內照明質量是影響室內環境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良好的照明不但有利于提升人們的工作和學習效率,更有利于人們的身心健康,減少各種職業疾病。良好、舒適的照明首先要求在參考平面(見《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上具有適當的照度水平,不但要滿足視覺工作要求而且要在整個建筑空間創造出舒適、健康的光環境氣氛;強烈的眩光會使室內光線不和諧,使人感到不舒適,容易增加人體疲勞,嚴重時會覺得昏眩,甚至短暫失明。室內照明質量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光源的顯色性,人工光源對物體真實顏色的呈現程度稱為光源的顯色性,為了對光源的顯色性進行定量的評價,引入顯色指數的概念,以標準光源為準,將其顯色指數定為100,其余光源的顯色指數均低于100。人工光和天然光的光譜組成不同,因而顯色效果也有差別。如果燈光的光色和空間色調不配合,就會造成很不相宜的環境氣氛;而室內外光源的顯色性相差過大也會引起人眼的不舒適、疲勞等,甚至會造成物體顏色判斷失誤等。
辦公建筑的室內照度、統一眩光值、一般顯色指數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的有關規定,如表6所示。
表6 辦公建筑室內照明質量要求
房間或場所 | 參考平面及其高度 | 照度標準值 | UGR | Ra |
普通辦公室 | 0.75m水平面 | 300 | 19 | 80 |
高檔辦公室 | 0.75m水平面 | 500 | 19 | 80 |
會議室 | 0.75m水平面 | 300 | 19 | 80 |
接待室、前臺 | 0.75m水平面 | 300 | - | 80 |
營業廳 | 0.75m水平面 | 300 | 22 | 80 |
設計室 | 實際工作面 | 500 | 19 | 80 |
文件整理、復印、發行室 | 0.75m水平面 | 300 | - | 80 |
資料、檔案室 | 0.75m水平面 | 200 | - | 80 |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照明設計說明、照明計算書和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檢查實際典型房間的照明檢測報告,并現場審查是否落實設計圖紙要求。
8.1.2 天然光環境是人們長期習慣和喜愛的工作環境。各種光源的視覺試驗結果表明,在同樣照度的條件下,天然光的辨認能力優于人工光,從而有利于人們工作、生活、保護視力和提高勞動生產率。公共建筑天然采光的意義不僅在于照明節能,而且為室內的視覺作業提供舒適、健康的光環境,是良好的室內環境質量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辦公建筑的采光系數應達到表7的要求。
表7 辦公建筑采光系數要求
采光等級 | 房間類別 | 側面采光 | |
采光系數最低值 | 室內天然光臨界照度 | ||
Ⅱ | 設計室、繪圖室 | 3 | 150 |
Ⅲ | 辦公室、視屏工作室、會議室 | 2 | 100 |
Ⅳ | 復印室、檔案室 | 1 | 50 |
Ⅴ | 走道、樓梯間、衛生間 | 0.5 | 25 |
也可采用表8的窗地面積比進行估算。
表8 采光計算窗地面積比
采光等級 | 房間類別 | 側面采光 |
Ⅱ | 設計室、繪圖室 | 1/3.5 |
Ⅲ | 辦公室、視屏工作室、會議室 | 1/5 |
Ⅳ | 復印室、檔案室 | 1/7 |
Ⅴ | 走道、樓梯間、衛生間 | 1/12 |
本條強調的主要功能空間是指公共建筑內除室內交通、衛浴等之外的主要使用空間。本條要求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間室內采光系數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T 50033中第3.2.2~3.2.7條的要求。
本條參考了現行國家行業標準《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 67第6.3.1~6.3.2條的相關規定。
本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設計圖紙和相關的天然采光分析、計算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檢查典型房間采光檢測報告,并現場檢查是否落實設計圖紙要求。
8.1.3 為了改善地上空間的天然采光質量,除可以在建筑設計手法上采取反光板、棱鏡玻璃窗等簡單措施,還可以采用導光管、光纖等先進的天然采光技術將室外的天然光引入室內的進深處,極大地改善室內照明質量和天然光利用效果。
地下空間的天然采光不僅有利于照明節能,而且充足的天然光還有利于改善地下空間衛生環境。由于地下空間的封閉性,天然采光可以增加室內外的自然信息交流,減少人們的壓抑心理等;同時,天然采光也可以作為日間地下空間應急照明的可靠光源。地下空間的天然采光方法很多,可以是簡單的天窗、采光通道等,也可以是棱鏡玻璃窗、導光管、導光光纖等技術成熟、容易維護的先進措施。
本條參考了現行國家行業標準《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 67第6.3.3條的相關規定。
本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設計圖紙和相關的天然采光分析、計算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檢查典型房間采光檢測報告,并現場檢查相關增強采光措施的實際效果,以及是否落實設計圖紙要求。
8.1.4 強烈的眩光會使室內光線不和諧,使人感到不舒適,容易增加人體疲勞,嚴重時會覺得昏眩,甚至短暫失明。采用避免眩光的燈具或防眩光措施,可有效改善室內照明質量。另外,在設計中應充分考慮照度的可控性和用戶操作的方便性,使用戶能夠自主靈活控制室內照度,以便帶來更好的用戶體驗。對于可以利用天然光的區域以及僅在一定時段內使用的室內功能區域,在區域照明設計中可結合天然采光效果和室內功能效果進行分區域分時段控制,以增強調控的便利性。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照明設計說明、照明計算書和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檢查實際典型房間的照明檢測報告,并現場審查是否落實設計圖紙要求。
8.2 聲環境
8.2.1 室內背景噪聲水平是影響室內環境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過量的噪聲不僅影響思考和交談、降低工作效率,而且容易使人心情煩躁和感覺疲勞,產生消極情緒,甚至引發疾病。因此,辦公建筑應按照相關國家標準要求控制室內噪聲,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并努力創造出能**限度提高員工工作效率的聲環境。
影響室內噪聲的因素包括室內噪聲源和室外環境影響。室內噪聲主要來自室內設備、電器等,而室外環境對室內噪聲的影響時間更長,影響程度更大,主要是交通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商業噪聲、工業噪聲、鄰居噪聲等。
為控制室內噪聲,可采用隔聲、增加室內吸聲材料、控制空調末端噪聲等措施。另外玻璃幕墻、外窗等隔聲相對薄弱,在外環境噪聲較大的情況下應注意控制。
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中對辦公類建筑室內允許噪聲級的有關規定見表9。
表9 辦公建筑的室內允許噪聲級
房間名稱 | 噪聲要求(A聲級,dB) | |
高要求標準 | 低限標準 | |
單人辦公室 | ≤35 | ≤40 |
多人辦公室 | ≤40 | ≤45 |
電視電話會議室 | ≤35 | ≤40 |
普通會議室 | ≤40 | ≤45 |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檢查建筑設計平面圖紙,基于環評報告室外噪聲要求對室內的背景噪聲影響(也包括室內噪聲源影響)的分析報告以及圖紙上的落實情況,及可能的聲環境專項設計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典型時間、主要空間的現場室內聲環境檢測報告。
8.2.2 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對辦公類建筑主要功能房間(如辦公室、會議室)的外墻、隔墻、樓板、門窗的空氣聲隔聲標準以及樓板的撞擊聲隔聲性能提出了要求,應按其相關規定進行設計。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設計圖紙(主要是圍護結構的構造說明、圖紙以及相關的檢測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檢查典型房間現場隔聲檢測報告,結合現場檢查設計要求落實情況進行達標評價。
8.2.3 本條對于辦公建筑室內的單人或高級辦公室、重要會議室等的室內噪聲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 50118辦公類建筑室內允許噪聲級的高要求標準。但是,針對目前較普遍的大空間開放式辦公室(也稱開敞式辦公室),由于在該空間除了考慮不被過高背景噪聲干擾外,語言私密性也很重要,適當的背景噪聲可起掩蔽作用,所以開放式辦公室噪聲并非越低越好,因此這里不做要求。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檢查建筑設計平面圖紙,基于環評報告室外噪聲要求對室內的背景噪聲影響(也包括室內噪聲源影響)的分析報告以及圖紙上的落實情況,及可能的聲環境專項設計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典型時間、主要空間的現場室內聲環境檢測報告。
8.2.4 從建筑平面設計和空間功能安排上考慮防噪聲的合理布局,是避免辦公空間受噪聲干擾的最經濟有效的措施。這就要求在建筑設計、建造和設備系統設計、安裝的過程中全程考慮建筑平面和空間功能的合理安排。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設計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檢查是否按照設計要求落實空間平面布置,是否存在變更且影響室內聲環境效果。
8.2.5 在設備系統設計、安裝時就考慮其引起的噪聲與振動控制手段和措施,從建筑設計上將對噪聲敏感的房間遠離噪聲源、從噪聲源開始實施控制,往往是最有效和經濟的方法。具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低噪聲型送風口與回風口,對風口位置、風井、風速等進行優化以避免送風口與回風口產生的噪聲,或使用低噪聲空調室內機、風機盤管、排氣扇等;給有轉動部件的室內暖通空調和給排水設備,如風機、水泵、冷水機組、風機盤管、空調機組等設置有效的隔振措施;采用消聲器、消聲彎頭、消聲軟管,或優化管道位置等措施,消除通過風道傳播的噪聲;采用隔振吊架、隔振支撐、軟接頭、連接部位的隔振施工等措施,防止通過風道和水管傳播的固體噪聲;對空調機房采取吸聲與隔聲措施,安裝設備隔聲罩,優化設備位置以降低空調機房內的噪聲水平;采用遮蔽物、隔振支撐、調整位置等措施,防止冷卻塔發出的噪聲;為空調室外機設置隔振橡膠、隔振墊,或采用低噪聲空調室外機;采用消聲管道,或優化管道位置(包括采用同層排水設計),對PVC下水管進行隔聲包覆等,防止廁所、浴室等的給排水噪聲;合理控制上水管水壓,使用隔振橡膠等彈性方式固定,采用防水錘設施等,防止給排水系統出現水錘噪聲等等。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設計圖紙、設備供應商提供的噪聲檢測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檢查設備機房及鄰近房間的室內噪聲級的檢測報告,進行現場評價,并現場檢查設計落實情況。
8.3 熱環境
8.3.1 室內熱環境是指影響人體冷熱感覺的環境因素?!盁崾孢m”是指人體對熱環境的主觀熱反應,是人們對周圍熱環境感到滿意的一種主觀感覺,它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舒適的室內環境有助于人的身心健康,進而提高學習、工作效率;而當人處于過冷、過熱環境中,則會引起疾病,影響健康乃至危及生命。
一般而言,室內溫度、濕度和氣流速度對人體熱舒適感產生的影響最為顯著,也最容易被人體所感知和認識;而環境輻射對人體的冷熱感產生的影響很容易被人們所忽視。本標準引用室內溫度、室內濕度兩個參數評判辦公空間室內環境的人體熱舒適性。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中的相關規定,上述參數在冬夏季應分別控制在相應區間內。此外高大空間或特殊功能空間的風速或氣流組織也應滿足有關標準的規定。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暖通空調設計說明,檢查房間溫濕度、風速是否符合要求。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典型房間內溫度、濕度、風速的檢測報告。
8.3.2 由于圍護結構中窗過梁、圈梁、鋼筋混凝土抗震柱、鋼筋混凝土剪力墻、梁、柱等部位的傳熱系數遠大于主體部位的傳熱系數,形成熱流密集通道,即為熱橋。本條規定的目的主要是防止冬季采暖期間熱橋內外表面溫差小,內表面溫度容易低于室內空氣露點溫度,造成圍護結構熱橋部位內表面產生結露;同時也避免夏季空調期間這些部位傳熱過大增加空調能耗。內表面結露,會造成圍護結構內表面材料受潮,在通風不暢的情況下易產生霉菌,影響室內人員的身體健康。因此,應采取合理的保溫、隔熱措施,減少圍護結構熱橋部位的傳熱損失,防止外墻和外窗等外圍護結構內表面溫度過低。此處提到的結露問題,只強調在冬季采暖對應的室內外標準設計溫濕度條件下確保無結露,不考慮春季等返潮問題。另外在室內使用輻射型空調末端時,需密切注意水溫的控制,避免表面結露。
除此之外,圍護結構冷、熱輻射也會對室內空氣溫度產生直接的影響,可結合建筑的外立面造型采取合理的外遮陽措施,形成整體有效的外遮陽系統,夏季可以有效地減少建筑因太陽輻射和室外空氣溫度通過建筑圍護結構的傳導得熱以及通過窗戶的輻射得熱,控制房間內表面最高溫度,對于改善夏季室內熱舒適性具有重要作用;冬季采取了控制房間內表面最低溫度、改善室內冷輻射不舒適性的措施。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暖通空調設計說明,此外審查遮陽設施在圖紙上的落實情況,檢查是否存在大面積玻璃幕墻等情況。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考察遮陽、大面積玻璃幕墻等。
8.3.3 自然通風是在風壓或熱壓推動下的空氣流動。自然通風是實現節能和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的重要手段,提高室內熱舒適的重要途徑。因此,在建筑設計和構造設計中鼓勵采取誘導氣流、促進自然通風的主動措施,如導風墻、拔風井等等,以促進室內自然通風的效率。
在計算外窗、幕墻可開啟面積時,注意應按有效開啟面積計算。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設計圖紙,檢查外窗、幕墻可開啟面積及比例,核查通風模擬報告。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核查開窗面積是否落實設計要求,并按照實際的開窗面積進行評分。
8.3.4 建筑應能為室內的個人或多人用戶提供可調控的高水平熱舒適系統,通過各種被動和主動措施加強室內熱環境的可控性,以促進建筑用戶的生產力、舒適和健康。
熱環境可控性指的是室內人員可以通過方便、靈活的空調器開關、溫度、風速調節開關,對個人工作區域的熱環境狀況進行調節,也包括能否利用窗簾、可開啟外窗等方式進行調節。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暖通空調和電氣設計圖紙;運行階段應進行現場檢查。
8.4 室內空氣質量
8.4.1 選用有害物質限量達標、環保效果好的建筑材料,可以防止由于選材不當造成室內空氣污染。
本條在設計階段可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建材產品檢驗報告,需要核查的建材產品包括:(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溶劑型木器涂料、內墻涂料、膠粘劑、木家具、壁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地毯襯墊等;(2) 混凝土外加劑;(3) 室內使用的石材、瓷磚、衛浴潔具;(4) 摻加了工業廢渣的建筑主體材料,如粉煤灰砌塊等。
由于過度裝修以及劣質材料有可能造成室內污染,裝修階段應選用有害物質含量達標的裝飾裝修材料,防止由于選材不當造成室內空氣污染。選用的建筑材料中的有害物質含量必須符合下列國家標準: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 18580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1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2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3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4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5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質限量》GB 18586
《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GB 18587
《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的限量》GB 18588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8.4.2 室內空氣污染造成的健康和不舒適問題近年來得到廣泛關注。輕微的反應包括眼睛、鼻子及呼吸道刺激和頭疼、頭昏眼花及身體疲乏;嚴重的有可能導致呼吸器官疾病,甚至心臟疾病及癌癥等。
為此,應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和《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室內的污染物濃度,從而保證人們的舒適和健康。建筑中游離甲醛、苯、氨、氡和TVOC等空氣污染物濃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 50325中的有關規定,運行建筑室內空氣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有關規定。
本條在設計階段可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查相關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并進行現場調查、評價。
8.4.3 辦公建筑所需要的最小新風量應根據室內空氣的衛生要求、人員的活動和工作性質,以及在室內停留時間等因素確定。衛生要求的最小新風量,辦公建筑主要是對CO2的濃度要求(可吸入顆粒物的要求可通過過濾等措施達到)。
表10所示的辦公建筑主要房間人員所需的最小新風量是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旅游旅館建筑熱工與空氣調節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公共場所衛生標準》GB 9663~GB 9673、《飯館(餐廳)衛生標準》GB 16153、《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的相關規定得到的,其中對于有分級要求的,室內新風量實測值達到最低一級數值即可滿足本標準的該條要求。
表10 辦公建筑主要房間人員所需最小新風量[m3/(h·人)]
空間類型 | 新風量 | 依據 |
辦公樓 | 30 | GB/T 18883-2002 |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暖通空調設計說明,檢查房間新風量設計是否符合要求。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建筑典型房間內新風量檢測報告或主要新風機組性能的檢測報告。
8.4.4 為確保引入室內的為室外新鮮空氣,新風采氣口的上風向不能有污染源;提倡新風直接入室,縮短新風風管的長度,減少途徑污染。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環評報告和空調系統施工圖紙。
8.4.5 由于吸煙危害健康并會對室內空氣帶來污染,因此應在建筑中采取禁煙措施,或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室內用戶以及送回風系統直接暴露在吸煙環境中,具體措施包括設計負壓吸煙室,或者整座大樓禁止吸煙等(即只能到室外吸煙)。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是否設有專門吸煙室或其他禁煙措施。
8.4.6 為保護人體健康,預防和控制室內空氣污染,可在人群密集或重要環境進行環境質量預評估。室內空氣質量預評估是根據工程項目設計方案的內容,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分析、預測該工程項目建成后存在的危害室內環境質量因素的種類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學、合理和可行的技術對策措施,作為該工程項目改善設計方案和項目建筑材料遴選的主要依據,供進行綠色健康監理時參考。室內空氣質量預評估是保證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成后具有良好的室內環境質量的一個重要步驟,一般是在室內裝修施工之前,針對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方案和選擇的建材部品,綜合考慮污染源位置和散發特性、通風和氣流組織情況、凈化設施的凈化性能等對室內空氣質量的影響,通過合理的累加計算或模擬分析計算,對建成后的室內空氣質量進行估算,并與現行國家標準《室內空氣質量標準》GB/T 18883等的相關要求進行比較,給出室內空氣質量的綜合評價結論即預評估結論和改進建議等。在裝飾裝修設計中,采用合理的預評估方法,從源頭實現室內污染控制,或采取其他保障措施。
本條的評價方法為審核是否有室內空氣質量的預評估報告,評價其合理性。
8.4.7、8.4.8 為保護人體健康,預防和控制室內空氣污染,可在人群密集或重要的功能房間設計和安裝室內污染物監控系統,利用傳感器對室內主要位置的溫濕度、二氧化碳、空氣污染物濃度等進行數據采集和分析;也可同時檢測進、排風設備的工作狀態,并與室內空氣污染監控系統關聯,實現自動通風調節,保證室內始終處于健康的空氣環境。室內污染監控系統應能夠將所采集的有關信息傳輸至計算機或監控平臺,實現對公共場所空氣質量的采集、數據存儲、實時報警,歷史數據的分析、統計,處理和調節控制等功能,保障場所良好的空氣質量。
上述兩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暖通空調及電氣設計說明,并查閱設計圖紙。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查主要房間新風檢測報告,以及地下車庫的一氧化碳檢測報告,并檢查新風、自控是否落實設計意圖。
8.5 其他要求
第8.5.1~8.5.3條主要評價建筑的功能性,包括建筑設計和設施是否能為建筑用戶(包括特殊群體)提供便捷舒適的使用空間,以提高工作效率及保證用戶的健康等。
8.5.1 為了不斷提高建筑的質量和功能性,保證殘疾人、老年人和兒童進出的方便,體現建筑整體環境的人性化,鼓勵在建筑入口、電梯、衛生間等主要活動空間設置無障礙設施。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設計圖紙。運行階段應進行現場核查。
8.5.2 辦公工作較為緊張,信息化的發展使得注目于電腦屏幕的工作幾率增加,故從人文關懷的角度,有必要在辦公環境中營造相對閑適的氛圍,建立室內與室外的聯系,緩解使用者緊張情緒,進而提高工作效率。鼓勵主要功能房間的設計合理考慮室外景觀的可欣賞性,設有能讓使用者觀看室外景觀的大小適中的窗戶。但考慮到對節能的影響,建議合理設置觀景窗大小,不鼓勵設置大面積的飄窗、落地窗等。
具體計算方法:在平面視圖里從視野窗戶畫出的視線所包含的面積,視線可以穿越透明的隔墻或內窗;對于獨立單人辦公室,如果75%達標可認為所有面積達標;地下如果有可以看到室外視野的,計算面積百分比的時候其面積僅僅計入分子同時可以乘以1.5的權重系數,分母不加。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設計圖紙和相關的分析、計算報告。運行階段應進行現場核查。
8.5.3 為緩解使用者緊張的工作情緒,同時為人員交流提供更加休閑、舒適的空間,鼓勵在公共場所設置專門的休憩空間和綠化空間,提高公共空間的人文關懷和親切感。
本條設計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閱設計圖紙。運行階段應進行現場核查。
9 運營管理
9.1 管理制度
9.1.1 建筑的物業管理,涉及建設、安全、供水、排水、供熱、燃氣、電力、電信等諸多行業及專業的綜合管理。綠色辦公建筑的物業管理除應有傳統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外,還應具有節能、節水、節材、保護環境以及智能化系統的管理維護、功能應用等綠色物業管理的主要內容。合理的物業管理組織架構及完整的管理體系,是建筑物業管理的重要基礎,是保障綠色建筑運行效能,實現節能、節水、節材與保護環境的重要環節。
本條的評價主要應了解物業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是否清晰合理,崗位職責是否明確,管理人員配備和操作技術證書是否齊全,應具有節能、節水、節材、保護環境、智能化系統管理維護及功能應用等綠色建筑物業管理主要內容。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看相關體系文件、管理文檔、管理人員配備情況和操作技術證書,并進行現場核實。
9.1.2 物業管理公司應提交節能、節水、節材與綠化管理制度,并說明實施效果。節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節能管理模式、收費模式等;節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梯級用水原則和節水方案;耗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筑、設備、系統的維護制度和耗材管理制度等;綠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綠化用水的使用及計量,各種殺蟲劑、除草劑、化肥、農藥等化學藥品的規范使用等;垃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垃圾的分類收集、垃圾處理等管理制度。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看相關體系文件、管理文檔及日常管理記錄等,并進行現場核實。
9.1.3 ISO 9001質量體系認證是一種具有科學性的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方法和手段,可以提高內部管理水平。目前多數物業公司基本通過該體系認證。
ISO 14001環境管理標準,主要針對企業在生產和服務的過程中通過環境因素的分析,針對重要環境因素制定環境目標和環境管理方案,定期對環境運行情況監控,將最終的環境影響降到最低。物業管理符合ISO 14001環境管理標準保證了建筑的綠色和可持續發展理念。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查看相關證書。
9.1.4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績效考核等方式,使物業的管理業績與建筑用能效率、耗水量等情況掛鉤,是實現管理節能的重要手段。在保證建筑的使用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激勵物業的經濟效益與建筑用能系統的耗能狀況、用水量、耗材等情況直接掛鉤。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物業部門提交的資源能源管理制度、與業主之間的具有資源節約激勵機制內容的合同、日常管理記錄等。
9.1.5 綠色辦公建筑所要求的節能、節水、節材與環境保護,其最后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仍取決于人們的主觀認識及行為模式。物業管理部門應與業主共同制定相關行為規范,通過各種培訓與宣傳活動,并加強跟蹤與檢查,使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最終成為人們的自覺行為。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物業部門提交的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相關行為規范、宣傳與培訓記錄、日常管理與檢查記錄等,并現場核實。
9.1.6 綠色辦公建筑的運行管理應以人為本。綠色建筑最終是為人服務的,為使用者提供高效、舒適、節能環保的辦公環境。在評價綠色辦公建筑的各項指標中應有對建筑中各使用人群的滿意度調查,關注使用者的直接感受。發現不足并通過持續改進,完善綠色辦公建筑的各項管理。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相關滿意度調查記錄、物業部門提供的改進措施與記錄,并現場核實。
9.2 資源管理與運行維護
9.2.1 建筑物中的分類能耗包括:電量、水耗量、燃氣量、集中供熱耗熱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和其他能源應用量(如集中熱水供應量及煤、油、可再生能源等)。用電分項計量分為動力用電、空調用電、照明及插座用電、特殊用電四大項。
實行分類、分項計量對于了解綠色辦公建筑的能耗構成,找出耗能重點環節,實行精細化的用能管理具有重要意義。在辦公建筑中按用戶實行計量收費,使用戶的耗能與經濟利益直接掛鉤,對于規范人的節能行為模式、促進節能管理具有直接的作用。物業管理應有對能耗、水耗等數據逐月的完整記錄與對比分析,持續改進運行模式與節能管理。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分類、分項計量裝置的設置情況,審核物業管理措施及管理記錄、能耗與水耗的數據統計分析報告等,并抽查物業管理合同。
9.2.2 信息化管理是實現綠色建筑物業管理定量化、精細化的重要手段,對保障建筑的安全、舒適、高效及節能環保的運行效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通過對部分辦公建筑運營管理現狀的調研分析,發現不同程度均存在工程圖紙資料、設備、設施、配件等檔案資料不全的情況,對運營管理、維修、改造等帶來不便。部分設備、設施、配件需要更換時,往往由于找不到原有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等資料,只能采用替代產品,就會帶來由于不適配而需要另外改造的問題。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及設備、配件檔案及維修記錄是完全必要的。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物業管理的信息化應用情況,建筑工程圖紙資料、設備、設施、配件等檔案資料的管理情況,設備、設施的維修記錄管理情況等。
9.2.3 本條參照國家標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 50314。建筑智能化系統主要包括信息設施、信息化應用、建筑設備管理、公共安全及智能化集成等子系統。綠色辦公建筑的智能化系統定位應合理,采用的技術先進、實用、可靠,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 50314的附錄A中對辦公建筑智能化系統配置的基本要求,信息設施系統、安全防范系統、設備管理系統等功能完善。此外,建筑智能化系統的設計應同時滿足建筑使用功能的需求,為建筑運行發揮實際作用。
本條在設計階段需參評,評價方法為審查智能化系統方案、系統功能的詳細說明及設計圖紙,關注智能化系統的設計和配置情況。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核查建筑智能化系統第三方檢測報告、竣工驗收資料、物業管理部門提供的智能化系統運行數據的記錄及分析,并現場核實和抽樣檢查。
9.2.4 建筑設備監控系統是保障通風、空調、照明等重點耗能機電設備節能運行的重要措施。在現行國家標準《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 50314、《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411以及行業標準《公共建筑節能檢測標準》JGJ 177、 《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范》JGJ 176、《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 173中都明確提出了公共建筑應實現的基本功能和節能控制功能,其功能應滿足設計和規范的要求。目前多數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實現了基本的監測及啟??刂乒δ?,但節能控制上尚存在很大差距,在實際應用中應大力提倡和推廣應用節能控制功能,使建筑設備監控系統的投資產生**節能和經濟效益。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核查建筑智能化系統第三方檢測報告、竣工驗收資料、建筑設備監控系統運行記錄及分析,并現場核實和抽樣檢查設計功能的實現情況。
9.2.5 對于綠色辦公建筑中空調、風機、水泵、電梯、照明、變配電及智能化系統等設備,物業部門應根據本建筑中各系統的具體形式建立具體合理的運行、檢測、維護保養措施,對突發事件有應急響應處理措施。歷史運行數據及處理記錄應保存完好。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物業管理部門提供的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制度與措施,現場核查措施的落實情況,關注運行數據及處理記錄的保存情況。
9.2.6 物業管理承擔建筑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相關管線維護工作,管線敷設應符合相關規范要求,涉及的增加或變更內容應做好記錄。物業管理應有對室內外管線的定期巡查。
建筑中設備、管道的使用壽命普遍短于建筑結構的壽命,因此各種設備、管道的布置應方便將來的維修、改造和更換??赏ㄟ^將管井設置在公共部位等措施,減少對用戶的干擾。屬公共使用功能的設備、管道應設置在公共部位,以便于日常維修與更換。
本條在設計階段需參評,評價方法為審查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設計圖紙及說明,關注設備、管線等設置的可維護性和合理性。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設備、管線等的設置情況,關注機房、設備、管線等是否標識清楚,便于查找和維護。
9.2.7 空調系統開啟前,應對系統的過濾器、表冷器、加熱器、加濕器、冷凝水盤進行全面檢查、清洗或更換,保證空調送風風質符合國家標準《室內空氣中細菌總數衛生標準》GB 17093的要求??照{系統清洗的具體方法和要求參見國家標準《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GB 19210。
各種燈具在使用一段時間后會產生積塵,降低照度,應定期進行清潔。當光源使用時間過長,也會有較大光衰,即使能點亮,但使用起來很不經濟。應對室內照度定期檢測,當照度值達不到要求時,應及時更換光源。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物業管理部門提供的對空調通風系統的管理措施和維護記錄,對照明燈具的維護措施及照度檢測記錄等,并進行現場核實。
9.2.8 自行車免費或租賃服務,對改善城市道路環境條件、緩解交通壓力、促進節能減排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鼓勵單位專用停車場在節假日或夜間向社會開放,可有效利用公共資源,解決停車位緊缺問題。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現場核查自行車服務設施的設置及管理情況;審核物業部門對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的管理制度與措施,現場核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效果。
9.3 環境管理
9.3.1 建筑運營過程中會產生噪聲、廢水和廢氣,為此需要通過選用先進的設備和材料或其他方式,通過合理技術措施和管理手段,降低噪聲對環境的影響,杜絕建筑運營過程中廢水和廢氣的不達標排放;建筑內如有危險廢棄物,必須全部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查項目的環評報告和排放處理記錄,并進行現場核實。
9.3.2 綠色建筑應配備垃圾分類收集設施,并由專人負責垃圾分類收集管理,應采用分類收集垃圾的容器。
垃圾容器設置應人性化,一般設在隱蔽位置,能滿足使用要求且不影響建筑內外環境,垃圾容器分為固定式和移動式兩種,其規格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并應每天專人清洗干凈。重視垃圾站(間)的景觀美化及環境衛生問題,用以提升生活環境的品質。垃圾站(間)設沖洗和排水設施,存放垃圾能及時清運,不污染環境,不散發臭味。
本條在設計階段需參評,評價方法為審查相關設計圖紙及詳細說明。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物業部門提供的垃圾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記錄等,并進行現場核實。
9.3.3 垃圾分類收集應在源頭將垃圾分類投放,并通過分類的清運和回收使之分類處理,重新變成資源,同時便于處理有毒有害物質,減少垃圾的處理量,減少運輸和處理過程中的成本。在許多發達國家,垃圾資源回收產業在產業結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甚至利用法律約束人們必須分類放置垃圾。
現行國家標準《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 19095及行業標準《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CJJ/T 102中將生活垃圾分為六大類: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主要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玻璃、織物等;大件垃圾主要包括廢家電和家具等;可堆肥垃圾主要包括易腐食物類餐廚垃圾、可堆漚植物類垃圾等;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燈管、廢油漆、廢日用化學品、過期藥品等;可燃垃圾主要包括可以燃燒的植物類垃圾、不適宜回收的廢橡膠、廢木料等;其他垃圾是指以上分類以外的所有垃圾。
綠色辦公建筑的垃圾分類收集,應根據當地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要求,結合建筑本身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的種類、特性等選擇適宜的分類方法。
本條要求垃圾分類收集率達90%以上。
本條在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查物業管理部門提交的垃圾管理制度、垃圾處理記錄等,并進行現場核實。
9.3.4 餐廚垃圾,這里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余和廢棄食用油脂。為避免餐廚垃圾的管理無序、任意處置問題,對設有餐廳或廚房的辦公建筑,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設置符合標準的容器,用于存放餐廚垃圾,并應當按照環境保護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置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設施。禁止將餐廚垃圾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擅自從事餐廚垃圾收集、運輸、處理。餐廚垃圾應由符合要求的專門機構或企業進行處理,并在收集、清運過程中無二次污染。
對于未設置廚房或餐廳的辦公建筑,本條可不參評。
本條在設計階段需參評,評價方法為審查相關設計圖紙及詳細說明。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物業部門提供的垃圾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記錄等,并進行現場核實。
9.3.5 對行道樹、花灌木、綠籬等應定期修剪,草坪應及時修剪。應做好樹木病蟲害預測、防治工作,做到樹木無暴發性病蟲害,保持草坪、地被的完整,保證樹木有較高的成活率,老樹成活率達98%,新栽樹木成活率達85%以上。發現危樹、枯死樹木及時處理。
本條參照現行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
本條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物業部門提交的綠化管理制度和綠化養護記錄等,并進行現場核實。
9.3.6 本條要求采用無公害的病蟲害防治技術,規范殺蟲劑、除草劑、化肥、農藥等化學藥品的使用。
病蟲害的發生和蔓延,直接導致樹木生長質量下降,破壞生態環境和生物多樣性。應加強預測預報,嚴格控制病蟲害的傳播和蔓延。要增強病蟲害防治工作的科學性,堅持生物防治和化學防治相結合的方法,科學使用化學農藥。大力推行生物制劑、仿生制劑等無公害防治技術,提高生物防治和無公害防治比例,保證人畜安全,保護有益生物,防止環境污染,促進生態可持續發展。
本條設計階段不參評。運行階段的評價方法為審核物業部門提交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化學藥品的進貨清單與使用記錄,并進行現場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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